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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火车站的监控,在售票大厅看到了肉贩子的身影。期间还看到肉贩子跟等候区的一位少年聊天。找到那个少年,他说当天跟家里闹别扭,想离家出走,后来有个人问他的情况,然后走了。拿出肉贩子的照片,少年点头,说是他。凶手之所以放过这个少年,是因为知道他有家庭,杀了他容易败露。
凶手为什么穿38码的鞋子,还将鞋子扔掉?
因为这是死者的鞋。
大象看凶案照片,两位死者都光着脚,脚码恰好都是38,两个房间的鞋印有出入,是两双鞋。肉贩子知道废弃屋宅地面蒙尘,容易留下真实鞋印,因此他极有可能是用脚套着死者的鞋子作案的。鞋后帮压平即是证明。
凶手会这么做,即表明他有防范意识,事后又面不改色地说谎,说明心理素质强。拿火车站的监控,他也可能会说那天恰巧去了火车站,这不能证明他杀的。大象只好使出最后一招,伪造假证据。
大象打印了一份烟头牙痕和唾沫检测证明,并印了英文和数据,盖了章。跟警察说,让他们以证据确凿为名,将肉贩子抓捕,在审讯室里给他出示这两份资料,凶手一定认罪。
根本没有牙痕检测,案发现场的烟头唾沫早挥发干净,也根本检测不出来。但事到如今,只能冒险一试。
肉贩子看到火车站监控加上“检测结果”之后,知道无法再说谎,终于承认犯罪。确实是套着死者的鞋作案。在火车站看中受害者,尾随他,将他电晕,凌晨两点开三轮车将受害者运往废弃房屋,五点半准时去屠宰场运猪,途经废弃屋,又进来收尾,车上的猪血垂落,滴在蒿草上。
至于作案动机,说是续命。问为什么知道这些做法的细节,缄默不语,说自己反正命不久矣,杀了两个人,一命抵两命,不想多说,判死刑吧。
“这两个孩子不是猪,是活生生的人啊,你怎么下得了手,这不可能会给你续命!”大象说。
肉贩子说:“你了解我吗?我也是孤儿啊,他们除了遗传我白血病,什么都没留给我。没人来杀我,我不想等死,不能延长寿命,那我杀了这两个被遗弃的孤儿,也是在帮他们解脱吧。外国讲究人道屠宰,把牛羊快速击毙,电晕,再放血宰杀。我是将他们电晕之后,再杀害的。他们并不晓得。”
大象无话可说。我们回来之后,他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