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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克山是老区,一个破败的失落的城区。那里面住的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虽然很久以前这里是有钱人的住宅区,至今街道上仍然矗立着几座哥特式楼房。宽大的门廊,墙头上盖着圆角木瓦,凸出墙外的窗户和纺锤形的塔楼。现在,这些房子都已成为出租房屋,过去屋里打着蜡的木条镶花地板,现在已经快被鞋底磨穿。宽大的楼梯虽然又涂过廉价油漆,也早已变得乌黑,而且积满灰尘。住在高大房间里的房东太太不断同身份可疑的房客吵嘴,门前的走廊上坐着一些无所事事的老人,目光呆滞地向远处望着。他们脚上的皮鞋都已裂了口,面容凄惨,像是打了败仗的老兵。
这些老房子的前后左右有许多不怎么干净的小餐馆、意大利人摆的水果摊、廉价公寓住房的糖果店。糖果店除了卖糖果外,还卖一些比糖果更叫人恶心的东西。这里也有几家低档旅馆,住旅馆的人在登记簿上签的名字多半是史密斯或者琼斯,而旅馆的职员除了给旅客登记、守门外,也兼做拉皮条的差事。
从公寓楼里走出来的女人年纪应该还很轻,可是那张脸已经像隔日啤酒那样陈旧。男人们都把帽檐拉下来遮住半个脸,目光鬼鬼祟祟。走出大门首先卷起手,遮住眼睛向街对面看看,接着再用这只手挡风划着了火柴。这里也有知识界人物,穷困潦倒,因为吸烟太多总在咳咳地咳嗽。警察的面容硬得像花岗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吸毒的和贩毒的,毫无特色、也知道自己是毫无出众之处的人。偶尔你也可以在这里碰见个真正有工作的人,但这些人一般都很早就出门了。那时地砖已经裂了口的人行道上还是空的,只有清晨的露水。
我来到这里还不到四点半,但也已差不多了。我把汽车停在庭院街的一头,火车从下面希尔街沿着黄土坡爬上来。这里也是终点。我沿着庭院街往前走,找到了弗罗伦斯公寓楼。这是一幢三层的灰砖楼房。底层低于地面,一排窗户,同人行道是同一高度,外面罩着生了锈的护网。大门镶着一块玻璃,玻璃上涂着的字已经残缺不全。我开门进去,下了三级台阶,来到一间非常非常小的前厅,不用伸胳膊就摸得着左右两边的墙。楼梯口凹进的地方有一部付费电话。一张牌子写着:房管经理,一○六室。前厅的最后边有一扇屏门,门后边一溜摆着四个垃圾桶,一群苍蝇正在上面跳舞。
我走上楼梯,刚才在电话里听到的垒球赛实况广播还没有结束。我一边看门上的号码一边往前走。二○四房在过道右边,播放垒球赛的房间在它的正对面。我敲了敲门,门里没有声音。我又敲了几下,比刚才敲得更响。我背后传来垒球赛场观众的呼喊声。我第二次敲了敲门。我一边在口袋里摸那张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名片,一边从过道尽头一扇窗户里往街上看。
街对面是一家意大利人开的殡仪馆,干净、整齐,白漆门脸一点儿也不显眼。正门上面绿色霓虹灯组成一行小字招牌:皮埃特罗·巴勒莫殡仪馆。一个穿黑衣服的身材高大的男人从门里面走出来,倚着白墙站着。这人长得很漂亮:黝黑的皮肤,秀气的脑瓜,灰黑头发背向脑后。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珐琅烟盒,从远处看,不是银的就是白金的。他用两根细长的棕色手指不慌不忙地把烟盒打开,取出一支金嘴纸烟,把烟盒放进口袋,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纸烟。打火机同烟盒看来是一套。他把打火机装起来,交叉双臂,眯缝着眼睛茫然向前看着。从他纹丝不动叼在嘴里的纸烟上冒出一缕烟,笔直地从他面孔前面升上去。这缕烟又细又直,很像黎明前从即将熄灭的篝火堆里升上天空的烟柱。
在我背后举行的垒球赛又有一个击球手击中球棒,飞也似的跑出去,我不再注视那个意大利高个子。我把钥匙捅进二○四室的锁孔,走进屋去。
这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屋子,铺着棕色地毯,家具不多,冷冰冰的让人感到不舒服。我一打开门,就看到迎面靠墙摆着一张床和一面把人照走了样的镜子。镜子里的我活像刚刚同一伙人抽完大麻后偷偷溜回家。另一屋子里有一把桦木安乐椅,一只看上去像沙发椅似的硬邦邦的东西摆在安乐椅旁边。窗前放着一张桌子,桌上有一台灯,安着带褶的灯罩。床两头的墙上各有一个小门。
左边的门通向一间小厨房。厨房有一个假大理石的洗碗池和一只三个火眼的炉具。一只旧冰箱在我开门的时候正好赶上它咔嗒一声启动,开始痛苦不堪地抽搐起来。厨房的案子上留着一个人吃剩的早餐——没有喝完的杯子,一块烧焦的面包和面包渣儿,碟子里一抹已经溶化了的黄油,一把脏刀子和一把发散着夏日粮食的陈谷子气味的咖啡壶。
我绕到床的另一头走进另一扇门。这里有一个存放衣物的小过道,一只橱柜一半嵌在墙里面。橱柜上放着一把梳子,一把沾着几根黄头发的黑刷子,一瓶爽身粉,一只灯罩已经破裂的手电筒,一个拍纸簿,一支钢笔,墨水瓶和吸墨纸,一个玻璃烟灰缸,里面放着香烟、火柴和半打纸烟头儿。
橱柜的几个抽屉加在一起也不比一只手提箱大,里面只装着内衣内裤、袜子和手绢。衣架上挂着一套黑灰色西服,虽然不太新但还穿得出去。橱柜下面地板上塞着一双积满尘土的皮便鞋。
我推了推过道里的洗浴间。浴室的门只开了一英尺就卡住了。我的鼻子抽搐了一下,我感到嘴唇一阵发麻,门后边飘过来的是一股又腥又苦的气味。我把身体倚在门上,门又开了一点儿,但马上就弹了回来,好像门那边有一个人在顶住它似的。我从门缝里探进头去。
浴室太小,他躺在地上伸不直腿。他的两个膝盖跷起来,向一边歪着。他的脑袋挨着里边的墙,没有抬起来,而是紧紧卡在墙角里。他身上的衣服有的地方皱皱着,墨镜有一半已经从上衣的前胸口袋里蹿出来。他的右手平摆在肚子上,左手搁在地板上,手掌向上,手指微微拳着。脑袋右侧,金黄的头发上凝着一块血疙瘩。他的嘴张着,嘴里满是血沫。
门是被他的一条腿顶住的。我用力推了推,侧着身挤进去。我蹲下来,用两个指头摸了摸他的脉搏。他的脉搏早已停止了跳动,皮肤已经冰冷,但这也许是我的感觉,他还不至于一丝热气也没有。我站起身,背靠着门,双手插在裤袋里握着拳头。我闻到屋子里还残留着的火药味。垒球赛还没有结束,只是隔着两扇门声音好像非常遥远。
我站在那里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没有什么,马洛。这里没你的事儿。与你毫不相干,你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走吧,快点儿走吧。
我把身子站直,拉开门,从小过道走回到起居间。镜子里有一张脸望着我。一张焦虑不安、带着哭相的脸。我赶快把脸转过去。我拿出乔治·安森·菲利普斯给我的钥匙,放在潮湿的手掌里擦了擦,放在桌灯旁边。
我在开门和走出去关门的时候,两边的门柄我都有意用手掌涂抹了一下。垒球赛的道奇队已经以七比三领先,现在第八局已经进行了一半了。一个喝得醉配醺醺的女人正在对面房子里唱《弗兰基和约翰尼》。她的嗓子并不美,威士忌也没有能帮上她的忙。一个男低音对她大声呵斥,叫她住口。但是女的正唱到兴头上,她只顾引吭高歌。然后,屋子响起一阵脚步声。一声巴掌响和一个人大声尖叫。歌声停止了,垒球仍在继续进行。
我在嘴里叼了一支纸烟,点着,走下楼梯。我在底层光线幽暗的前厅里站住,望着那块小牌子:房管经理,一○六室。
我真是个傻瓜,为什么要看这块牌子?我用牙齿叼着纸烟,在这块牌子前面站了半天。最后我转过身,往楼道后边走去。一间房子的门上钉着一块小珐琅牌:房管经理室。我敲响了这扇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