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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有个姑娘在看他。姑娘非常漂亮,淡金色的头发用丝巾扎住。她在读书,但身旁还放着画板和炭笔。今天是九月十六日,星期二,开学第一天,公园像中了魔法似的,喧闹的小家伙全都没了踪迹,只剩下怀抱婴儿的母亲散落各处,几位老先生坐在战争纪念碑旁边,还有这个姑娘坐在老榆树的斑驳树荫中。
姑娘抬起头,看见他,诧异的表情掠过脸上。她低头看书,又抬起头,准备起身,想了想,重新坐了回去。
本起身走过去,拿着他的平装本西部小说。“你好,”他欣然道,“咱们认识吗?”
“不认识,”姑娘答道,“只不过……你是本杰明·米尔斯,没错吧?”
“没错。”他扬起眉毛。
姑娘紧张地笑笑,飞快地瞥一眼他的眼睛,想读懂本的来意,又连忙转开视线。她显然不习惯在公园里和陌生男人说话。
“还以为见到幽灵了呢。”她举起放在膝头的书。书页侧面上盖着“耶路撒冷林苑镇公共图书馆”的印章。《空中之舞》,他的第二本小说。姑娘翻出后封套上他的照片,那是四年前拍摄的。那张脸还像个少年,表情严肃得可怕——双眼仿佛黑色钻石。
“不经意的相遇,铸就了新的皇朝。”他说。尽管只是闹着玩的广告词,这句话却怪异地悬在空中,犹如弄臣说出的预言。两人背后,几个刚会走路的孩子在浅水池里开心地玩水,一位母亲叫罗迪别把妹妹摇得那么高。妹妹不顾母亲劝阻,把秋千荡得老高,裙裾飞扬,直冲蓝天。多年以后,本依然记得这个瞬间,假如时间是蛋糕,那它就是他切下来珍藏的一小牙特别礼物。然而如果两个人之间没有闪出火花,这么一个瞬间只会黯然落入记忆的汪洋大海之中。
那个瞬间稍纵即逝。姑娘笑着把书递给本:“能签个名吗?”
“签在图书馆的书上?”
“另外买一本换过来就好。”
他在运动衫口袋里找到一支自动铅笔,打开书,翻到扉页,抬起头问对方:“你叫什么?”
“苏珊·诺顿。”
他想也不想地飞快写下:赠苏珊·诺顿,公园里最漂亮的姑娘。即颂时绥,本·米尔斯。最后又在签名底下添上用短斜线分隔的日期。
“你只能昧下不还了,”他把书还给姑娘,“《空中之舞》已经绝版,啊哈。”
“纽约有商家专门替人找书,肯定能帮我弄到。”姑娘犹豫片刻,她望向他眼睛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这本书好得没话说。”
“谢谢。每次我拿起来看,都要纳闷这东西到底是怎么出版的。”
“你经常拿起来看?”
“对,不过正在努力改掉。”
姑娘不禁莞尔,两人大笑,气氛立刻变得融洽。后来,到了某个时候,本会想到事情发生得是多么自然而然,多么顺理成章。这绝对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念头,因为它投射出了命运的嘴脸:命运并不盲目,而是视力正常,打算以宇宙为磨盘,把无助生灵碾成粉末,制作凡人无法理解的面包。
“《康威的女儿》我也读过,我很喜欢。这话想必你听多了吧?”
“少得吓人。”他诚实地说。米兰达也喜欢《康威的女儿》,他那些咖啡馆朋友却都不愿意发表意见,而大多数书评人恨不得扔石头砸死它。唔,书评人就是这么对待你的。情节不见了,意淫满天飞。
“嗯,我喜欢。”
“我那本新书读了吗?”
“《比利说别停下》?还没有。药房的库根小姐说它很低俗。”
“胡说,其实很清教徒,”本答道,“语言确实粗鲁,但你想写没念过书的乡下小子,就不能——那什么,能请你喝杯冰激凌汽水吗?我这会儿想喝得要命。”
姑娘第三次望向本的眼睛,然后露出温暖的笑容。“当然,我很乐意。斯潘塞家的可好喝了。”
这就是开端。
2
“那就是库根小姐?”
本压低声音问苏珊。他在看一个瘦高的女人,她在白制服外面套了件红色化纤罩衣,染黑的头发用指推法烫出阶梯波纹。
“正是。她有辆小推车,每周四晚上带去图书馆,填了天晓得多少张预借卡,斯塔奇小姐都快被她逼疯了。”
他们坐在冷饮柜台前的红色高脚皮椅上。本在喝巧克力冰激凌汽水,苏珊是草莓口味的。斯潘塞的店也是本镇的汽车站;从他们的位置,透过旧式涡饰拱门,候车室看得一清二楚。一位穿空军蓝色制服的男人独自坐在那儿,愁眉苦脸,双脚夹着手提箱。
“不知道他要去哪儿,反正肯定不开心,你说呢?”姑娘顺着本的视线望过去。
“大概是假期过完了。”本说。他想,接下来就要问我有没有服过役了吧?
但并非如此:“我迟早也要坐上十点半的巴士,和撒冷林苑镇说声再见。到时候估计也会和他一样阴着脸。”
“去哪儿?”
“纽约吧。看我到底能不能养活自己。”
“待在这儿有什么不好?”
“林苑镇?没什么不好,我挺喜欢。但我的家里人,你明白的。他们总在背后盯着我。很讨厌。再说林苑镇也没什么能给想工作的姑娘的。”苏珊耸耸肩,低头吸麦管。她的脖子晒得很健康,骨肉停匀。她穿彩色印花直筒罩衫,衬托出美好的身段。
“想找什么样的工作?”
她耸耸肩。“我在波士顿大学拿了学士学位……说实话,还不如印证书的纸值钱。主修艺术,辅修英语文学。正所谓没用加废物,完全符合‘高等白痴’的定义,甚至没受过当办公室花瓶的训练。我有几个高中女同学当秘书当得很开心。我却连一级打字员的坎都过不去。”
“那你还有什么选择?”
“呃……也许出版社吧,”她犹豫道,“或者杂志社……也可能广告公司。用得上能按要求画画的人的地方呗。这个我拿手。我有作品册。”
“有方向了吗?”本和蔼地问。
“没……没有。可是……”
“没方向可不能去纽约,”他说,“相信我,否则会跑断腿的。”
苏珊不安地笑笑。“你比我有经验。”
“在本地卖出过作品吗?”
“哦,当然,”她忽然大笑,“目前最大的单子是给超级院线做的。他们要在波特兰开一家有三块银幕的新影院,一口气买了十二幅画挂在门厅里。他们付给我七百块。我拿去付小车的首付了。”
“你可以在纽约找个旅馆住一周左右,”他说,“然后带着作品册,拜访能找到的所有杂志社和出版公司。提前六个月预约,免得编辑和人事部的日程表都排满了。不过听我一句劝,别把宝全押在大城市上。”
“你呢?”姑娘放下麦管,用调羹舀冰激凌吃,“来缅因州耶路撒冷林苑镇这个一千三百人口的繁荣社区干什么?”
本耸耸肩。“想写本小说。”
苏珊兴奋得满面红光。“在林苑镇?写什么的?为什么选这儿?你……”
本严肃地看着她说:“滴下来了。”
“什么——?噢,对,不好意思,”她用纸巾擦干净杯底,“啊,我不是想刺探什么。我平时没这么容易激动。”
“有什么好道歉的?”本说,“所有作家都喜欢谈论自己的作品。有时候我半夜躺在床上,在脑子里想象自己接受《花花公子》访谈。消磨时间而已。书要是没在校园里红起来,《花花公子》才不会来采访你呢。”
穿空军制服的年轻人站起来。灰狗巴士在门外的道旁慢慢停下,气刹发出嗤嗤的声音。
“我小时候在撒冷林苑镇住过四年。家在镇外伯恩斯路上。”
“伯恩斯路?那儿现在只剩下大沼泽和一小片墓地。谐和山,大家都这么叫。”
“我住在辛迪姨妈家。辛西娅·斯托文斯。我父亲过世后,母亲经历了一场……怎么说呢?算是精神崩溃吧。于是她把我送到辛迪姨妈家,让她自己缓缓神。大火过后一个月,辛迪姨妈把我送上回长岛母亲身边的汽车。”本望着冷饮柜台旁镜子里自己的面容。“离开妈妈的汽车上,我哭个不停;离开辛迪姨妈和耶路撒冷林苑镇的汽车上,我还是哭个不停。”
“我就在大火那年出生,”苏珊说,“镇子历史上最大的大事件,我却从头睡到尾。”
本笑了起来。“所以你比我在公园里猜想的大七岁。”
“真的吗?”她显得很高兴,“谢谢……应该要谢谢你吧。你姨妈的屋子肯定也被烧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