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德·钱德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愛看小說網2kantxt.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10.答案一旦揭晓,就一定要显得是必然结果。这是一部好的推理小说中最容易被忽视的要素,但却是所有小说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光是愚弄读者、唬住读者,或是逃避读者,都是不够的。必须让读者既拍着脑袋懊悔不迭,又对“对手”心生敬意。
11.切忌贪多求全。如果这个故事是一桩谜案,氛围既冷静又理智,那它就不可能是暴力探险故事或是激情罗曼史。恐怖的氛围会摧毁逻辑思维能力——如果小说写的明显是普通人因为无法承受错综复杂的心理压力而犯下了杀人罪,那么就别再想笔锋突转到警方调查员的冷静分析上去。侦探不可能同一时间既是英雄又是祸害,杀人犯也不会既是饱受折磨的命运牺牲品,又是个五大三粗的流氓。
12.不管方式如何,罪犯必须受到惩治,虽然不一定藉由执法完成。和当下流行的(以及来自约翰斯顿办公室<a href="#m012"><sup>[12]</sup></a>的)观点恰恰相反,这个要求无关道德,而只是侦查逻辑的一部分。如果案件无法告破,故事悬而未决,一定会引起众怒的。
附录
1.完美的侦探小说是写不出来的。能解决完美问题的脑袋瓜子对写作这种艺术工作是无能为力的。能让达希尔·哈米特和奥斯汀·弗里曼共处一册固然好,但绝无可能。哈米特没有耐心慢条斯理,而弗里曼的叙事缺少激情。两个人捏不到一块儿去。即使是取中庸之道的多萝西·塞耶斯,如果把她的两种写法拆开来看,也根本不能和那两位作家分庭抗礼。
2.要想把一个简单的推理过程隐藏起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它藏在另一个推理过程中。这是文学“戏法”中的一种。你不能光靠把线索藏起来或是假造诸如“克里斯蒂”之类的人物来愚弄读者,而是要误导他去解决错误的问题。
3.有一种说法是“没人关心尸体”。一派胡言。简直就是抛弃了一个有价值的元素。这就像是说,对你而言,你的姨妈被害就跟城市里你从未去过的地方死了一个陌生人一样。
4.油滑的对白并不是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