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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富婆不对人明言的怪癖。
当年她吃到老痰酸菜泡面的时候,第一口就喜欢上了,不为别的,就爱大爷的臭脚丫子味道,烟灰、胶鞋、指甲盖儿融合在一起的味道——绝了!
平民听到了二等民的辱骂之言,气得人都快要爆炸了,他作为一个凌驾于二等民之上的人类高质量男子,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你个没有自知之明的垃圾,也配与我饶舌?平民直接就是冲过去,想要当场把这个不识好歹的二等民给杀掉。
法律明文规定了,二等民的命,不是命。平民阶级,才算人!
人杀一个畜牲,谁还能跳出来阻止他不成?毕竟,二等民当中,可没有珍稀保护动物这种说法。
最多也就是赔点钱。
这么一点儿小钱,他配得起!
结果,他没有想到。
二等民居然胆大包天,竟然敢不站在原地让他打死!还敢闪避,还敢反抗!
然后二等民一个上勾拳就打得他眼冒金星,当场失去了意识。
随后,二等民提着平民,就把他摔到了城边上的臭水沟当中,差点把他给溺死了。
这让平民又羞又怒。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当场就脏兮兮地跑到府衙上状告一个二等民。
这个案子,引起了衙门上下的高度重视。不是因为案子的性质恶劣,而是因为它太过稀奇了。
不亚于一个路人走在路上,不小心踩到狗屎,然后滑倒了。结果这个路人越想越气,当场跑到法庭上去状告那坨不长眼的狗屎!
只有听见过人告人的,没有听见过人告大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