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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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呢?翁德东克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我那通电话是凭着记忆拨的,有可能拨错了号码,或者电话占线可能是因为有人刚好在我拨号前几秒钟拨了同一个号码。或者可能是他在家。
你可愿意原谅我?
如果有人在家,我不可能冒险闯进去。我也不能先敲敲门。我更不能永远都待在楼梯间,因为虽然管理员和电梯操作员和门卫有可能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但他们也有可能没忘。只要用对讲机交谈两句,就可以确认我已经离开了特里曼的公寓,这时候他们要么认为我已经在没人注意的时候走楼梯(甚至搭电梯)离开了,要么就是料到我还在这幢建筑里。
莱奥娜·特里曼,我再一次在信封外写着。至于卡片上写的则是:
这样他们可能就会开始找我。
我走进店里,花七块九毛八买了一束花,基本上和在西端买的四块九毛八的那束一模一样。啊,算了。这家伙的房租肯定比较贵。无论如何,特里曼小姐可能会再赏我两毛五,可以抵掉我的一部分开销。
就算他们不找我,楼梯间也不是什么好的栖身之处。我必须要先用电话确认翁德东克的公寓里没人,然后才能进去。而且一旦我进去了,必须等到午夜才能带着那幅画离开。因为不管我做什么,现在值班的这批人一定都会记得我,哪有花店的送货伙计送花要一小时的?也许我可以混过去,只是要稍稍损伤一点特里曼小姐的名声,让他们认为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是在风流逍遥,但是万一现在他们已经跟她通过话,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四点多了。值班的人应该已经换了,除非有人加班。而且,比起让门卫和管理员相信我还要再亲自送一次货,大概还是从那批昨晚见过我的人员面前混过去更容易一点。
我上了两层楼梯,用塑胶片撬开逃生门,张望了一下,走廊上没人,然后做了我唯一能想到的明智之举。我没有大费周章戴上手套,连先按门铃这种基本的预防措施都没做,当然也没浪费半点时间在那假防盗系统上,立刻就拿出我那串工具动手开门,进入了约翰·查尔斯·阿普林的公寓。
莱奥娜·特里曼那二十五美分没在我口袋里待多久。我走过街角,经过一家叫作大查理的酒店,在麦迪逊大道上的一个午餐柜台买了杯咖啡,把那二十五美分留下来当作小费,希望那个女招待拿到的时候能和我拿到的时候一样高兴。出了那家店,我向住宅区的方向走去,最后来到一家花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