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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黄江北既没回家,也没去市政府大楼,更没去医院。他让司机往前送了一程,就打发他回了车队,自己一人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走。后来又到翻车的山沟和葛会元告别人世的那块大石旁坐了大半夜。
现在是需要做一个他一生以来最重大的决定的时候了。到中央工作组去承担这次翻车事故的责任,还是借故推脱掉?如果去承担责任,不仅将丢掉代理市长的位置,还可能(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会被以“渎职罪”起诉,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功亏一篑,八千里路云和月,半世功名血和汗,以后怎么做人?借故推脱,也是可以的。自己给葛老师写的那封信已被毁掉,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发出过这样的指令。只要自己不承认,没有任何人可以来定自己的罪,最多承担一个“领导责任”。出了这样的事故,也许不大可能很快将自己的代理帽子摘掉,人代会也许会延期,多少个先例可以证明,我还会在“代理市长”的位置上待下去,待事件的风波稍稍平静一点了,最大了不起,调换个工作,但就像小冰曾说过的那样,地市级的待遇是不会少了我的。我还会有小车、秘书、小楼独门独院地住着,才四十二岁的我,照样会有升迁的机会。大多数人会忘掉这次事故,我也会淡忘……在为官史上,这么推卸责任,我不是第一人,怕也不会是最后一人……但这么做……能是“黄江北”吗?面对这样一个“黄江北”,我这个黄江北能做到日安三餐年终四时吗?这样做了,我和姓田的姓曲的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就是将来我还将做那市长、厅长、省长、部长……我还能抬起头来看人、直着腰板儿办事吗?如果我不能抬着头看人、不能直着腰板儿办事,只能做一个昧着良心的官,我何必要这么活一辈子?我曾是清华北大的优秀毕业生啊。做这样的人,能算是个“人”吗?更重要的是,现在姓田的鼓动他那一帮人,到处煽风点火制造舆论,利用群众对重大翻车流血事件的关切,利用我在这事件中的错误,混淆是非,转移上下对他们挪用公款营私谋利罪行的注意,掩盖他们自己在翻车事件中的罪责。这件事我不站出来,组织上固然也可查清真相,但这就会拖延时日,让他们争取到时间,或销毁转移罪证,或串通改变口供,或杀人灭口……逃脱中央的清查、法律的制裁。万一让田这样的人物保存了下来,依然留在副省长的位置上,伺机报复,这后果就不是一个章台、一个黄江北、一个万方、一个梨树沟的灾难了!必须尽快平息由于翻车事件所造成的混乱,尽快让中央来的同志,集中精力处理田的问题。挖出这个蛀虫,方可保一方平安,方可得一方兴旺。
我给自己留下什么?留下足以一辈子受用的教训……黄江北不当市长,但要做真正的“黄江北”!接受过“教训”以后的黄江北,仍要做真正的“黄江北”。我还只有四十二岁嘛!怕什么?
这一夜单昭儿住在夏志远家了。他俩为黄江北担心,也找了他一夜,想跟他商量一下“对策”。第二天大早天还没大亮,单昭儿先起床下楼洗漱,刚走两步,只见在楼梯口歪歪倒倒坐着一个满身是泥水的人,穿一身旧衣服,差一点把她的魂吓飞了。她飞一般又扑回到床边,结巴了半天,才把夏志远叫醒。夏志远出门去看时,那人已经走进房来了,两人定睛一看,却是黄江北。一身的泥水,一脸的憔悴,显然是一夜没睡,在门外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单昭儿忙拿出替换的干净衣服,又赶紧给黄江北冲了杯热牛奶。黄江北捧起热牛奶,先是暖了暖手,而后咕嘟咕嘟地一口气儿喝了个精光。
黄江北是来把自己做的最后决定告诉老同学的。
“志远,我现在只有一件事要求你。万方缺一个人去当家,要有人把前一阶段我们在万方已经开始了的整顿继续下去,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我想来想去,只有求你了,别辞职,把我们在章台已经做开了头的事情,做下去。现在我要走了,你变得更重要了,你必须留下……”
夏志远眼圈红了。
黄江北激动地说:“我知道你和许多人一样不愿让官场的杂事缠住自己,但是,在今天的中国,缺了好官、清官,还是不行啊。求你了……”夏志远紧紧地握住黄江北的手,哽咽起来。
夏志远从得知翻车事件起,就知道黄江北最后一定会去交出自己的。他太了解他了。面对这样的事,让他夏志远怎么表态?同意支持他去“丢官坐牢”,还是劝说他回避自己的错误,下半辈子以一个良心上有缺陷的“残疾人”而告终?这两者他都开不了口啊!可又没有第三种选择。假如现在是夏志远处于这样的尴尬境地,让黄江北来出点子,他一定能想出十种二十种可供选择的路来走,但我不是黄江北,我没有那个能耐啊!你叫我怎么说?单昭儿甚至还为这一点跟老夏吵了一架,嫌他在这么个关键时刻,没有好好地为老同学使劲儿。昭儿啊昭儿,我怎么不着急?你应该相信,如果可以,我都愿意去替黄江北坐牢,但办得到吗?我能做什么?我还能做什么?你说。只要你说得出,能让江北免去受罚,而又在良心上不受任何责备,我一定去做!但没有啊……该安排的都安排了,还要做些什么呢?对,还有一件事是必须做的。
黄江北对林书记说:“请您重新估价、重新起用郑彦章,就算我这个非常委的代理市长在职期间提的最后一个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