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朝圣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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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这样,乔,只有男孩子才这样做。”
“所以我才吹。”
“我憎恨粗鲁、没有淑女风度的女孩!”
“我讨厌虚假、矫揉造作的毛头妹!”
“‘小巢里的鸟儿一致同意。’”和平使者贝思唱起歌儿,脸上的表情滑稽有趣。尖着嗓门的两人化为一笑,“斗嘴”就此结束。
“我说姑娘们,你们两个都不对,”梅格开始以姐姐的身份说教,“约瑟芬,你已经长大了,不应再玩男孩子的把戏,应该检点一些。你还是小姑娘时这倒没有什么,但你现在已长得这么高,而且网起了头发,就得记住自己是个年轻女士。”
“我不是!如果网起头发就把我当女士的话,我就梳两条辫子,直到二十岁。”乔大声叫起来。她拉掉发网,披落一头栗色的厚发。“我恨我得长大,得做马奇小姐。我恨穿长礼服,恨故作正经的漂亮小姐。我喜欢男孩子的游戏、男孩子的活儿以及男孩子风度,却偏偏是个女孩子,真是倒霉透了。做不成男孩没法不让我失望,可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糟,因为我是那么想跟爸爸一起参加战斗,却只能呆坐在家中做女工,像个死气沉沉的老太太!”乔抖动蓝色的军袜,把里头的针弄得铮铮作响,线团也滚落到一边。
“可怜的乔!真是不幸,但有什么办法呢?你只好把自己的名字改得男子气一些,扮演我们姐妹的哥哥,找点安慰。”贝思一面说,一面用柔软的双手轻轻抚摸着靠在她膝上的头发蓬乱的脑袋。
“至于你,艾美,”梅格接着说,“你过于讲究,过于一本正经。你的神态现在看上去挺有趣,但一不小心,长大就会变成个装模作样的小傻瓜。如果不刻意作态,你的言谈举止倒是十分优雅的,不过你那些荒谬的言语和乔的傻话却是半斤对八两。”
“如果乔是个假小子,艾美是个小傻瓜,请问,我是什么?”贝思问道。
“你是个乖宝贝,再没别的。”梅格亲热地答道。此话无人反驳,因为这位“胆小鼠”是全家人的宠儿。
由于年轻的读者们喜欢知道“人物样貌”,我们趁此机会把坐在黄昏的余晖下做针线活儿的四姐妹概略描述一下。此时屋外的冬雪正轻轻飘落,屋内炉火噼啪欢响。虽然这间旧房子铺着褪了色的地毯,摆设也相当简单,但却显得十分舒适:墙上挂着一两幅雅致的图画,壁凹内堆满了书本,窗台上是绽放的菊花和圣诞花,屋里洋溢着一片宁静、温馨的气氛。
大姐玛格丽特,十六岁,出落得十分标致。她体态丰盈,肌肤洁白,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一头棕色秀发又浓又厚,双手白皙,这令她颇为自得。十五岁的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见了使人想到一匹小公马,因为修长的四肢相当碍事,她仿佛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它们。她嘴巴刚毅,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似乎能看穿一切,眼神时而炽烈,时而风趣,时而又像在沉思。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但为了方便,长发通常被她束入发网。她双肩圆润,大手大脚,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正迅速长成一个成熟的女性,心里却极不情愿,因此常常流露出这个阶段的女孩所特有的尴尬神情。伊丽莎白,人称贝思,十三岁,肤色红润,秀发润泽,目如秋波。她举止腼腆,声音羞怯,神情宁静而深远,被父亲称为“小宁静”,此名非她莫属,因为她似乎独个生活在自己的伊甸园中,只敢出来会会几个最亲最信任的人。艾美虽然最小,却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至少她自我感觉如此。她生得纤细端庄,肌骨晶莹,一双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卷曲披落肩头,言谈举止十足一个讲究风度的年轻女子。四姐妹的性格如何,我们后面分解。
时钟敲响六下,贝思已经扫干净壁炉地面,把一双便鞋放到上面烘干。看到这双旧鞋子,姑娘们想起妈妈就要回家了,心情明朗起来,准备迎接妈妈。梅格停止了训导,点上了灯。艾美不用人说,就离开了安乐椅。乔则坐起来把鞋子挪近火边,一时忘却了疲倦。
“鞋子太破旧了,妈咪得换双新的。”
“我想用自己的钱给她买一双。”贝思说。
“不,我来买!”艾美嚷道。
“我最大。”梅格刚开口,就被乔坚决地打断了。
“爸爸不在家,我就是家里的男子汉了,鞋子我来买。因为爸爸跟我说过,他不在家的时候我要好好照顾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