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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11日,星期六,晴。

想来想去,今天的日记还是选择了这个日期,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午夜,但是我记录的是之前几个小时的事情。

现在,我的生物钟已经完全调整过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在下水道里生活,要做到这个非常容易。他倒是适应了一段时间。因为他习惯白天出去干活儿,晚上回来睡觉。然而,我不想在青天白日下爬到地面上去。我已经确信自己就属于这里,所以,白昼并不适合我。我不是那个朝九晚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群体中的一员。阳光属于他们,黑夜属于我和他。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其实,我曾经幻想过,当我遇见熟人的时候会怎样。他们一定会远远地站着,仔细辨认着,确认是我之后,会大呼小叫,哎呀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他们会嫌弃,会惊讶,会幸灾乐祸,也许,会有一丝同情。

可是,同情我又怎样呢?如果他们足够好心,可能会送我回家。

我不想。

我最怕的是遇到苏家人。我最怕在起初的狂喜、相拥而泣、心疼的责备之后,看到他们为难的眼神和欲言又止的表情。

两个,只能留下一个。十几年前,他们肯让我留下,仅仅是因为我比弟弟先到一步。那时候,我从那个女人身体里出来之后,他们就来不及置我于死地了——我甚至能想出那个男人看到我时的神态。

所以,我选择在夜幕降临时再回到地面上。黑夜将世界一分为二,但是对我而言,没有区别。

黑夜是黑暗的同谋。它掩护着同样颜色的我,于万籁俱寂的时候,从地底一跃而出。晚风会吹散我身上的腐臭气息,而我的眼睛,将会像星星一样闪闪发亮。

不知道这个城市里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选择在夜里游荡街头。白天,我将繁华景象拱手相让,夜晚,我会收复失地。彼此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寂寞?不,我有他陪着我。

我已经习惯了地底的生活。至少,对我每天的栖身之所足够熟悉了。我们俩共用的干燥地面大概只有二三十平方米,再往深处去就是一个大大的水泥铸就的水池。水池里大概有一米左右深的积水,污浊不堪,完全不能取用。水池角落里还有一架铁梯,连接到上方的一个管道旁。我对那里很好奇,因为那个管道里常常会有细细的水流出来。但是他说那个管道已经被堵住了——当然,我是从他的动作和含混不清的发音中猜出来的。

我很少看到他有表情。在大多数时候,他都是一副木讷的样子。唯一让他兴奋的,大概就是看到一个水瓶、几张硬纸板的时候。然而,他愿意跟着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虽然偶尔他会离开我,直奔「猎物」而去,但是,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听到他那沉重的脚步声在我身后响起。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在地底生活的唯一依靠,就是他。他甚至给我找来了几件衣服。虽然一看就是别人穿过的,而且也不算合身,但是,至少可以让我换下那套已经脏得发亮的校服。

他让我想起看过的一部电视剧《侠胆雄狮》——关于一个美女律师凯瑟琳和一个生活在下水道里,长着狮子面孔,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的畸形人文森特的故事。过去,每当我路过那些丢了井盖的下水井的时候,都会猜想里面是不是真的生活着面貌凶恶却好心的怪物。现在,我确认了这一点。

所以,我常常想,在我悲惨到不可思议的人生中,究竟会不会再发生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无论如何,我对未来都有好奇心,并且,或期待或无奈地等着它的到来。

他时常看着她凑在烛光下,握着笔在那个硬皮本子上写写画画,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房间」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同时,也多了很多东西。比如,生锈的铁丝衣架、旧牙刷、塑料桶、漆面斑驳的搪瓷盆、缺口的玻璃杯、没有提把的铁皮水壶、一张露出弹簧的床垫——天知道他费了多大力气才把这玩意从下水井里塞进去!

但是,这些「没用」的东西让小蓝很开心。他还记得她站在垃圾箱旁边,举着那几个衣架向他兴奋地挥手的样子。所以,他没有去计算这轻飘飘的几根铁丝能值几毛钱,而任由她把它们拿回了下水道。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小蓝打乱了他的生活——如果那算得上生活的话。她需要去上面透透气,却不肯在白天出去。他只好跟着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爬出下水井。这让他很困扰,因为经过同行们一整天的扫荡之后,地面上残留的「猎物」已经所剩无几。这让他不得不花费比以往更多的精力去寻找那些可以换为食物和啤酒、香烟的东西。

小蓝倒是可以帮上一点忙。那样一个细皮嫩肉的女孩子,居然可以钻进垃圾箱里,耐心地翻翻找找。当然,她找到的多数是在他看来不值钱的玩意。不过,他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虽然收获很少,虽然夜晚的街道寂静无声,但是,即使是人潮汹涌、锣鼓喧天,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身边多了一个人,似乎就多了一个伙伴。哪怕他不得不时常减少抽烟和喝酒的次数,从而让食物多出一份;哪怕他要分出精力去寻找圆珠笔和铅笔头;哪怕他要忍受蜡烛的消耗量超过平时几倍。

她有些奇怪的需求,例如酒精、香皂和毛巾。

即使选择价格最便宜的,这些东西仍然花掉了他近两天的收入。当天色微明,小蓝催促他回到下水井里之后,她就会扑倒在那个旧床垫上呼呼大睡。他却在睡了两个小时之后,勉强拖着疲乏的身体重返地面。一来,他要把昨晚的收获出手,好换取一天的吃喝;二来,他还得在懒惰的同行们起床之前,再想法捡一点什么。因此,他不得不走到更远且不熟悉的地方,冒着和其他流浪汉发生争斗的风险,尽可能寻获到更多、更值钱的东西。

然而,当他把香皂和毛巾递给小蓝的时候,听到她欢喜的叫声,看到她把香皂凑到鼻子下面的迷醉表情,他顿时感到通体舒爽,好像就着肉包子喝掉半斤白酒一样。

到了晚上,他也知道那瓶酒精的用途了。

小蓝把一个啤酒罐截成两半,用钉子和砖头在罐体下半部分耐心地钻出一圈小孔。随即,她拿出一个捡来的大塑料桶和几个大水瓶,央求他去搞一些干净的水来。

于是,他跑到附近的工地上,把所有容器都装满了自来水,费力地背了回来。

小蓝表现得欢天喜地。她用一些水把那个铁皮水壶洗干净,又用一节铁丝拧在水壶上代替提梁。之后,她在截断的啤酒罐里倒入酒精,点燃,火苗蹿了出来。她又把铁皮水壶放在这个简陋的酒精炉上,满怀期待地看着它。

烛光和酒精炉的火光充满了整个「房间」,似乎让室内温度也有所提升了。他拿出包子递给小蓝,和她一起围坐在酒精炉旁边,慢慢地吃着。渐渐地,铁皮水壶内的水开始发出吱吱的声音,大团蒸汽也从壶口冒了出来。他的身体越来越暖和。这让他忍不住尽力伸展开四肢,好让那股热流蔓延到更多的地方。

真舒服啊,好像在墙边晒太阳一样。

小蓝始终守在酒精炉旁边。满是污垢的脸庞一片绯红,在脏乱的长发的遮挡下,她的眼睛闪闪发亮,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偶尔,她会把视线投向他,遇到他的目光的时候,会报以感激的微笑。他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然而,她开心,他也会觉得莫名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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