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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一脚停在最底层的台阶上,听着上方门内传来的尖叫。此外,还有阵阵低沉的大笑,以及像森林失火或洪水暴涨般的巨响。他双腿不情愿地往上抬,不由暗想:聚会果然很成功。
他不是来参加聚会的。文学聚会,即便是那些声名远扬的,都不是他的所好。他来接玛尔塔·哈拉德小姐去共进晚餐。的确,警察不常跟海马基特和老维克剧院的当红女星共赴餐会,就算身为苏格兰场的探长也不例外。格兰特能享此殊荣,可以说有三个理由,对此他心知肚明:其一,他是个撑得起门面的护花使者;其二,他上得起劳伦特这种餐厅;其三,哈拉德小姐发现找护花使者也不是那么容易。男人们怯于她的地位和美貌,总是有些望而生畏。于是,当格兰特——一个纯粹的警探,因一起珠宝失窃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便觉得不能让他再完全消隐。而格兰特也乐得如此。如果说格兰特在玛尔塔有需要的时候适于充当护花使者,那玛尔塔则更适于作为格兰特观察世界的窗口。警察拥有的“窗口”越多,干起工作来就越得心应手,而玛尔塔正是格兰特在文艺圈“难得的眼线”。
聚会的欢腾声从敞开的门内奔涌而出。格兰特停在门厅,看着吵吵嚷嚷的宾客,琢磨着该如何把玛尔塔直接找出来,这些人将乔治王风格的长形屋子挤了个满满当当。
就在门内,立着一个神情茫然的年轻人,很明显被眼前高谈阔论、开怀畅饮的局面弄糊涂了。帽子还在手中,看来他也刚刚来。
“有麻烦吗?”格兰特看着对方,问道。
“我忘记带扩音器来了。”年轻人回答。
他声音温温吞吞,没有刻意扯着嗓子压过周遭的嘈杂,这种音调的差异,反而让他的话清晰可闻,远强于大喊大叫。格兰特又瞥了他一眼,颇为欣赏。说到引人注目,这年轻人确实相貌英俊。看那一头惹眼的金发,不太像个地道的英国人。挪威人,或许?
或者美国人。他说“忘记”这个词的时候,带点儿美国腔。
初春的傍晚,暮色微笼,灯火已亮。透过烟雾,格兰特看见了屋内远处的玛尔塔,她正在听剧作家塔利斯谈论版税收入。格兰特不用听,也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因为除了版税他就不会聊别的。塔利斯会告诉你——漫不经心地——一九三八年的复活节周一,在黑泽,上演他的作品《三人晚餐》为第二公司带来了什么效应。玛尔塔甚至都不愿做样子假装在听了,耷拉下嘴角。格兰特心想,如果那位女爵士再不快点现身解围,玛尔塔一味沮丧,就需要做脸部除皱了。他决定待在原地,等着她发现自己——他们俩都很高,足以越过攒动的人头看到对方。
出于警察的职业习惯,格兰特扫视了一遍周遭的面孔,但没发现什么感兴趣的情况。这不过是个寻常的聚会,经营有道的罗斯与克罗默蒂出版社正在庆贺拉维尼亚·菲奇第二十一部作品的面世。出版社的兴旺主要归功于拉维尼亚,正因为如此,聚会上酒水丰足,宾客也都不同凡响——也就是说,不同凡响的衣饰和知名度。可是,这些贵宾出席,并不是为了庆贺《莫琳的情人》的出版,也不是为了来喝罗斯先生和克罗默蒂先生的雪利酒。即使是玛尔塔这位贵妇人,她来这里也只因为自己是拉维尼亚在乡间的邻居。玛尔塔,多亏了她那时髦的黑白装扮和不悦的表情,成了满屋子里真正与超凡脱俗最沾边的人。
当然,除非他不认识的这个年轻人为聚会奉上的不仅仅是出众的相貌。他琢磨着这陌生人是做哪一行的。演员?可演员不至于在热闹的场合显得茫然无措。还有,他刚才说“扩音器”的含蓄语气,以及打量环境的疏离表情,都有些蹊跷,将他与周遭的环境区隔开来。格兰特想,他说不定是个股票经纪人,只是浪费了那副俊俏的容貌?又或者他在白天看来根本没这么英俊,只是出版社柔和的灯光美化了那英挺的鼻子和直顺的金发?
“或许你能告诉我——”年轻人说话依然不急不躁,“哪一位是拉维尼亚·菲奇小姐?”
拉维尼亚·菲奇就是中间窗户旁那位沙色头发的娇小女士。她为今天这个场合买了顶时髦的帽子,可是没花心思作搭配,因此帽子戴在她那如鸟窝般的沙色头发上,就仿佛是她沿街走过,它从上面的窗户掉下来正好落在她头上一样。她没有化妆,如往常一样显出欣悦的迷茫之态。
格兰特把拉维尼亚指给年轻人看。
“刚到镇上?”他借用了西部片中常用的一句问话。“拉维尼亚小姐”这种礼貌用语只能出自美国人之口。
“我其实是想找菲奇小姐的外甥。我查了地址簿,没找到他的名字,希望在这里可以碰上。或许你认识他,对了,你是……”
“格兰特。”
“格兰特先生?”
“我能认出他,但他不在这里。沃尔特·惠特莫尔,你说的是他吧?”
“正是。惠特莫尔!我根本不认识他,但很想见他,因为我们有——我是说,曾经——有一个共同的好朋友。他应该在这儿。你确定他不在?毕竟,这是个热闹的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