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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想上‘蒙提号’吗?没问题,只是你得先给我个理由。”
一帮神情欢快、衣着光鲜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爬上水上的士。我等着他们走远。
“你的所谓理由要多少钱?”
“50块,在船上淌血得加10块。”
我准备绕过他走开。
“25,”他轻声说,“如果有朋友捎你回来,只要15。”
“我没朋友。”说着,我走开了,他并没有阻止我。
我向右一转,沿水泥人行道往前走。人行道上来来去去的小电车像婴儿车一样碾着路面,发出的喇叭声之小甚至吓不到孕妇。在第一个码头旁边,有间灯光闪闪的宾果屋,里头已经挤满了人。我走进去,靠到几个玩家身后的墙上。这里还站着很多排队的人。
我看着显数器上的数字,听着荷官宣布这些号码一一失效,想趁机弄明白谁是枪手,但没成功,于是转身准备离开。
一个浑身沥青味、穿蓝衣的大块头走到我旁边。“没钱,还是钱不够?”一个温和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
又是刚才那个人。他长着一双你肯定没亲眼见过,而只在书上读到过的眼睛——蓝紫色眼睛,接近深紫了。这是一对儿女孩子才会有的眼睛,还是那种很可爱的女孩子。他的皮肤像缎子一样丝滑,白里透红,感觉永远都晒不黑,简直娇嫩极了。他的个头比海明威大,但要年轻很多;比驼鹿马罗伊小,走起路来异常敏捷。头发是那种闪着光的暗红色。可除了那双眼睛,他脸上的其余部分看起来就像个农夫,丝毫没有那种夺目的帅气。
“你是干哪行的?”他问道,“私家侦探?”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我不耐烦地说。
“看来我猜对了,”他说,“25还嫌贵?他们没给你花销?”
“没有。”
他叹出一口气。“算了,反正也是个馊点子,”他说,“他们肯定会撕了你扔海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