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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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阴郁暗沉的十一月夜晚,警察总局墙上的窗户灯火通明,几乎让人心生亲切。总局办公室总有人在工作,因为解决案件刻不容缓,即使是夜阑人静的时刻,城市始终龇牙咧嘴、危机重重。若非妓女被施暴,便是原本一起饮酒作乐的人随后却刀口相向,或者帮派聚众斗殿、钱包被抢等等。当街灯亮起,奉公守法的市民沉睡在梦乡时,卡尔在这栋建筑内不知道度过了几千个小时。不过那也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梦娜的晚餐之约若是没让人那幺不舒服就好了。如果不是享用晚餐,而是坐在梦娜床缘,深情脉脉看着她的棕色眼眸该有多棒!这幺一来,他也不会那幺晚还去查看是谁打电话给他。只可惜事与愿违,阿萨德的来电成了他的救生圈,让他不得不跑一趟。卡尔摇摇头走向地下室,看见阿萨德和萝思正站在走廊上。
「妈的,你们两个究竟在这儿做什幺?」他边问边从两人中间挤了过去。「阿萨德,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这栋建筑物里窝了十九个小时啊?」
他又回头看。萝思正迈着有气无力的步伐。「还有妳,萝思,妳为什幺还在这儿?你们以为这样能补假一天吗?」他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将大衣丢到椅子上。「为什幺莉塔‧尼尔森的案子不能等到明天再处理?」
阿萨德扬起粗黑的眉毛,底下那双红肿的双眼把卡尔吓了一大跳。「这是我们看过的报纸。」他将一叠报纸丢在卡尔办公桌的桌角。
「哎,我们也没看得那幺仔细。」萝思进一步补充道。
才怪,卡尔了解萝思,阿萨德嘴角的笑容也说明他们早把报纸翻烂了,这两人绝对已查阅过警方档案中一九八七年九月的失蹤人口申报资料。他对两位属下了如指掌。
「那段时间,报纸上没有提到任何贩毒事件,或是发生在那区与强暴有关的单一案件。」
「到底有没有人思考过,莉塔‧尼尔森可能把她的宾士车停在别的地方呢?其实不是她自己把车停在卡本路?」卡尔问。「或许我们根本不必往哥本哈根找人。倘若停车的人不是她,那幺她很可能消失在航行于大带海峡前往哥本哈根的渡轮上。」
「有的,这点调查过了。」萝思说。「我们至少可以确定,她当天上午出现在诺勒布罗,杂货舖的老闆对于她记忆犹新,因为她问能不能使用信用卡。」
卡尔抿了抿嘴唇。「不过,她为什幺一大早就出门了?你们斟酌过这点吗?」
只见阿萨德点头。「因为她和人有约,只有这个理由。至少我是这幺认为。」
卡尔也持同样的想法,他认为那是她大清早离家的原因。若是没有充分的理由,没有人会在凌晨五点出门,尤其莉塔‧尼尔森从事的是越夜越忙碌的工作。如果她破晓动身不是为了要赶上哥本哈根商店星期六开门营业的时间,那幺除了和人有约之外,还有什幺好考虑的?
「她若在哥本哈根和人有约,对方会比我们清楚她失蹤的始末,或者莉塔根本没有抵达那儿。不过无论如何,应该都会有人注意到才对。」卡尔猜想。「你们认为当初的调查工作是否够彻底?」
「是否够彻底?」阿萨德望向萝思,她同样一脸茫然回望他。经过漫长一天的工作,这两个人已经快不行了。
「嗯,至少彻底到和她曾有联繫的人都知道她失蹤了。」萝思说。「虽然我们的同事花了三天挨家挨户展开地毯式调查,虽然当地的报纸、甚至跨区的报纸全报导了这件案子,虽然警方透过电视、广播在全国发布寻人启事,但除了杂货舖老闆之外,没半个人有回应。」
「所以妳的意思是,有人知道她失蹤的消息,却不想出面。因为那些人很可能必须为她的失蹤负责?」
萝思倏地双脚併拢,把手抬到假想的帽子边缘说:「是的,阁下。」
「省省吧。你们说那三天还有很多人失蹤,后来也没再出现。是这样吗,阿萨德?」
「没错。我们刚才又发现了另一个至今仍下落不明的人。」他回答说。「于是我们申请了那个星期之后的报纸,确保在警方内部的名单之外,没有遗漏掉其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