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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终于注意到龙文章,他已经换上了整套守备团时代的上尉制服,衣裳早旧了,但浆洗得干净,整套的军衔和肩章端端正正地配在他的旧军装上。
龙文章挑衅地瞪着所有人,“没什么。我把它留下来了,就是这样。你们觉得好笑?我管不着,这是我该穿的衣服,是我的心愿。我是国军的一员,我的同袍都和鬼子拼死了,现在我把他们等了回来……你们不会了解,可就是这样。”
四道风挠挠头,“你……”
“你管不着。”龙文章警惕地说。
赵老大看着,“真好看。”
四道风咧咧嘴,“对了,真他妈的好看。”
龙文章忽然有种一拳打空的失落,他惊讶地瞪着他的队友。
“不止是好看,旧了,可是真……”高昕正想着词,唐真接道,“帅气。”
高昕笑了笑,“对,帅气,龙上尉总是那么风流倜傥。”
邮差也说:“让我想起一群我们尊敬的人,别以为共党就不记得他们。”
龙文章还在那里愣着,心里涌出来阵阵的酸楚和感动,“谢谢,谢谢,谢谢。”龙文章开始用袖子抹自己的眼睛,这一抹就不可收拾,“对不起,我不知道是怎么啦,这些天……这些天……”
四道风大力地拍着他的肩膀,“死乌鸦废话了,咱们是怎么炼出来的交情?这么帅的衣服哪天也搞一身给我穿穿?”
“那当然!当然当然!这里所有人,还有欧阳还有六品,还有小何!我给你们每人都搞一身,你们绝对当得起这个荣耀!只要你们瞧得起,只要你们愿意……”
赵老大吓了一跳,“我就算了!我受之有愧……”
忽然草丛里传来枪机的一声轻响,几人转过身来。草丛里悄没声地站起许多人,钢盔锃亮,卡其布的美式军装正像海螃蟹形容的一样,下摆吊到腰上,手上端着四道风他们见所未见的汤姆森冲锋枪和M1卡宾枪,那是被海螃蟹形容为枪不像枪炮不像炮的家伙。对方满怀敌意,这是一件很确切的事情,他们被包围了。
以龙文章为首的四道风几个被推搡踢打着押了过来,一九三七年的国民党制服在一九四五年的美式装备前实在如同异类,龙文章也就此成为所有国民党士兵的取笑对象。
“哥们来瞧来看!这块有个披了破布的家伙自称是咱们上头!”
“他干吗不留条前清国的辫子?”
“哥们,你到底有没有辫子?亮出来瞧瞧咱赏你块美国饼干!”
龙文章的帽子被人抢掉了,他狂怒地扑过去,被人一枪托砸了回来。另一个兵的手也摸上了高昕的脸,四道风一脚把那家伙踢翻了,他立刻被十几支枪指住。龙文章使劲拦在四道风之前,“我是你们的弟兄!是你们的同袍!在这里孤军奋战,想你们盼你们,两千多个昼夜!”
一士兵讥笑道:“跟我们称兄道弟?你吃过军粮吗?会操队列吗?”
“当然会!”
“操给我们瞧瞧!操好了就信你们!”
龙文章看着眼前这帮粗野而充满优越感的家伙,他觉得莫大的污辱,但仍站好了一个立正的姿势。
那士兵接着戏嘲,“先行个礼瞧瞧,最近扮国军来骗吃喝的家伙越来越多啦。”
“我自三六年就提升上尉,军官不能先行向士兵致礼……”
一记耳光甩在他脸上,龙文章看看被枪逼着的四道风几个,他强忍怒火敬礼。
一片哄笑,口令也喊乱了套。
“趴下!”
“学个匍匐!”
“屁股撅这么高?你师娘教出来的?”
“打个滚儿!”
“知道丘八大爷怎么撒尿吗?学一个!”
龙文章麻木地做着,对那些条例里没有的动作就只好置若罔闻,他被人踢着打着,在人丛里翻滚,直到两滴热乎乎的水滴落在他的手上。
周围忽然安静下来,有人呼喝了一声英语的口令,闹得正欢的浑蛋们齐齐敬礼。
龙文章略为抬起了头,看见一双锃亮的皮靴,再往上是一套质地优良的毛哔叽校官服装,再往上,一张丑陋瘦削的脸正看着他,一条刀痕横向地扭曲了那张脸,显然是出自某柄日本军刀的杰作。
那名校官根本没去理睬他的部下,只是死死盯着龙文章,一张脸看不出表情,龙文章甚至不能确定落在自己手上的东西是不是眼泪。
一士兵上前两步,“团座,他是俘虏……”
军官置若罔闻,慢慢将一只戴着手套的手伸向龙文章。
龙文章没动。
那军官终于开口,“龙乌鸦,我天天都想你,你这死乌鸦。”
他的声音温柔得不像是出自那张丑怪的脸,龙文章忽然很想哭,但他真想不起这人是谁。
军官拉掉了另一只手上精制的皮手套,于是龙文章看见那只手,四只手指都齐齐被一刀削去了,他终于想起一个自己也从未忘却的人。
“华盛顿吴!”他一跃而起抱住了这个曾经生死与共的伙伴,以致把华盛顿吴撞倒在地,一个三七年的守备团上尉和一个四五年的国民党美装部队团长滚倒在尘埃之中,两人使尽了全身力气捶击和拍打,欢笑和哭泣。千言万语,尽在此中。
人们静静看着,刚才的肇事者都成了傻子。
3
帐篷林立,两个哨兵站在华盛顿吴的帐篷外边,刚才整龙文章整得最狠的几个兵也戳在外边,他们都犯着嘀咕,不知道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一名副官从帐篷里出来,冲他们努了努嘴,示意进去。
“指条活路,马副官。”一士兵说。
副官道:“算你们倒霉,那家伙跟团座是生死的交情,连团座开的第一枪都是他教的。”正要进帐的士兵你推我搡,又挤成了一团。
帐篷里,华盛顿吴的手放在桌上,手套已经戴上,但前边一截全是空的。
两个人都呆呆看着那只手,那是一个共同的记忆。
“我说了,把我的血肉埋在沽宁,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现在我回来了。”
“我偷偷去过埋你手指的地方。好多次想一走了之,可我想蒋司令在这儿,我兄弟的血肉在这儿,我没别的地方可去。”
“我第一眼就认出了你,你还是那样,一点没变。”
“不看见这手我就认不出你,你变得太多。”
“我说了,亏欠一人自断一指,丢失一人自断一指。我把守备团的弟兄都带出了包围,没死一人。后来重庆西南一指,咱们的后娘团编进了第一批换美装的部队,飞越驼峰去换装,好些弟兄冻死了,没死的就穿上了这身。”他苦笑着看看自己。
龙文章笑,“绝对头牌?”
“中央军直系,头批美装师。在这里我是老大,我的兵就是我的弟兄,打仗我冲头里,所以重庆一直看重。”他的脸色忽然阴郁下来,因为那些肇事的士兵正列了队进来。“交你处置。”华盛顿吴背转了身子。
领头的兵把龙文章的枪递了过来。龙文章看看那士兵,“什么意思?给你一枪?”
那兵不说话,只是撕开了衣服,他身上已经有了几处伤痕,龙文章拿起自己的枪,静静地看着,“转过去,我不想在鬼子打出来的痕上再添一个。”那兵毫不犹豫地转身,他们属于那种人——粗野,但不惧死。龙文章笑着一脚轻踢在他屁股上,“滚吧,老子穷惯了,舍不得为不是鬼子的人浪费子弹。”
士兵们哄笑,紧悬的心放了下来。
一士兵道:“龙老大,团座总念叨你,他说这地方你才是老大。我们说哪有比团座还牛的人,今儿一瞧,真是天生老大!”
龙文章讶然地看看他的朋友,华盛顿吴正笑着。
“留你狗命,多杀鬼子。出去吧,我要和你们团座说话。”
那些兵欢天喜地地去了,龙文章看着他的朋友,“华盛顿,你……”
“这里还是守备团,他们还是你的人马,可我现在不叫华盛顿吴了,叫吴盛华。”
“我可喜欢你叫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