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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突然涌出来。她没有别的朋友可以依靠。哈!她终于肯承认了。之前周末一起吃饭、看橄榄球赛的那些人——他们全是马修的朋友、马修的同事、马修的大学同学。她自己没有任何朋友,除了斯特莱克。
“哦,老天。”她说,用衣袖擦了擦脸。
“你还好吗,甜心?”一个牙掉光了的流浪汉喊道。
她最后进了托特纳姆酒吧。她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这里的调酒师都认识她,她知道洗手间在哪儿,而马修从来没来过这儿。她只想要一个安静的角落,慢慢查找周围的便宜住处。她还很想喝一杯。她有点不像自己了。她去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买了杯红酒,找了张桌子坐下,掏出手机。又有一个斯特莱克的未接来电。
吧台边的男人都在打量她。她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满脸泪痕,独身一人,身边还放着个旅行袋。她也没办法。她在手机里输入“托特纳姆法院路附近”和“旅客之家”,等着网页慢慢缓冲,喝着红酒。她的胃里空空如也,恐怕不该喝得这么快。她没吃早饭和午饭,只在银发学习的学生餐厅里啃了一个苹果、吃了一包薯片。
高霍尔本有家旅客之家。就它吧。住处有了着落,她安心了一些。她小心地不去对上吧台边任何男人的目光,起身点了第二杯红酒。也许该给母亲打个电话,她突然想。但她想到母亲会说什么,又想哭了。她现在还无法坦然面对琳达的爱和失望。
一个戴毛线帽的高大身影进了酒吧。罗宾目不斜视地接过零钱和红酒,不让旁边蠢蠢欲动的男人有半点理由认为她在找人陪伴。
第二杯红酒下肚,她更放松了。她想起斯特莱克之前在这里喝得烂醉,几乎走不动路。那是他唯一一次讲起自己的事。也许这就是我会跑到这里来的原因,她心想,抬头望着头顶上五颜六色的玻璃天棚。你发现自己所爱的人不忠,会想到这种地方借酒浇愁。
“你一个人?”一个男人说。
“我在等人。”她说。
她抬起头,对方的身影有些模糊。这是个金发男人,身材精瘦,双眼湛蓝。这个男人显然根本不信她的话。
“我能陪你一起等吗?”
“不,你他妈的不能。”一个罗宾熟悉的声音说。
斯特莱克到了,身躯庞大,眉头紧皱,双眼怒瞪着陌生人。后者不情愿地退回到吧台边的两个朋友身边。
“你来这儿干吗?”罗宾问道,惊讶地发现自己刚喝了两杯红酒就口齿不清。
“找你。”斯特莱克说。
“你怎么知道我在——”
“我是个侦探。你喝了几杯?”他问,低头看着她的酒杯。
“只喝了一杯。”她撒谎。于是斯特莱克去吧台又要了一杯,并给自己点了杯厄运沙洲。他点单时,戴着毛线帽的大个子溜出门,但斯特莱克的注意力放在刚才那个金发男人身上:他还盯着罗宾,直到斯特莱克瞪着他走回去才移开目光。斯特莱克端着两杯酒,坐回罗宾对面。
“怎么了?”
“没事。”
“别来这套。你看起来像个死人。”
“哦,”罗宾说,大口喝酒,“多谢你给我打气。”
斯特莱克轻笑一声。
“旅行袋是怎么回事?”斯特莱克见她不回答,又问,“你的订婚戒指呢?”
她张开嘴想回答,又涌起一阵想哭的冲动。她挣扎片刻,又喝了口酒,说:
“婚约取消了。”
“为什么?”
“你今天可真慷慨。”
我醉了,她心想,仿佛正游离体外,观察自己,瞧瞧我这个样子:没吃东西,睡眠不足,两杯红酒下肚就醉了。
“什么慷慨?”斯特莱克困惑地问。
“我们从来不聊私人……你从来不聊私人话题。”
“我好像对你掏心掏肺过,就在这家酒吧。”
“就一次。”罗宾说。
斯特莱克根据她潮红的脸和含混的发音判断,这不是她的第二杯酒。他既觉得好笑,又担心,说:
“你最好吃点东西。”
“这是我对你说过的话,”罗宾说,“就在你说起自己的那天晚上……然后我们吃了烤肉串——我现在可不想吃,”她愤慨地说,“烤肉串。”
“哦,”斯特莱克说,“要知道,这里可是伦敦。总有烤肉串之外的东西。”
“我喜欢吃薯片。”罗宾说。斯特莱克给她买了一袋。
“到底怎么了?”斯特莱克回到桌边,又问一遍。她扯了几次都没打开薯片袋,斯特莱克拿过薯片袋,撕开了。
“没什么。我今晚要去旅客之家过夜,仅此而已。”
“旅客之家。”
“没错。有一家在……在……”
她低头看着已经黑屏的手机,想起前一天晚上忘了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