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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丹尼还不知道伊芙的事,而我,做了一个梦,迷迷糊糊地醒来,却早有预感。他开车载我去了麦瑟岛东岸的路瑟柏班克公园——因为那天是一个温暖的春日,那是一个适合遛狗的公园,园内有湖,丹尼可以投球,我可以游过去捡。公园里没有其他的狗,只有我们。
“我们要把她带回家,”丹尼丢球时对我说,“还有卓伊。我们全家应该在一起。我想念她们。”
我在冰冷的湖水里游,把球捡回来。
“这个星期,”他说,“这个星期,我要带她们两个回家。”
他再次掷出球。我在湖底的石头上蹚水走着,直到身体可以浮起来,然后往球的方向游去,在湖中咬住球,再游回去。我把球扔到丹尼脚边,抬头一看,他正在打电话。一会儿,他点头,然后挂掉了。
“她走了。”他说,然后放声大哭,转过头去。他把头埋进手臂里哭,我看不见他的眼泪。
我不是一只会逃避的狗。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丹尼,在那之后也不会,但是在那一刻,我必须跑。
应该是有原因的,我也不知道。狗儿公园设置在麦瑟岛东岸,如此适合快跑:园内的围栏比较分散,等于没有任何屏障,整个场景简直是在恳求一只狗快跑,逃离囚禁,对抗体制。所以我毅然决然地跑了起来。
我往南跑,从分散的栅栏的缝隙中抄近路,奔向宽敞的空地,然后又转向奔往西边。在通往露天圆形剧场的柏油路另一边,我发现自己寻找的,正是未被驯服的狂野。我需要回归野性。我沮丧、悲伤、生气。来点什么吧!我必须做点什么!我需要找回自己,了解自己,搞清楚这个困住我们的可怕世界——虫子、肿瘤和病毒侵入我们的脑子,在里面产下恶臭的卵,孵化后,从体内将我们生吞活剥。我需要用我的方式来击败它,踩扁攻击我的东西,这是我的生存方式。所以我跑。
树枝和藤蔓打到我脸上,粗糙的地面伤了我的脚。但是我一直跑,直到我看见想看到的——一只松鼠,又肥又自大,正在吃一袋土豆片。松鼠愚蠢地把土豆片推进嘴里,我则从灵魂最黑暗的地方发现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仇恨。我不知那股恨意从哪里来,但是它就在那里。我把恨发泄在了那只松鼠身上。松鼠抬头抬得太晚,太晚才注意到我,如果它想活命,就该早一点抬头。这时我已经扑上去了。我扑向松鼠,它一点逃生的机会都没有。我狠下心,朝它一口咬下去,它的背断了,我的牙刺进它的毛皮,然后咬着它,把它摇晃至死,手段凶残。我一直摇晃它,直到我听到它的脖子断成两截,然后把它吃掉。我用牙撕开它,门牙咬下去,血喷到我身上,感觉热腾腾又浓稠稠。我饮下它的血液,吃下它的内脏,嚼碎它的骨头,然后吞下。我咬碎它的头骨,啃下它的头。我吞掉那只松鼠。我必须这么做。我好想伊芙,我想我再也没法做人,因为我承受不起那种人类才能感受的痛苦,必须再变回一只动物。我狼吞虎咽,大口吃肉,我做了所有不应该做的事情。我努力人模人样地度日,但是并没有帮上伊芙——我是为了伊芙而吞下那只松鼠的。
我在树丛里睡着了,过一会儿我恢复过来,又变回原来的我。丹尼找到我,未发一语。他带我回到车上,我坐进后座,马上就睡着了,嘴里还有刚被我谋杀的松鼠的血腥味,然后我梦到了乌鸦。
我在梦里追逐乌鸦,抓到它们,把它们赶尽杀绝。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伊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