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洛德法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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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没错。
斐泽斯法官首先花了几分钟整理办公用品,维多利亚只得放弃宣读起诉书。日程表排出来了,法官设定了取证的截止期限和庭审日。随后他宣布保释金是一百万美元。没问题。这个数额已经在事前达成了协议,并且保释金已经到了账。格里芬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出法庭,不用体会穿上门罗县监狱橘色囚服的不适和羞愧……除非他在审判中被定罪。
两人走出法庭时,一股潮湿的热浪向她迎面扑来。法庭的门正对着一条通往电梯的露天通道。相机快门声和提问声此起彼伏。走廊被那些龇牙咧嘴、垂涎三尺、争先恐后的豺狼虎豹们——也就是新闻记者——围了个水泄不通,维多利亚护送着格里芬,好不容易突出重围。。
“会达成认罪协议吗?”一个记者喊道。
“你要怎么辩护?”另一个记者嚷嚷。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格里芬?”一个特别粗鲁的记者大声问。
“我的律师会回答所有的问题。”格里芬平静地说。
面对着这些晚报记者们,维多利亚换上了一副律师的职业化表情——自信,但并不自大。她回答道:“我们完全相信陪审团会将此案定为一场不幸的意外。”
“不幸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