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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还没挨过别人的耳刮子吧?”那瘦子很不客气地问道。
“反正没有被你这种瘦巴巴的人揍过。”
那边重重阴影里的人用嗡嗡响的声音说道:“别恶狠狠吓唬人了,阿尔特。这家伙遇到了麻烦。你干的不就是修车这行吗?”
“谢谢。”我说。即便是此时我也没有看他。
“好吧,好吧。”那穿工作服的男人咕哝道。他把枪塞进身上一只带翻盖的口袋,咬住指关节,闷闷不乐地抬眼盯着我。火棉涂料的气味乙醚般令人直犯恶心。那一头的角落里,吊灯下停着一辆崭新的大轿车,挡泥板上搁着一把漆枪。
这时我才看了一眼那个工作台边的人。他个子不高,身板厚实,肩膀健壮。他有着冷峻的脸和冷峻的深色眼睛。他穿一件系腰带的棕色仿麂皮雨衣,沾满了雨滴。一顶棕色帽子,潇洒地歪戴着。他背靠工作台,打量我的时候不紧不慢,神情漠然,仿佛看的是一块冷餐肉。也许人们在他眼里就是这么回事。
他上下翻动着那双深色眼珠,随后一根一根扫视起指甲,又把手指举到灯下,仔细端详起来,就像好莱坞大片教人们做的那样。他抽着烟开口了:
“瘪了俩轮胎,啊?棘手。还以为他们把图钉扫干净了呢。”
“我在弯道有点打滑。”
“你说你是外地人?”
“旅行正好经过。在去洛杉矶的路上。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这种天,显得路更长了。打哪儿来,外地人?”
“圣罗莎。”
“过来很远,啊?是塔霍湖和朗派恩那边吗?”
“不是塔霍湖。里诺和卡尔森市那一带。”
“还是很远啊。”他嘴角一弯,笑容一闪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