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承认了这次整顿内务府的失败,并不等于说我就此要“停车”。车我是不想停的,至多不过多拐几个弯儿。我自从上了车,就不断有人给我加油打气,或者指点路标方向。
前面我已说过,遗老们向我密陈恢复“大计”的事,那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例。我在婚后不久就发现,像那样想为我效力的人,可以说到处都有,例如康有为和他的徒弟徐勤、徐良两父子,在全国各省以及海外到处活动着,他们组织了一个“中华帝国宪政党”,据徐勤——广东的富商、天津中原公司的经理的奏折中说,这个党在海外拥有十万党员和五家报纸。康有为在民国十六年去世后,徐氏父子仍继续活动着。根据现在手头的材料,我还记得起来的有这几件事:在我出宫前两年,徐良写信给庄士敦说,他要到广西找军阀林俊廷去活动,过不久又来信说,广西的三派军人首领陆荣廷、林俊廷和沈鸿英“三人皆与我党同宗旨,他日有事必可相助对待反对党也”。<a id="jzyy_1_177" href="#jz_1_177">(3)</a>民国十三年的春节后,康有为曾给庄士敦写信说:“经年奔走,至除夕乃归,幸所至游说,皆能见听,亦由各方厌乱,人有同心。”据他说陕西、湖北、湖南、江苏、安徽、江西、贵州、云南全都说好了,或者到时一说就行。他最寄以希望的是吴佩孚,说“洛(指吴,吴当时在洛阳)忠于孟德(指曹锟),然闻已重病,如一有它,则传电可以旋转”。又说湖北省曾耀南说过“一电可来”的话,到他生日,“可一赏之”。现在看起来康有为信中说了不少梦话,后来更成了没有实效的招摇行径,但当时我和庄士敦对他的话都没有怀疑,大为欢欣鼓舞,并按康有为的指点送寿礼、赏福寿字。我开始自己决定安排赏赐了,也就是说在指点之下,我开始懂得为自己的“理想”去动用财富了。
同样的例子还有“慈善捐款”。这是由哪位师傅的指点,不记得了,但动机是很清楚的,因为我这时懂得了社会舆论的价值。那时在北京报纸的社会版上,差不多天天有“宣统帝施助善款待领”的消息。我的“施助”活动大致是两种,一种是根据报纸登载的贫民消息,把款送到报社请他们代发,三五元不等,另一种是派人直接送到贫户家里。无论哪一种做法,过一两天报上总有这样新闻:“本报前登某某求助一事,荷清帝遣人送去×元……”既表彰了我,又宣传了“本报”的作用。为了后者,几乎无报不登吸引我注意的贫民消息,我也乐得让每种都给我做宣传。以致有的报居然登出这样文章来:
时事小言 皇恩浩荡
皇恩浩荡,乃君主时恭维皇帝的一句普通话,不意改建民国后,又闻有皇恩浩荡之声浪也。今岁入冬以来,京师贫民日众,凡经本报披露者,皆得有清帝之助款,贫民取款时,无不口诉皇恩之浩荡也。即本报代为介绍,同人帮同忙碌,然尽报纸之天职,一方替贫民之呼吁,一方代清帝之布恩,同人等亦无不欣欣然而云皇恩浩荡也。或曰清帝退位深宫,坐拥巨款,既无若何消耗,只好救济贫民,此不足为奇也。唯民国之政客军阀无不坐拥巨款,而并不见有一救济慈善者,于此更可见宣统帝之皇恩浩荡也。<a id="jzyy_1_178" href="#jz_1_178">(4)</a>
像这样的文章,对我的价值自然比十块八块的助款大得太多了。
我付出最大的一笔赈款,是对民国十二年九月的日本“震灾”。那次日本地震的损失惊动了世界,我也出于同样的动机,想让全世界知道“宣统帝”的“善心”,决定拿出一笔巨款助赈。我的陈师傅看得比我更远,他在称赞了“皇恩浩荡,天心仁慈”之后,告诉我说:“此举之影响,必不仅此。”后来因为现款困难,送去了据估价在美金三十万元上下的古玩字画珍宝,日本芳泽公使陪同日本国会代表团来向我致谢时,宫中出现的兴奋气氛,竟和“大婚”中外国使节来观礼时相像。我这才明白了陈师傅的意思。经过他这一指点和日本代表团的殷勤致谢,我又开了一个窍。
在这个时期,我的生活的另一面,充满了更多的荒唐,也干了不少自相矛盾的事。比如我在整顿内务府,怪他们开支太大的同时,自己的挥霍却是无度的。买一颗钻石要三万元,毫不觉得贵,从外国买了洋狗来,狗生了病请兽医,比给人治病用的钱还多。北京警察学校有位姓钱的兽医,大概看准了我的性格,极力巴结,给我写了好几个关于养狗知识的“奏折”,就得到了绿玉手串、金戒指、鼻烟壶等十件珍品的赏赐。我有时从报上看见什么新鲜玩意儿,如四岁孩子能读《孟子》,某人发现一颗异样蜘蛛,就会叫进宫里看看,当然也要赏钱。不知怎么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石头子儿,就有人成车地购买了各式各样的石头子儿送来。自然又得到我不少的赏赐。
我一边向内务府大叫要裁人,也确实裁了,内务府各司处从七百裁到三百人,“御膳房”的二百厨师全部遣散。但是剩下的,单以新建的膳房来说,还有两个,一是我平日用的,用着三十七个人,其中包括以一名员外郎为首的八名员司和两个“写字人”,每月菜钱开支七百多元,另一个是给我做西餐的“番菜膳房”,人数已忘记,但知道每月要开支六百多元,而我并不是每天都叫他做菜吃的。
关于我的每年开支数目,据我婚前一年(即民国十年)内务府给我编造的那个被缩小了数字的材料,不算我的吃穿用度,更不算内务府各处司的开销,只算内务府“交进”和我与太妃们在内务府支出的“恩赏”和“临时差务”,这三项共计年支八十七万零五百九十七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