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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路交谈着送邓思回宿舍,路上,我问她跟杨宁清关系怎么样,邓思说她与杨宁清本来就不熟悉,这两年来更是一点联系也没有,只知道他本科毕业后去美国读研了。
到了宿舍楼下,文雅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Qew是杨宁清的英文名吗?”
文雅这问题算是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我盯着邓思,她回答说:“大一进校上英文课时,老师让大家都给自己取了英文名,不过只是个形式,平时基本没人用,杨宁清不是我们班的,我也不知道他英文名是什么,晓梅或许知道吧。”
没从邓思那得到答案,我们或多或少有些失望,从科技大学出来,我笑着说道:“今天是我俩第一次合作,没想到还很有默契嘛。”
“是啊,咱们年纪相仿,沟通起来自然容易的多。”文雅莞尔道。
闲聊一阵,说到案子,文雅收起笑容,谈了她的看法:
我们的对手并不是穷凶极恶,反而有些是非分明。根据我们目前得到的证据可以推断出凶手的作案动机——胡远死,是因为他是秦晓梅案子的主办民警,他的侦破工作对秦晓梅定罪起着决定性作用;曾大志死,是因为他作为提取重要证据的法医,当年没能从死者吴英身上找到第三者也就是真凶留下的痕迹,从而间接导致了秦晓梅“冤案”的发生。
如果秦晓梅真是被冤枉的,那这两人可以说是“该死”,而邓思就不一样了,她说看见过秦晓梅与吴英争吵,从而凸显了秦晓梅的杀人意图,影响了警方的判断,但她只是陈述了她所见到的客观事实,并没有撒谎,所以,凶手虽然对她有恨意,却只是吓唬她,没有杀她。
我接着文雅的话说:“没错,对方下手很有针对性,反侦查能力也很高,几乎没留下有指向性的证据,他应该有着很高的智商。”
在疯哥办公室里,我只介绍了案情,文雅并不知道秦阳与秦晓梅两家人之间交错的关系,通过邓思见鬼一事,我对秦阳的怀疑更甚,就把我的分析讲了出来。
文雅听完,先是沉默了一阵,然后有些欣喜地说:“几次事件他都有极大的参与可能,不在场证明又都是‘在家睡觉’,再根据你对他长相和体形的描述,我基本上可以肯定秦阳有问题,咱们马上去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