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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夏天吗?”
“喜欢,但是讨厌被太阳晒,极度讨厌。”
我和老吴,早上十一点,坐在一家五星酒店的西餐厅最角落的位置,喝着六十元一杯的美式咖啡,点菜的时候一点没手软,看着一条几百块的鲈鱼都毫不犹豫在iPad上点了个钩。我又不是张小菲,要精打细算把所有钱留下来养儿子。吃顿好的怎么了?
没去跟曾东约好的餐馆,放了鸽子,而且把手机放在家里,跟吴奇见面的好处是,几乎什么都不用带。
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我穿着一件黑色短袖,一条白色背带短裤,里面塞了三样东西,信用卡、公交卡、一支口红。
生活原来可以这么简单。
站在曾东面前,他一盯着我看,我就觉得自己身上什么都不对,腰未免太粗了,皮肤太干燥,想多补一层粉怕造作,想素颜以对怕气色不好。有人说,在乎才是爱情。当人被另外一个人盯着感觉浑身紧张,特别是被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盯着时,即便不舒服,也会觉得很享受。
如果爱情就是卑微,那人类一定集体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你的朋友,不来吗?”吴奇跟原来一样,穿着旧衣服,没什么变化。跟隔壁桌的时髦情侣比起来,我们这一桌显然是芸芸众生中最平凡无奇的存在。
“表白过怎么算朋友,仇敌还差不多。”我更正老吴,告诉他,痛痛快快放鸽子了。
他低下头笑了下,说:“挺有意思的,本来以为是刀光血刃。”
我顺嘴接道:“还兵荒马乱、颠沛流离、乱世佳人呢。”
“哈哈,怎么忽然就不想去了?”
“赢不过,就不去了呗,我又不是奥运健儿,腿折了都要为了荣耀坚持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