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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本性和刑罚本质
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如果经验事实不断地证明法律逻辑存在问题,那么这种逻辑命题就值得修正。从发生过的多起12岁孩子实施杀人等严重犯罪的案件来看,认为他们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法律逻辑很难服众。
乐观主义和现实主义的道路选择还取决于对人类本性和刑罚本质的看法。
中国的刑事立法自觉向大陆法系靠拢,在许多的立法设计上都有乐观主义的倾向。以14岁作为有无责任年龄的标准,当然整体划一,便于操作。在法律上推定不满14周岁,没有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这种法律逻辑清晰明了。但是,咄咄逼人的逻辑论证自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人类从未完全居住在逻辑论证之中,尘世中的万物,许多无法为人造的逻辑所涵盖的。在人类历史中,削足适履的逻辑命题曾经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乐观主义对人性的看法也过于乐观,他们相信人类要不断地进化下去,会有无限的可能性,而且有一天能够控制自己的发展。只要积极地改造社会,提升民众的教育水平,消除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黄金世界。
英国也放弃了这种辩护理由,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这两个司法区,其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0岁,不满10岁的儿童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在苏格兰司法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则是8岁。<sup><a id="noteref_10" href="#footnote_10">[10]</a></sup>
因此,他们推崇人道主义的刑罚理论,认为传统的报应主义是一种复仇,是野蛮和不道德的。根据人道主义刑罚理论,罪犯只是一种病态,需要接受治疗与矫正。在他们看来,孩童天性纯良,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没有自由意志,并非出自本性,主要是由于糟糕的社会环境、家庭背景、缺少关爱等因素所致,因此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过度的惩罚,扼杀天性纯良的幼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