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森·麦卡勒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1

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老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从屋里出来,胳膊挽着胳膊,一路走着去上班。这两个朋友很不一样。引路的是个肥胖又迷糊的希腊人。在夏天,他喜欢穿一件黄色或者绿色的马球衫,前襟被他随便塞进裤子里,后襟则松松垮垮地放下来。天要是再冷点,他就再套一件难看的灰毛衣。他的脸是圆的,泛着油光,眼皮总是半耷拉着,双唇弯曲,露出温和愚蠢的微笑。另一个哑巴长得高。他的眼神敏锐、聪明。他的衣着无可挑剔,非常庄重。

每天清早,这俩伙伴一起默默地走上小镇的大街。走到某家兼卖糖果的水果店时,他们会在店外的人行道稍作停留。那个希腊人斯皮诺斯·安东纳帕罗斯给他表兄打工,水果店是他表兄的。他要做的活有:做糖果和蜜饯,拆箱卸水果,店内清洁。那清瘦的哑巴约翰·辛格,总是把手放在朋友的手臂处,深深看一眼他的脸才离去。分别后,辛格便穿过马路,一个人走到珠宝店,他是珠宝店的银器雕刻师。

傍晚时,两人又在一起了。辛格回到水果店,等待安东纳帕罗斯下班回家。希腊人懒洋洋地打开一箱桃子或者甜瓜,要不就在店后面的厨房里,看报纸漫画。离开前,安东纳帕罗斯总是先从某个橱柜里打开一个他白天藏好的纸袋,里面是他收好的食物——水果、糖果,或一节猪肝香肠。通常,安东纳帕罗斯在离店前,先挪蹭到店铺前头的玻璃柜处,那里面放着肉和奶酪。他拉开柜子后门,肥胖的手爱抚着垂涎已久的美味。有时,他的老板表兄没看见他。如果被他看见了,他会久久地瞪着表弟,僵硬苍白的脸露出警告的意味。安东纳帕罗斯忧伤地将美味从柜子的一角移到另一角。这个时候,辛格会站得笔直,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看向别处。他不想看到两个希腊佬的这一幕。因为,除了喝酒和某种单独隐秘的享乐,安东纳帕罗斯热爱吃超过世上一切。

暮色中,两个哑巴一块儿缓缓地走回家。回到家,辛格老和安东纳帕罗斯说话。他打着一连串飞快的手势比划词语,表情急切,灰绿色的眼睛闪闪发亮。辛格用他瘦削有力的手,将白天发生的事情都说给安东纳帕罗斯听。

安东纳帕罗斯慵懒地靠坐着,看着辛格。他很少动手说什么话——要说,也只想说他要吃东西、要睡觉或者要喝酒。表达这三种需求时,他的手势都是一样地模糊和笨拙。夜里,如果喝得不太醉,他会跪在床前,祷告一会儿。他胖乎乎的手划出祷词“圣耶稣”“主”或是“亲爱的玛利亚”,它们是安东纳帕罗斯唯一要说的话。辛格从来不知道他讲的话伙伴到底听懂了多少,不过,这点并不要紧。

他们合租在靠近小镇商业区的一栋小房子的楼上。那儿有两间房。安东纳帕罗斯在厨房的煤油炉上煮他们的每顿饭。有几把朴素的直背餐椅给辛格坐,安东纳帕罗斯坐一张垫得很厚的沙发。卧室的家具基本就是希腊人睡觉的双人大床,上面铺了舒适的鸭绒被,还有一张窄窄的帆布床,给辛格睡的。

晚饭总要吃很久,安东纳帕罗斯热爱食物,动作又非常慢。饭后,大块头希腊人会躺在沙发上,用舌头细细地舔每一颗牙齿,或许是有特别的美味,或许是想留住食物的味道。辛格则在洗餐具。

有些夜晚,两个哑巴会下象棋。辛格一直很喜欢下棋,几年前就想教安东纳帕罗斯下棋。一开始,他的伙伴对在棋盘上把棋子挪来挪去提不起兴趣。后来,辛格开始往桌下放一瓶好喝的,课后才拿出来。希腊人从没弄明白“马”的不规则走法和“皇后”扫荡一切的机动能力,但他学会了开局的几个步骤。他喜欢白棋,如果给他黑棋,他就不肯下了。走过开局的几步后,辛格便一个人把棋下完,他的伙伴在边上看着,昏昏欲睡。要是辛格狠狠地击杀自己的人马,葬送了黑国王,安东纳帕罗斯会因此得意洋洋,愉悦得很。

两个哑巴没有别的朋友,只要不上班,他们都待在一块儿。每天过得大体相似,他们既然那么独来独往,也就不曾受到什么干扰。他们每周去一趟图书馆,辛格要去借悬疑小说。星期五晚上,他们会去看电影。领薪的那天,他们一般会去“海陆军商店”楼上的“十分钱影楼”,给安东纳帕罗斯拍张照片。这就是他们习惯的固定去处,而镇上还有许多地方他们不曾见过。

小镇位于南方腹地的中央。夏天很漫长,寒冬的月份少之又少。天空蓝得澄澈明亮,烈日耀眼地燃烧着,几乎总是如此。到了十一月,会下寒冷的细雨,之后也许有霜冻,接着就是短暂的冬季。冬天是变幻无常的,但夏天是永远的炙热。小镇其实挺大的。大街上有着成片的楼房,都是两到三层的商店和写字楼。然而,镇上最大的建筑物是工厂,大部分居民在里面上班。这些棉纱厂规模庞大,生意兴旺,小镇工人则大多数都很穷。街道上的行人脸上往往是饥饿孤独的绝望表情。

然而,两个哑巴一点儿也不寂寞。在家里,他们满足地吃吃喝喝,辛格用手和老伙伴热切地交谈,讲他的一切想法。岁月就如此宁静地流逝,辛格三十二岁了,和安东纳帕罗斯在小镇已经待了十年。

后来有一天,希腊人生病了。他坐在床上,手按着腹部,大颗大颗的泪珠沿脸颊滚下来。辛格去找伙伴的表兄,那水果店老板,同时给自己请好假。医生给安东纳帕罗斯制订了食谱,让他以后不可再喝酒。辛格严格地执行医生的指令,终日坐守病榻,竭尽所能让时间流逝得快点。但是,安东纳帕罗斯只是用眼角恼火地看着他,闷闷不乐。

希腊人变得很烦躁,老在辛格为他准备的果汁和食物里挑毛病,并不时地让伙伴扶他下床来祈祷。他跪下的时候,硕大的臀部沉沉地压在滚圆的短腿上。他笨拙地挥手,念叨着“亲爱的玛利亚”,然后紧握着脖子上一条龌龊细绳上悬挂的小黄铜十字架。他的大眼睛朝上盯着屋顶,眼神恐惧。祈祷后,他心情阴郁,不许伙伴和他说话。

辛格很耐心,尽力而为。他画了一些小画,有一次,他给伙伴勾勒了一幅肖像哄他开心。肖像画伤了胖希腊人的自尊,直到辛格把他的脸画得年轻英俊,涂上金黄的头发、瓷器蓝的眼睛后,他才肯和解。然而,他又试图掩饰他的愉悦。

在辛格的悉心照料下,一周之后,安东纳帕罗斯就能回去上班了。可是,他们的生活却从此起了变化。麻烦来了。

安东纳帕罗斯身体恢复了,人却变了。他变得暴躁易怒,夜晚不再满足于屋里的宁静生活。他想要外出,辛格便在背后跟随。安东纳帕罗斯走进一家餐馆,两人坐下来后,他就偷偷地把方糖、胡椒罐或者银器皿放到口袋里。辛格会为他拿走的东西付钱,所以没造成麻烦。回到家,他责怪安东纳帕罗斯,那胖希腊人只是看着他,淡淡地笑着。

几个月过去了,安东纳帕罗斯的恶习更严重了。有天中午,他从表兄的水果店平静地走出来,到马路对面的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公然朝墙壁撒尿。有时,他在人行道上遇见看起来不顺眼的人,会撞过去,用胳膊肘和肚子推别人。有一天,他走进一家商店,没给钱就径直将一个落地灯拖出来,还有一次,他企图把陈列柜里的一辆电动火车拿走。

这是一段让辛格筋疲力尽的日子。午饭的时间,他得不停地陪着安东纳帕罗斯到法庭去处理那些法律纠纷。辛格变得对法院里的程序了如指掌,终日处于焦虑之中。他银行里的存款逐渐耗光在缴纳保释金和罚款上。为了让伙伴免受偷窃、有伤风化、人身攻击等指控而入狱,他想尽办法,费尽钱财。

安东纳帕罗斯的老板,那个希腊表兄压根不管这些破事。查尔斯·帕克(表兄的名字)继续让安东纳帕罗斯待在店里,却对他摆出一张苍白紧绷的脸,没有帮过他一点儿忙。辛格对查尔斯·帕克怀有异样的感觉,他开始讨厌他了。

辛格活在持续的混乱与忧虑里。安东纳帕罗斯却是满不在乎,无论发生什么事,淡然无力的微笑永远挂在他脸上。以往那些年,辛格曾觉得伙伴的微笑里有某种玄妙和机智。他从不知道安东纳帕罗斯究竟了解多少,在想什么。如今,辛格觉得自己从这个胖希腊人的表情里察觉到某种狡黠与戏弄。他摇晃伙伴的肩膀,直到摇累了,用手语一遍遍地解说。一切徒劳无功。

辛格的所有钱都花光了,他不得不向他的珠宝店老板借钱。有一次,他没钱付保释金,安东纳帕罗斯在牢里待了一晚。第二天,辛格来接他出去,他大生闷气,不肯离开。晚餐时的腌猪肉和浇了糖浆的玉米面包让他很享受。新的住处和室友也使他愉快。

他们一直独来独往地生活,陷入困境了,辛格也找不到任何人来帮忙。没有什么能阻止或治愈安东纳帕罗斯的恶习。在家里,他有时煮点在牢里吃过的新鲜菜式,出了门,则完全预料不了他的一举一动。

终于,最后的麻烦来找辛格了。

有天下午,他到水果店接安东纳帕罗斯时,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里,查尔斯·帕克向辛格解释他已安排好,要将表弟送到两百英里外的州立疯人院。查尔斯·帕克动用了他在小镇的关系,细枝末节都办妥了。安东纳帕罗斯下周就要离开,住到疯人院去。

辛格把信来回读了几遍,他的脑袋一片空白。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和他说话,他却压根不想读他的唇形,不想理解。最后,辛格掏出随身携带的便笺本,在上面写:

你不能这么做。安东纳帕罗斯必须和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激动地摇着头。他的美语不太好。“不关你的事!”他反反复复地说。

辛格知道一切都结束了。希腊人生怕某天要为表弟担责。查尔斯·帕克的美语尽管不大灵光,但他精通美元之道,他利用钱和关系,毫不迟疑地把表弟送到疯人院去。

辛格束手无策。

接下来一周,充满了各种狂躁之举。辛格不停地说话。手尽管挥舞不休,要说的话却始终道不尽。他想对安东纳帕罗斯倾诉一切,然而没有时间了。他灰色的眼睛发亮,他伶俐机智的面孔变得无比紧张。安东纳帕罗斯昏昏然地看着他,究竟听懂了多少,辛格毫无把握。

然后,安东纳帕罗斯要走的日子到了。辛格拿出自己的手提箱,把他们共同财物里最值钱的东西仔细打包好。安东纳帕罗斯为自己做了午饭,以备路上吃。傍晚,他们最后一次挽着胳膊在街上散步。那是十一月底的寒冷下午,空气里有一圈圈他们呼出的气息。

查尔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但在车站,他远远地站着,和他们保持距离。安东纳帕罗斯随人流挤进汽车,在前排一个座位上折腾了半天才坐下来。辛格隔着窗户看着他,打着绝望的手势,要和他的伙伴最后一次交谈。但安东纳帕罗斯忙着检查他的午餐盒,并没有留意。直到汽车启动,要从路边开出来,他才扭头看辛格。他的笑容散淡遥远,仿佛他们早已相隔千里。

随后的数周如同梦境。在珠宝店,辛格终日伏案工作,到了夜晚,一个人走回家。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想。下班一回到家,他就躺到帆布床上小睡片刻。躺在那儿迷迷糊糊的时候,总要做梦。所有的梦里都有安东纳帕罗斯。他的双手紧张地抽动,梦里的他在和安东纳帕罗斯说话,而后者正看着他。

辛格试图回忆认识伙伴以前的时光。他试着梳理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情。可是,他想要回忆的那些事里,没有一件像真实的。

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只是,这事对他毫不重要。辛格记得,虽然自己一出生就聋了,却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哑巴。他很小就被遗弃,成了孤儿,被人送进聋哑人机构。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之前,他就会用美式的单手手语来交谈,后来又掌握了欧式的双手手语。他学会观察人们唇部的运动以理解他们说的话,后来,还有人教会了他讲话。

在学校时他是公认的聪明人,他的功课学得比其他同学都要快,但他从不习惯用嘴说话。那使他不自在,老感觉嘴巴里的舌头像头鲸鱼。看见人们脸上的茫然表情,他感觉自己说话的声音一定像某些动物,或者他的发音让人厌恶。对他来说,用嘴说话是痛苦的事,而他的手则随时可比划出他想说的词语。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小镇,随即遇到了安东纳帕罗斯。从此他再也没用舌头说过话,因为和安东纳帕罗斯在一起,无此需要。

一切都不像真的,除了和安东纳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在他恍惚的梦里,他的伙伴看起来真实生动,醒来后,巨大的孤独使他心痛。他偶尔会给安东纳帕罗斯寄箱东西,却从未收到回音。在终日的空虚与昏昏然中,几个月就过去了。

到了春天,辛格有点变化。他睡不着觉,身体焦躁不安。夜晚,他在屋里枯燥地走来走去,无法排解多余的精力,只有天亮前的几小时他才能稍微休息——昏沉沉地入睡,直到上午的光线像把弯刀突然刺开他的眼皮。

他开始在镇上晃悠,以此消磨夜晚。安东纳帕罗斯生活过的房子他再也待不下去了,便在离镇中心不远的一栋杂乱无章的公寓里租了个房间。

他在一家隔了两条马路的餐馆里吃饭。餐馆位于长长的主街的尽头,名字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飞快地浏览了菜单,写了张字条交给老板。

每日的早餐,我要一个鸡蛋、一片吐司和一杯咖啡——0.15美元

中餐,我要汤(种类随意)、一份夹肉三明治和一杯牛奶——0.25美元

晚餐请给我上三种蔬菜(除了卷心菜都可以),鱼或者肉,一杯啤酒——0.35美元

谢谢。

老板读了字条,警觉老练地瞥了他一眼。他是个严厉的人,身材中等,蓄着漆黑浓密的胡子,他的脸部下方看着像块铁板。他通常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叠抱在胸前,沉默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辛格对这个男人的脸渐渐熟悉了,毕竟,一天三顿都在他的店里吃。

每到夜晚,哑巴要在街上独自漫步好几个小时。有时候,刮起三月湿冷的风,夜晚变得寒凉,还下着很大的雨。但他都不在意。他走路的样子烦躁不安,双手永远紧紧地插在裤兜里。几周过去后,天气变得暖和慵懒。他的焦躁逐渐被疲惫取代,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平静。他的脸上渐渐露出忧郁而平静的表情,这表情通常在很悲伤或很睿智的人们的脸上才能见到。可他仍然在镇上四处晃悠,总是一个人,沉默无语。

2

一个漆黑闷热的初夏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深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早已熄灭,咖啡馆的亮光在人行道上投下清晰的黄色矩形。街上荒凉无人,但咖啡馆里有六七个顾客,喝着啤酒、桑塔·露西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漠然地等候着,他的胳膊肘靠在柜台上,拇指擦着他的鼻尖。他的眼神专注,特别留心着一个又矮又胖穿工装裤的男人,那个男人已经喝醉,吵吵闹闹的。间或,他的目光落在哑巴身上——那人独自坐在餐厅正中的一张桌子前,或者落到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不过,他的目光总会回到那个醉醺醺的、穿工装裤的男人那里。夜深了,柜台后的比夫继续沉默地等待。终于,他最后扫了一眼餐馆,向通往楼梯的后门走去。

他轻轻地走进楼上的那个房间。里面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走了几步,他的脚指头碰到了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便蹲下身子,摸索地板上那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间里没待几秒钟,正要离开时,灯亮了。

艾莉斯从乱糟糟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个箱子做什么?”她问,“你难道就不能把那个疯子直接打发掉?早被他喝光的东西还得给回他?”

“你先清醒一下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让他和一堆戴镣铐的犯人泡在一起,每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吧,布瑞农太太。”

“他明天要是还在下面,我会的。但你别动那个箱子,它不属于那个白吃白喝的家伙了。”

“我了解那些白吃白喝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种人,”比夫说,“至于我自己,我不太了解我自己,但我肯定不是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房间里的空气没有楼下那么污浊和闷热,他决定在这里多待一会儿,用冷水泼洗一下脸,然后再回去。

“我可是早和你讲过,你要是今晚不把那个家伙打发掉,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睡觉,到了晚上你让他吃吃喝喝。一个星期了,他一分钱没掏过。他那些疯疯癫癫的言论和举止只会将体面的生意都毁掉。”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生意,”比夫说,“我们讨论的这家伙,十二天前第一次来到这里,在镇上谁也不认识。刚到那一周他就给了我们二十美元的生意,至少二十。”

“接着,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醉得一塌糊涂,简直有损体面。再说了,他除了是个瘪三,是个怪物,其他什么都不是。”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就料到你喜欢!我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你自己就是一个怪物。”

他揉擦着深色的下巴,不再理会她。他们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里,他们只是简单地称呼对方“比夫”和“艾莉斯”。后来,某次争吵之后,他们开始称呼对方“先生”和“太太”,从那以后,他们的关系再没有好到足够把称呼改回去。

“我这是警告你,明天我下去时,他最好别在那里。”

比夫走进浴室,洗过脸后,他觉得还有时间剃一下胡子。他的胡须又黑又密,仿佛留了三天。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懊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个女人身边,他永远做不了真实的自己。他变得粗暴、渺小和庸俗,就像她一样。比夫的眼睛冷漠地凝视着,下垂的眼皮将眼睛遮去一半,仿佛嘲弄一切。长茧的小指上戴着一枚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通过镜子,他能看见躺在床上的艾莉斯。

“听着,”他说,“你的问题是你缺乏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里,只有一个具有我所讲的这种善意。”

“嗤,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羞于启齿的事。我了解你——”

“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重要的事情你都看不见,听不到。你从不观察,不思考,从不动脑子想问题。也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艾莉斯几乎又睡着了,透过镜子,他漠然地看着她。在她身上,没有什么特征能吸引他的注意力,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到她的一双脚在被子里形成的粗胖轮廓。她脸部的柔和线条连着圆实的臀部和大腿。她不在身边时,他脑子里想不起她的任何特征。她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一个整体的、无破绽的形象。

“看人间百态的乐趣你从没有体会过。”他又说。

她的声音疲倦。“楼下那家伙就是一出戏,没错,也是一个马戏团。可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个人对我毫无意义,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哥们儿。你就是不懂,收集完整的一套细节,你会看到某种真实的东西。”他拧开热水,麻利地刮起胡子来。

是的,就在五月十五日的清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注意到他,开始观察。这个男人很矮,壮实的肩膀就像横梁。他留着乱糟糟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好像被大黄蜂叮过一样。这家伙身上有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脑袋硕大,形状匀称,但脖子却又细又软,像个小男孩。那小胡子看起来很假,好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才贴上去的,仿佛语速一旦过快就会掉下来。这让他看起来像中年人,不过,那高而光滑的额头和眼睛圆睁的脸却很年轻。他的双手巨大,染有污渍,长满老茧,身上穿着一套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男人身上有一股滑稽的气息,然而,同时又有另一种让人笑不出来的感觉。

他要了一品脱烈酒,不到半小时就喝光了,接着坐在雅座上吃了一份大的鸡肉套餐。然后,他喝啤酒,读书。这是开始的时候。尽管比夫很仔细地观察了布朗特,却怎么也想不到后来所发生的种种疯狂之事。他从未见过谁在短短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从未见过哪个家伙喝得如此之多,醉得如此彻底。

比夫用大拇指推了一下鼻尖,好刮嘴唇上的胡子。刮完之后他的脸看着清爽多了。当他经过卧室下楼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

手提箱很沉。他将它拎到餐馆前面,放在收银台之后——他每晚所站之处。他按着顺序扫视了周围。有几个顾客已经结账离开了,屋里没那么多人了,但气氛还是一样。聋哑人还在中间的桌子边独自喝咖啡。酒鬼依然在高谈阔论。他没有和周围哪个特定的人讲话,也没有谁听他讲话。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服来了,换下了那套穿了十二天又脏又臭的亚麻西装。他没穿袜子,脚踝被抓破了,还沾了泥巴。

警觉的比夫偷听到他的只言片语。这家伙似乎又在谈论匪夷所思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谈论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何马和卡罗来纳。他一度谈到妓院,然后是不堪入耳的荤段子,只好用啤酒堵他的嘴。不过,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讲——讲——讲。词语就像瀑布从他喉咙里涌出来。重点是,他的口音随时改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个草包,有时则像个教授。他会用到一英尺长的生词,却搞错语法。难以判断他的家庭情况或者老家在哪里。他变化多端。陷入沉思的比夫抚弄着鼻尖。不合逻辑。然而逻辑通常跟随大脑。这个男人脑袋的确灵光,但他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毫无道理。他仿佛为什么事情而开小差了。

比夫靠在收银台上,开始细阅晚报。报纸的头条新闻是市镇议会经过四个月的深思熟虑,决定本地财政预算不会支付某些危险路口的交通灯开支。左边的栏目则报道了东亚的战事。两条新闻比夫都仔细看了。他的眼睛随着铅字移动,剩余的感官却时刻在留意周围的种种喧闹。文章虽然看完了,他半睁的眼睛仍然盯着报纸。他感到不安。那家伙是个问题,清晨之前他得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另外,他的直觉告诉他今晚有什么大事要发生。那家伙可不能没完没了。

比夫感觉到有人站在门口,他立马抬起头来看。一个约莫十二岁、瘦长的黄毛丫头站在门口张望。她穿着卡其色短裤、蓝衬衫、网球鞋——一眼看去就像个小男孩。看见她,比夫把报纸搁在一旁。当她向他走来时,他对她露出微笑。

“你好,米可。去参加女童子军了吗?”

“没,”她说,“我和她们没关系。”

借着眼角的余光,他看见那酒鬼正一拳打在桌子上,并将头扭过去,不看刚才在交谈的人。比夫与面前的小女孩说话的声音粗了起来。

“你家人知道你深更半夜跑出来吗?”

“没问题。我们街区的孩子们今晚都在外面玩得很晚。”

他从未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一起来这里。几年前,她老是跟着她哥哥屁股后面转。凯利家是个人丁兴旺的大家庭。后来,她会拖着婴儿车进来,里面装了几个流鼻涕的宝宝。但是,只要没拖着小的或者跟着大的,她都是一个人来。现在,这孩子站在那儿,似乎决定不了要什么。她的手不停地往后捋她微湿的、浅浅的头发。

“我要一包香烟,谢谢,最便宜那种。”

比夫想说什么,又犹豫了,然后将手伸进柜里。米可掏出一块手帕,开始解边上的结,手帕里放着钱。她猛地一抽,硬币咔哒一声掉到地上,向布朗特滚去——那家伙正站着,嘴里念念有词。刚开始,他茫然地盯着那硬币。孩子要去捡时,他却反应过来,蹲下身捡起了它们。他费劲地走到收银台边,晃着手心里的两个一分币、一个五分币和一个十分币。

“烟现在是十七分钱?”

比夫等着,米可的视线在他们两人间游移。酒鬼在柜台上将钱币摞成一小堆,用他脏兮兮的大手围起来。他缓缓地拿起一分币,用手指将它翻了个身。

“五厘钱<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给种烟草的穷鬼,还有五厘钱给卷烟的傻子,”他说,“这一分钱给你,比夫。”说完,他就眯着眼睛想要读五分币和一角币上的箴言。他不停地摸着两个镍币,拿它们画着圆圈。终于,他将硬币推到一边。“谦卑的一次致敬,向解放,向民主和独裁,向自由与劫掠。”

比夫平静地捡起硬币放入钱箱。米可似乎还想多待一会儿。她久久地打量着酒鬼,接着把目光转向餐厅的中部,哑巴还在那儿一个人独坐。过了一会儿,布朗特也时不时地朝同一个方向看。哑巴无声地坐在啤酒杯前,无聊地摆弄着一根燃烧过的火柴,用它的一头在桌面上画画。

杰克·布朗特先开的口。“有意思啊,我已经有三四个晚上睡觉梦见这家伙了。被他缠上了。你们发现了吗,他从不说话。”

比夫极少和一个顾客谈论另一个顾客。“是的,他不说话。”他敷衍了事。

“真奇怪。”

米可换了另一只脚来支撑她的重心,把一包烟塞入短裤口袋里。“你要是认识他的话,就没什么奇怪的,”她说,“辛格和我们住一起,他租了我们的房子。”

“这样啊?”比夫问,“天啊,我还不知道。”

米可朝门口走去,头也没回地说:“是的,他和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衬衣袖子放下,又仔细将它们卷上去。米可离开餐馆时,他的目光一直追着她。甚至,她已经消失几分钟了,他依然摸索着衣袖,出神地看着门外。后来,他将手臂交叉抱在胸前,目光回到酒鬼身上。

布朗特沉沉地靠在柜台上。褐色的眼睛泛着雾气,睁得大大的,眼神迷惘,身上臭得像只山羊,急需洗个澡。大汗淋漓的脖子上挂着发臭的汗珠,脸上有油渍。他的嘴唇很厚,红通通的,褐色的头发盖住了额头。工装服他穿着太短,他的手不断地扯着裤裆。

“老兄,你该懂点道理,”比夫终于说话,“你不能这个样子到处晃悠。真是让人惊讶,他们居然还没把你当流浪汉抓走。你得清醒点。洗个澡,理个发。我的神啊!你不适宜在人群里四处晃悠。”

布朗特脸色阴沉,紧咬下唇。

“你先别动怒生气,照我说的去做。去厨房,叫那个小黑人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一条毛巾和一块肥皂。好好洗一下。然后去吃点牛奶吐司,打开你的箱子,换一件干净的衬衣和一条合身的裤子。明天,你就能够做你想做的事,去你想去的地方干活,把生活理顺了。”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讲,“你只能——”

“好啦,”比夫小声地说,“我不能。你就老实点吧。”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拿着两杯生啤回来。酒鬼晃晃悠悠地拿起他那杯,啤酒洒了一点儿在手上,弄湿了柜台。比夫抿了一口杯中酒,专注地享受着。他用半睁半闭的眼睛打量着布朗特。布朗特不是疯子,尽管人们看到他的第一眼,会有这感觉。他身上,仿佛有哪里走形了——但若仔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正常,都合理。因此,既然这种异样不是身体造成的,那大概是精神了。他像一个蹲过牢的人,或者上过哈佛,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待了很久。他就像那种人,去过别人都不太可能去过的地方,做过别人都做不了的事。

比夫的脑袋歪到一边说:“你是哪里人?”

“哪儿都不是。”

“得了吧,你总得有个出生地。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某地。”

布朗特的眼神恍惚又游离。“卡罗来纳。”他说。

“我看得出你跑了不少地方。”比夫巧妙地暗示。

但酒鬼没有在听。他的目光已离开柜台,看着外面漆黑空旷的街道发呆。过了片刻,他踉跄着走向门口。

“拜拜。”他回喊了一句。

比夫又一个人了。他迅速地扫视了一遍餐馆。已经深夜一点多,屋里只剩下四五个顾客。哑巴还一个人坐在中间。比夫漫不经心地看着他,晃了晃杯底还剩的一点儿啤酒,缓缓地一口喝完后继续读柜台上摊开的报纸。

然而,他无法专心于眼前的文字。他想起米可。那包烟卖给她是否妥当,吸烟对小孩是否有害,他思考着这些问题。米可眯眼睛、手心将头发往后捋的样子浮现在他的脑海。他想起她粗哑、男孩般的嗓音和老提起她卡其色短裤的习惯,像电影里的牛仔般神气地昂首阔步。一股温柔的情感涌向他,他感到不安。

心神不定的比夫将注意力转到辛格身上。哑巴坐着,手插在口袋里,面前那喝了一半的啤酒已变得温热浑浊。他打算在辛格离开前请他喝点威士忌。之前和艾莉斯说的话不假,他的确喜欢怪物。他对病态的人和残疾人怀有格外的善意。要是有长着兔唇的人或是肺痨鬼进来,他都会以啤酒招待。若是驼背或者跛得厉害的人光顾,则换成威士忌,免费的。有个家伙,锅炉爆炸将他的生殖器和左腿都炸飞了,只要他到镇上来,总有一品脱免费的酒等着他。辛格若是那种嗜酒的人,随时都可享受五折。比夫朝自个儿点了点头,然后将报纸整齐地折叠好,放到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放在一起。周末,他会将它们都挪到厨房后的储藏室,在那里,他完整归档了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毫无遗漏。

夜里两点,布朗特又回来了。他还带了一个高个黑人,拎着黑包。酒鬼想领他到柜台来喝上一杯,可那黑人一领会到他的用意,立刻就走了。比夫认得他,记忆里他是个医生,一直在镇上行医,还和厨房里的小威利有点关系。比夫注意到他在转身离去前,向布朗特投去充满憎恶的一瞥。

酒鬼就站在那儿。

“白人喝酒的地方你不能带黑人进来,你难道不知道?”有人问他。

比夫冷眼旁观。布朗特很生气,他喝得有多醉,已经显而易见。

“我就是半个黑人。”他挑衅地叫嚷。

比夫警觉地看着他,餐馆一片寂静。从他大大的鼻孔和滚动的眼白来看,他说的,也许还真没错。

“我既是黑人也是南欧人、东欧人和中国人。我全是。”

笑声响起。

“我还是荷兰人、土耳其人、日本人和美国人。”他绕着哑巴喝咖啡的那张桌子走着“之”字。他的声音洪亮沙哑。“我是明白人。我是个异乡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安静点。”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除了哑巴谁也不看。两人在对视。哑巴的眼睛像猫眼般冷淡温和,看起来正全神贯注地听着。酒鬼暴怒起来。

“你是镇里唯一懂我意思的人,”布朗特说,“这两天我都在脑子里和你讲话,我知道你明白我要表达的东西。”

雅座上有些人笑起来,这酒鬼不知道自己挑了个又聋又哑的人来说话。比夫的目光一闪一闪,注视着两个男人,专注地听。

布朗特挨着桌子坐下来,倾着身子靠拢辛格。“世上存在着明白和无知的人。一万个无知的人中才出现一个明白人。这是万世奇迹——芸芸众生懂得太多,却不知道这点。就像十五世纪,人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人知道真相。区别在于,发现地球是圆的需要天赋。而我说的这个真相如此明显,却无人知道,真是万世奇迹啊。你懂吧。”

比夫胳膊肘撑在柜台上,满脸好奇看向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

“别听他的,”布朗特说,“别理那平足的、下巴发青的、多管闲事的混蛋。你看,我们这样的明白人碰到一起那可是了不得的事啊。几乎前所未有。有时候我们也遇到过,却不会想到对方是明白人。这可不妙。我遇到过好几次了。你看,我们这样的人太稀少了。”

“共济会?”比夫问。

“你闭嘴!否则把你胳膊扭下来,用它来打晕你。”布朗特咆哮道。他弓起身子接近哑巴,声音低得像喝醉后的窃窃私语。“怎么会这样?这无知的奇迹为何一直延续?有一个原因。阴谋。巨大而隐伏的阴谋。蒙昧主义。”

雅座上的人还在笑酒鬼企图和一个哑巴对话。只有比夫认真对待。他想弄清哑巴是否真听得懂那些话。那家伙频频点头,陷入沉思状。他只是迟钝一点——仅此而已。“明白”的话题外,布朗特开始加入些玩笑话插科打诨。哑巴从来不笑,但是酒鬼的笑话讲过后几秒,他笑了。继续沉闷的话题时,微笑依然久久停留在他脸上。那家伙真是不同寻常。人们在意识到他有什么异样之前已经被他所吸引。他的眼神让你觉得他听见了别人没听到的东西,知道一些别人从未想过的事。他不太像人类。

其他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医妃当道:痴傻王爷乖乖缠

医妃当道:痴傻王爷乖乖缠

暖暖月光
她是祁北国有名的丑女,不光丑还胖的厉害。他虽然有副倾世之颜却是个十足的傻子,智商永远只有五岁,却不知两人都是腹黑中的腹黑。扮猪吃老虎毫不手下留情祁睿你不是傻子吗?怎么变聪明了?祁睿邪魅一笑娘子是喜欢我的傻还是我的人?苏冷玥:……完败!他宠她,爱她,愿意把自己拥有的都全部拱手给她,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她怜他,爱之入骨,欺他者愿意与天下为敌不惜一切。且看二人如何高甜虐死不要脸的人……
其他 完结 0万字
万岁归一

万岁归一

忆星亦美
小姑娘前十几年一直看别人谈恋爱, 坚持自己的不恋爱主义, 以为自己的人生平平淡淡, 波澜不惊。 谁料被少年堵在小道里: 说,喜欢不喜欢我?&#34; 小姑娘欲哭无泪, 我的白月光啊, 我只想做一名合格的暗恋者! 多年之后, 那个为爱疯狂的少年如愿以偿。 万岁有依。
其他 连载 0万字
每个男配撩一遍[快穿]

每个男配撩一遍[快穿]

陶佳人
陆景是位面穿越者,但一直都是在正常位面穿越做任务。可是没想到,一次任务里得罪了其中的角色,结果出bug被撞入了晋江文学城的耽美世界。所谓的拯救男配系统,可拯救的办法却是——攻略男配,让男配爱上他!这也就算了,渣攻为毛也要来凑热闹?
其他 连载 10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