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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已经是一个马上就要举办婚礼的男人了,跟那个穿着运动背心打篮球的少年已经说再见了。遇到心田之前我还是个男孩,遇到她以后我就突然变成了男人。怎么变的,什么时候变的,我都没有察觉,她的笑好像具有某种魔法一样的超自然力量。

1 A市大木屋自助餐厅

那是在数月之前,确切地说,是今年的四月份。我和我的挚爱缪心田把结婚证领完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工作给辞了,因为我们商量好,一起去我的家乡B市完婚,并将定居在那里。心田的工作有点忙,所以耽搁了几天,不过她已经递交了辞职申请,就等手上的事情处理完,做个交接,就会离开A市,先回她的老家C市去。

我和心田在A市读同一所大学,毕业以后都留在这里工作了一段时间。我们对这座城市多少是有些感情的,因为这里是我们认识并且相爱的地方,这里有我们的初见,初吻,初夜,这是一座给我无限温柔的城市,代表着情与爱。当然也代表了青春和第一份事业,但这些颇具形式感的事物都不能使我放在心上,只有心田能。

四月的一个天气不错的周末,我俩决定搞一次聚会,宴请一下在这座城市里,我们周围认识的那些经常来往的人,我们要离开这里了,跟大伙好好告个别。聚会得有名头,不然那么多不相干的人怎么会聚在一起呢?于是尽管我和心田已经领完结婚证了,婚期也已经定了,但是我们决定将这次聚会作为我们的订婚宴。

订婚宴这个决定是心田想出来的,我觉得她的脑袋挺聪明的,至少比我灵光。我们之间的很多事,的确是进行得太仓促了,我应该给她办一次订婚宴的,谁叫我这么爱她,我舍不得错过跟她之间的任何一次值得纪念的日子。

订婚宴当日,我生平第一次穿上了西装。我是那种瘦高个子的人,细长的身段好像天生就不太适合西装,因为我没有宽厚的肩膀,微微隆起的胸肌,以及,配合西装和白衬衫的那种峻峭硬朗的面部线条。我不太喜欢仔细研究我的长相,总之,我是那种不太适合穿西装的男人,光是看我细长型的脑袋就知道了。有记忆以来,我好想只穿过一次类似西装的那种衣服,勉强地说成是休闲西装好了,那还是在初中的时候,不过那件衣服很快就被我打篮球的时候给撕坏了。不是因为那衣服的质量太次了,绝对是因为我太爱运动了。我年轻那会(咳咳,现在其实也不老)特别喜欢运动,喜欢打篮球,还是个长跑特长生。怎么形容我爱打篮球的程度呢?这么说吧,我可以早上五点就起床,然后打到上午十点,都不会累。回家以后喝上整整两大壶白开水,脱下湿了干、干了湿不知道多少个轮回的公牛队乔丹23号队服,白天该干什么干什么。长跑的话,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高中期中测验,体育课项目中就有男子一千米这一项,我是体育特长生,我跟体育老师说,我就不用跑了吧。老师说你还是跑吧,在前面带一带大家。结果信号枪一响,我就玩命地跑,完全没顾别人,以最快的速度跑完那三圈半一回头,发现第二名被我落在半圈以外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看来我已经不是好汉了。总之我的青春记忆,多是穿着运动服在球场或是操场上度过的,跟西服完全不搭噶。

我挺感谢这个订婚宴的,它让我第一次穿了西装,还有白衬衫搭配皮鞋领带,意外地,我爱上了这种带有成熟男人应有气质的打扮,尽管有些约束感,但是心里还蛮爽的。

是啊,我已经是一个马上就要举办婚礼的男人了,跟那个穿着运动背心打篮球的少年已经说再见了。遇到心田之前我还是个男孩,遇到她以后我就突然变成了男人。怎么变的,什么时候变的,我都没有察觉,她的笑好像具有某种魔法一样的超自然力量。

这些话我曾经跟心田提过,我还记得她那天开玩笑地打了我几下,然后笑着说道:“你是觉得我是黑山老妖吗?我会辣手摧花!”

看,我的心田,就是这么一个可爱又调皮的女孩。

那天我穿着西服骑着自行车,凭借我丰富的运动细胞在大街上飞奔着。我的脸上一定是洋溢着无法掩饰的笑意,我不停地按着车把上的车铃,提醒着路边的行人们。

叮铃铃,叮铃铃!

像是圣诞老人来送礼物了,像是和煦的春风吹动窗边悦耳的风铃,更像是下课时让我急速奔向心田所在教室的电铃声。

我就是这样一个心急火燎的男人,总是觉得去找她的路程无比地漫长,每次都想尽办法要使得这段路程变得短暂。

即将结婚的体育特长生每次都能实现,很快,我就来到了我的未婚妻缪心田所租的一居室的楼下。

叮铃铃,叮铃铃!

我又按动了几下车铃,抬头望向四楼的窗户,不久,心田推开窗户,探出头来。

“马上下来!”她的脸上同样带着欢乐。

真是一个带喜气的日子,心情好了以后,看什么都变得顺眼了。

这是一个特别老旧的小区,低矮的红砖板楼长满青苔霉斑,地面的青砖被车压得凸凹不平,花坛里扔着废旧沙发,两棵大树之间系着电线晾着被褥,流浪猫不怕生人地迈着慵懒的步伐离开垃圾箱,脸上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小区里住的基本都是老人,时而有人悠闲地在小区里遛弯,看到我这个着正装的年轻人出现在楼前不免盯着多看几眼。

不久,心田就从楼上下来,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她今天特意穿着一套新买的连衣裙,是那种洁白的质地并带有并不太纷乱的碎花。虽然没有晚礼服的正式意味,但是这种清新文艺的感觉才是最适合她。这是我陪她买的衣服,专门为了今天我们的订婚宴买的。

“我的眼光还不错!”这是我厚着脸皮的开场白。

她冲我笑了笑,也学我上下打量起我今天的穿着,然后走上前帮我整理了一下西装外套和里面的白衬衫。

“平时你也应该这么穿,看起来挺帅的!”心田冲我傻笑着。

我被她瞬间感染,脸上也露出了傻笑:“咱俩结婚那天我要穿一件更帅的,那种白色的礼服,像个白马王子!”

“穿白衣服的不一定是王子,医生的衣服也是白的。骑白马的也不一定是王子,唐僧也骑白马!哈哈!”看,我没说错吧,心田就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

我骑着自行车驮着她朝预定好的自助餐厅赶过去,街上依旧车来人往,随时都不会缺少大城市所应该有的繁荣景象,尽管有些交通不畅,但我们的脸上依旧透着幸福的喜悦。

“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心田坐在自行车后座,双手环抱在我的腰间,“你会觉得舍不得吗?”

“嗯?不会吧。”我没太仔细思考她的问题,由着性子说着,“只要你跟我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幸福的。其实我对这座城市并没有太强烈的留恋之情,过去我喜欢呆在这,是因为你。”

心田把她的脸贴在我的后背,很久之后,才又说了一句:“其实我对陌生的环境心里是很没有底的,要是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新的人生。”

心田嘴里所谓的陌生城市,是指我的家乡B市,那里的确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对她来说。如果我是一个女生的话,突然跑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生活,我也需要足够的勇气才行。

“你还有我呀!”我说这种安慰的话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放心吧,只要有我在,你就不会寂寞了,也不会有人欺负你。我会保护你的。”

在我腰间的心田的双手搂得更紧了。

心田的担心并没有在我的心里担忧太久,因为我觉得地域不会是一个问题,更何况距离又不是很远,都在一个省内。

是这样的,我们上大学并且留下工作的城市A市,是省会城市,也是本省最大的城市。本省的第二大城市是锦绣市。我的家乡B市则是第四大城市,是个地区市。心田的家乡是C市附属的一个小城市,原来还是县城,刚变成市也就十多年,C市属于全省的第三大城市。各个城市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远,最远的是我的家乡B市到省会A市,是七百多公里,心田家离A市则挺近的,才四百多公里。

“犯愁什么呢?”我问坐在后座上的心田。

“没有哇!我在想我应该穿什么样式的婚纱,才能配得上你那身白马王子的礼服!”心田又在拿我打趣了。

“那我来帮你选,你相信我的眼光吗?”

“好哇!反正要是不好看的话,丢人也是丢你的人,哈哈!”心田就连威胁我的话都说得这么可爱,真的是一个阳光美少女呀。

我骑着自行车,驮着我未来的新娘,美美地高声唱着Beyond乐队的《农民》这首歌。我特别喜欢这首歌,因为歌词里面有心田的名字:“每个人头上一片天,每个人心中一块田,到底是丰收是荒年,问感觉不要看金钱。若是七分醉好梦田,何苦拚命要贪千杯,什么心结成什么缘,一份血汗收一份田。”

不一会,我们便达到了餐厅,锁好自行车,我牵着心田的小手直奔餐厅二楼最大的包房。

包房的门开着,门口的两侧布置了花篮和气球,心田的弟弟缪锦龙和他的女朋友茹影秋站在门口迎接我们,我朝包房屋里张望了一眼,看见心田的同事兼闺蜜邸忆敏也到了,她正跟餐厅的服务员一起布置室内,我大致看了一眼,搞得挺有订婚的气氛的。

我依旧拉着心田的手:“哇,布置得真好!”

锦龙明显带着跟我邀功的意思:“姐夫,我们下午就过来布置了,完全是按照你的意思,不敢有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怎么样,满意吗?”

我连忙点头称赞:“满意,满意,当然满意了!锦龙你这是怕你姐踢你屁股,才肯好好表现的吧?!哈哈。”

“拉倒吧,姐夫。我姐她从来没跟我红过脸,更别提动手了。”锦龙得意地看着他姐,“从小到大,唯一打我的就是我爸!”

“你爸是出了名的暴脾气!”我开玩笑地说道。

“行了,你俩,不许背后说长辈的坏话。”心田笑着打量站在弟弟身旁的茹影秋,对她说道,“应该感谢人家小茹。”

锦龙的女朋友茹影秋明显是跟我混熟了,她取笑我道:“心田姐说的是!你就知道夸你自家人,我这个外人也出了不少力呢!”

我赶忙称赞她:“影秋,你也辛苦了!”

心田拉起弟妹的手:“你可不是外人,我看你很快就成我们缪家的人了!”

此话一出,搞得原本大大咧咧的茹影秋瞬间害羞起来,转身钻进了包房里去。

进去一个,马上又出来一个。是邸忆敏:“还有我呢,我也是个外人!”

不等我说话,心田就抢着说:“忆敏,你辛苦是应该的!你可不许跟我邀功,哈哈!”

旁人可能无法理解这话的意思,估计也就只有我们三个能明白。邸忆敏是后招进心田她们公司的,不过她凭借的不是出色的业务能力,而是她的外表,还有交际能力。她是那种特别善于跟男生打成一片的女人,这一点得到了他们公司总经理庞总的赏识。我这傻乎乎的未婚妻心田,还曾经直着性子跑去跟他们庞总反应,说邸忆敏业务能力不行,什么都不会,跟她共事总被拖累。庞总明显是看中了邸忆敏,不但提前通过了她的试用期,还嘱咐心田多费心带着她点。幸好邸忆敏嘴甜,会套近乎,原本不受待见,结果没用多久,就跟心田混熟了,还成了朋友。成了朋友以后,工作上的事情,更加肆无忌惮地求心田帮忙了。所以心田今天说她出点力是应该的,邸忆敏没有顶嘴,就是这个原因,心田过去在工作上可没少给她擦屁股。

邸忆敏堵在门口,仔细研究起心田今天穿的这身裙子来,她好像是说她今年夏天就想买一条好看的裙子穿,可就是找不到好的。

我只能跟门口这站着,也不好打断她们女人之间的谈话,无聊了好一会,我看到心田的老板庞总到了,他正挺着个大肚子费力地往楼上爬。

我小声地在心田的耳边提醒她:“你们老板来了。”

缪心田一转头,看见了肚子先到人后到的这位:“庞总您来啦!”

庞总只是跟她稍微点了点头,就直奔我的面前,出人意料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警告我:“心田可是我公司的得力干将,被你小子给挖走了,算你厉害!”

说罢,对我竖起大拇指。

我尴尬地傻笑着,对这个只见过几面且很少说话的庞总,有点热络不起来。而且他这种没什么预热上来直接开玩笑的方式,我还是挺不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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