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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泽回到赫顿之家后再也没有惹过祸。他夹着尾巴做人,不再吭声。那些比他和约翰大的孩子要么参军走了,要么离开了孤儿院——有些找到了工作,有些去了职业学校。布莱泽又长高了七八厘米,胸前长出了黑毛,胯部的毛发更是异常茂密,他因此成了其他孩子羡慕的对象。他现在已经在弗里波特高中读书。在这里读书没问题,因为他们不强迫他学算术。
马丁·考斯劳续签了合同,板着脸注视着布莱泽进进出出,密切注视着他。他再也没有把布莱泽叫进过他的办公室,但布莱泽知道他完全可以那么做。如果“牢头”命令他趴下来挨板子,布莱泽知道自己会照办的,不然的话他可能会去北温德姆培训中心。那是青少年管教所,布莱泽听说里面的孩子真的会被鞭笞——像船上一样——有时甚至会被关进被称作“铁皮罐”的小金属箱里。布莱泽不知道这些说法的可信度有多高,也无意进去彻底了解清楚。就他而言,他非常害怕管教所。
但“牢头”再也没有传唤过他去挨板子,布莱泽也从来没有给过他任何借口。他每星期上五天学,与孤儿院院长的主要接触方式变成了聆听“牢头”的声音。“牢头”每天早晨和熄灯前都会在对讲系统里怒吼。赫顿之家的每一天都是在马丁·考斯劳的训话中开始的(约翰心情好的时候会说这训话是“每天念经”),最后又以《圣经》中的一首诗结束。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布莱泽要是愿意的话早就成了孩子王,但他没有那种念头。他不喜欢发号施令,只会对别人的吩咐唯唯诺诺,而且尽量和气待人。他警告那些家伙,说如果他们再不放过他的朋友约翰,他就会砸碎他们的脑袋,但即使在说这番话的时候,他依然尽量对他们和气。布莱泽回来后不久,他们就不再欺负约翰了。
布莱泽十四岁(怎么看都比实际年龄大六岁)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发生了一件事。
孤儿院的孩子们每星期五都会被一辆破旧的黄色大巴拉进城,院方认为孩子们集体行动时不会有太多的违纪行为。有些孩子只是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转悠,或者坐在城中心的广场上,或者躲到什么小巷子里去抽烟。城里有家台球室,但他们不许进去。城里还有一家专门放第二轮电影的剧院——“北欧电影院”,那些买得起电影票的孩子会进去看看杰克·尼科尔森、华伦·贝迪或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年轻时的风采。有些孩子靠给人送报挣钱,有些孩子夏天替别人修剪草坪冬天替别人铲雪,还有一些孩子则在赫顿之家打工。
最后这群孩子当中就有布莱泽。他的个头像个大人——而且是个身材魁梧的大人——所以负责孤儿院后勤的弗兰克·瑟里奥特雇他干各种杂活。马丁·考斯劳本来会反对的,但弗兰克根本不买他的账。他喜欢布莱泽那宽阔结实的肩膀。弗兰克本人少言寡语,因此喜欢布莱泽直来直去地说行还是不行。布莱泽也不在意干重活,他可以爬着梯子将一包包“鸟牌”木瓦扛上去,也扛得起一百磅一包的水泥,而且可以连着干上整整一下午。他可以将教室里的桌凳和文件柜搬上楼或者搬下楼,并且没有一句怨言。也从来没有叫不动他的时候。最大的好处呢?他似乎对每小时一美元六十美分的报酬心满意足,这样一来弗兰克自己每周就能有六十美元进账。他最终用这笔钱给妻子买了一件时髦的船领羊绒衫,让他妻子着实高兴了一阵子。
布莱泽也很高兴。他每周能挣到整整三十美元,足够他买票看电影,外加他吃掉的所有那些爆米花、糖果和汽水。当然,他也替约翰买电影票,而且非常乐意。他甚至愿意将自己看电影时吃的那些东西也给约翰买一份,但约翰通常能看上电影就很满足了。他如饥似渴地看着,常常看得目瞪口呆。
回到赫顿之家后,约翰便开始写故事。尽管这些故事的内容都来自他和布莱泽一起看过的那些电影,约翰还是在同学当中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其他孩子不喜欢你很聪明,但他们很羡慕一些小聪明;而且他们喜欢听故事,非常喜欢听故事。
他们有一次看了一部吸血鬼的电影,片名是《再度归来》。约翰·切尔兹曼版的这部经典电影是这样结尾的:伊戈尔·约尔加伯爵把“抖动的奶子有西瓜那么大的”半裸女郎的脑袋揪了下来,然后将这颗脑袋夹在胳膊下,跳进了约尔加河。他还为这部经典电影的地下版本取了一个充满爱国主义精神的名字——《约尔加的眼睛在注视着你》。
可尽管这天晚上放映的又是恐怖片,约翰却不想去。他在拉肚子。他从医务室(二楼一个被过度美化了的柜子)拿了半瓶碱式水杨酸铋喝了下去,可那天上午和下午他还是去了五趟厕所。他也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好。
“去吧,”布莱泽劝他道,“电影院楼下的厕所那才叫好呢。我在那里拉过一次屎。我们就坐在离它不远的地方。”
尽管肚子还在咕噜咕噜乱叫,约翰还是经不住布莱泽的劝说,和他一起上了大巴。他们坐在大巴的前排座位上,就在驾驶员身后。毕竟现在轮到他们成大孩子了,自然可以坐前排座位。
在观看电影正式放映前的预告片时,约翰还没事;可华纳兄弟的片头刚一开始,他就突然站了起来,从布莱泽前面挤过,然后像螃蟹一样横着身子沿过道走去。布莱泽很同情他,可这就是生活。他将目光转回到银幕上,那上面正刮着一场沙尘暴,周围的景色看似缅因沙漠,只是那里多了几座金字塔。不一会儿,他就被剧情吸引住了,皱着眉头,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约翰回来后重新坐在他身旁,可他几乎没有察觉。约翰开始拉扯他的衣袖并且悄声叫他:“布莱泽!布莱泽!我的天哪,布莱泽!”
布莱泽从电影世界回到了现实中,那样子就像一个熟睡的人刚刚从午休中醒来似的。“什么事?你病了吗?拉在身上了?”
“不是……不是。你看这个!”
布莱泽瞥了一眼,约翰的手藏在座位下,手中握着一样东西,是一个钱包。
“嗨!你从哪里……”
“嘘!”前排座位上有人嘘了他们一声。
“……弄来的?”布莱泽压低了声音。
“在厕所里捡到的!”约翰悄声回答,他兴奋得浑身发抖。“肯定是什么人坐下来拉屎的时候从他裤子里掉出来的!里面有钱!很多钱!”
布莱泽接着钱包,拿到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悄悄打开放着钞票的夹层。他感到自己的胃往下一沉,然后又往上弹起,最后卡在了喉咙口。夹层里装满了现钱。一张,两张,三张五十块的,四张二十块的,几张五块的,还有几张一块的。
“我算不出总共有多少,”他小声说,“有多少钱?”
约翰得意地微微提高了嗓子,但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银幕上的恶魔正在追赶一个穿着棕色短裤的姑娘,观众们都在忙着开心地尖叫。“二百四十八块!”
“天哪!”布莱泽说,“你外套衬里上的那个破洞还在吗?”
“还在。”
“把钱包塞进去,我们出去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搜身。”
可是没有人搜他们的身。约翰的肚子也治好了。似乎捡到那么多钱之后他吓得再也拉不出来了。
斯蒂夫·罗斯每星期天早晨都得送报,约翰从他手里买了一份波特兰发行的《新闻先驱报》。他和布莱泽躲到工具棚后面,翻到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栏。约翰说他们要找的内容在这里。失物招领栏在第三十八版。果然,在“丢失”一只法国贵妇犬和“捡到”一双女式手套之间刊登着下面这则告示:
遗失男士黑皮钱包,照片夹层旁印有姓名缩写字母RKF。如有捡到者,请电话联系555-0928或致信本报转五九五信箱。定有酬谢。
“酬谢!”布莱泽喊了起来,在约翰的肩膀上捶了一拳。
“是啊,”约翰边说边揉着被布莱泽的拳头打中的地方,“我们给那家伙打电话,他给我们十块钱,再在我们脑袋上轻轻拍一下。仅此而已。”
“哦。”在布莱泽的心中,“报酬”一词刚才还是半米多高的两个金字,现在倒塌后变成了一堆毫无用途的废渣。“那我们怎么办?”
这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希望约翰能拿个主意,因为那二百四十八块钱已经成了令他困惑的难题。二十五美分可以买瓶可乐,两块钱可以看场电影;如果大于这个数,布莱泽估计可以坐大巴去波特兰,在那里看场表演。至于这么一笔巨款,他的想象力已经不够用了。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用它去买衣服,而他偏偏对衣服不感兴趣。
“我们逃走吧。”约翰说。他那张长脸兴奋得露出了喜色。
布莱泽想了想:“你是说……永远不再回来?”
“不是,我们在外面一直待到花完这笔钱为止。我们去波士顿……不去什么小馆子吃饭,要去一家大饭店……住宾馆……看红袜队比赛……还有……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