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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温灼华的字。
读高中时,温灼华的作文时常被作为高分范文、在年级里印发,他那个时候便认得温灼华的字迹。
她的字和她本人很像,初看是秀丽的,可细细看下去,便能发现笔锋间全都是不逊的劲儿。
温灼华写字很用力,连笔字已然驾轻就熟,可信封上的这几个字却写得一笔一画。
隔着这么漫长的岁月,都能想象出来,女孩子当时是如何地认真又虔诚,才写下这行字的。
路京棠轻叹了口气。
他把信收了起来,试图让自己专注在和王小雪吃饭这件事情上。
只是人实在是足够复杂的动物,他越是想让自己不要去在意那封信,眼睛便越是不受控地往信封上看。
王小雪是一个很机灵的小女孩儿,很是擅长察言观色,这会儿自然也看出来了路京棠的心不在焉。
她不难猜测是因为这封信,但王小雪却以为路京棠是急着想拆信来看,而她在场不够方便。
小妹妹就连吃饭都吃得飞快,吃完后眼看着路京棠还在思索着什么一般,一擦嘴就站起身:“路哥哥,我吃饱啦!我有几套卷子急着写,我先回学校了哦。”
路京棠微怔。
他没想到这顿饭吃得这么快,但他这会儿确实也没什么心情吃下去了,便应了一声:“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路哥哥,这里离我们学校超近的,我走路回去也就15分钟。我舍友也在附近吃饭,我跟她一起回去,正好路上互相抽查英语单词。”
小姑娘语速飞快,丝毫不给路京棠插嘴的机会,说完后背着包就往外跑。
路京棠完全拦不住她,转眼间小姑娘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他和桌子上的信。
“……”
路京棠买完单出来的时候,仍旧控制不住地烦躁。
以至于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路京棠都皱了下眉,略略不耐地向声源处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