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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又下雨了。灰色的雨幕倾斜着披下来,像一片水晶珠子结成的挂帘。起床时我感到又倦又乏,站在窗前向外望着,嘴里还残留着斯特恩伍德姐妹浓烈、苦涩的味道。我了无生气,空虚得犹如稻草人的口袋。我到厨房里去喝了两杯清咖。能让你宿醉的,不光是酒精。这回是女人带给我的。女人把我恶心到了。
我刮了脸冲了澡,穿好衣服,翻出雨披,下楼朝门外望去。街对面,往北一百英尺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的普利茅斯轿车。就是前一天试图跟踪我的那辆,也就是我向艾迪·马尔斯打听的那辆。车里也许是警察,如果一个警察手上有大把时间,并且愿意浪费来盯我的梢的话。也可能是某个侦探界的滑头,为了插上一脚别人的案子,正设法打探情报。也可能是百慕大主教,专程来批评我的夜生活。
我出门到后面的车库里取了车,绕道楼前经过那辆普利茅斯。里面独自坐着个小个男人。他发动汽车跟上来。看来他比较擅长开雨路。他靠得足够近,碰上短的街区我还没开出去他已经跟上来了;他又离得足够远,多数时间我俩之间总有其他车子。我一路开到大道,在我办公楼旁的停车场停了车,走出来时,我的雨衣领子竖得很高,帽檐压得很低,冰凉的雨水拍打着两者之间的我的脸。那辆普利茅斯车停在路对面的消防栓前。我走到十字路口,等绿灯亮了穿过去又踅回来,靠近人行道和停泊的车辆。那辆车没动。没人下车。我走上前,猛地拉开它靠人行道一边的车门。
一个眸子亮闪闪的小个男人缩在驾驶座的角上。我站在那儿探头看他,雨点重重拍打着我的背。他的眼睛在盘旋的烟雾后面眨了眨。他的手不安地在纤细的方向盘上拍着。
我说:“还没想好吗?”
他咽了口唾沫,他唇间的香烟一上一下动着。“我好像不认识你啊。”他紧张地小声说道。
“鄙姓马洛。就是你想方设法跟踪了两天的人。”
“我没在跟踪谁,伙计。”
“那就是这辆破车在跟踪。也许你无法控制它。随你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去对面咖啡店里吃个早饭,橙汁、培根配鸡蛋、吐司、蜂蜜、三四杯咖啡,再来一根牙签剔剔牙。然后我会去办公室,就在你正对面那栋楼的七楼。如果你心里有什么事困恼得受不了,来一趟聊聊吧。我今天挺闲,就是要给机关枪上点油。”
我由他眨巴着眼睛,自顾走了。二十分钟后,我正一边把保洁女工的《爱的夜晚》扔出办公室,一边打开一个粗糙的厚信封,地址是用老派的带尖头的笔迹写的。信封里有一张例行的短笺和一张淡紫色五百美元支票,写明应支付给菲利普·马洛,落款盖伊·德·布利塞·斯特恩伍德,由文森特·诺里斯代签。这个早晨于是变得很美好。我正填着银行的单子,门铃响了,我知道狭小的接待室里来了客人。是那个开普利茅斯车的小个男人。
“很好,”我说,“进来,外套脱了吧。”
我撑着门,他谨小慎微地徐徐走过我身边,谨慎得好像生怕我会往他的小屁股上来一脚。我们在桌子两边落座,面对面。他个子特别小,不到五英尺三,体重几乎及不上一个屠夫的大拇指。他有一双略显紧张的明亮眼睛,努力想显得坚定,但那副“坚定”的样子就像半块贝壳上的牡蛎。他穿一身双排扣深灰色套装,肩膀处太宽,翻领又太大。外面是一件爱尔兰花呢外套,敞着,有几个点磨损得厉害。交叠的翻领之上,一条薄软绸的领带露出了大半,溅满了雨水。
“也许你认得我,”他说,“我是哈利·琼斯。”
我说我不认识他。我把一扁听香烟推到他面前。他小巧干净的手指夹出一根,犹如一条鲑鱼咬住蝇饵。他用台式打火机点完烟,摆了摆手。
“我来过这块儿,”他说,“认识了一些本地人。以前常从胡内米角<a href="#m001"><sup>[1]</sup></a>运点酒过来。这行不好做啊,兄弟。坐着侦察的车,大腿上搁一把枪,屁股口袋里塞着足以堵住运煤槽的一大摞钱。好几回,还没到贝弗利山我们已经给四批警察孝敬买路钱了。这行不好做啊。”
“可怕。”我说。
他向后一靠,他那张紧绷的小嘴向天花板吐着烟。
“也许你不相信我的话。”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