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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霓知道他蛮成功的,至少这个年纪能坐到这种位置,在那种复杂的大企业站稳脚跟,肯定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所以,对这人还是敬而远之的。
但事情往往事与愿违。
起因是那段时间公司有个去巴黎交流的名额,葛清给了她和另一个叫沈薇的设计师,公费出行,方霓乐坏了,有日晚上和同事去聚餐,发了好几条朋友圈。
……
夜深了,谈稷交代完工作,赤着脚从书房走出。
正指挥两个佣人打扫的阿姨瞧见,忙不迭拿了双拖鞋过来:“我的祖宗,怎么又不穿鞋子啊?”
谈稷靠入沙发里:“这屋子里的暖气都直逼三十°了,还让我穿鞋?”
阿姨回头去看温控板,嘀咕:“没有啊,二十四°,你嫌热我给你调低点儿。”
她是谈稷母亲留下来的旧人,从小照顾谈稷,能在他面前说得上话。
但也不敢太管他,见他执意不穿鞋也只好作罢了。
暖气这么高,一般也不会着凉。
不过想了想还是让个小女佣给他拿了双凉拖,弯腰平放在他脚边。
[先生,拖鞋。]悦耳的声音,还有些稚嫩。
谈稷抬眸,意外看到一张清秀的脸,看着不大,似乎只有二十上下,眼角有颗小红痣。
看到那颗痣,他略恍惚了一下。
刘梦被他看得脸颊微红。
她是N大翻译系的学生,家境一般,平日给人做翻译或者家教挣点外快,这趟接的这个是个业内顶有名气的家政公司接的线,临时工,就一个寒假的时间,给的报酬却非常丰厚。
来之前那区域经理亲自送的她,说这家的男主人背景很深,让她小心一点,别得罪了人,到时候连累他也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