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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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眯着眼睛凑近门上的窥视孔,走廊上没有人;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也听不到任何动静。我转开门锁,小心地慢慢将门推开,看见走廊上没人便走了出来。我再度拨弄那个普拉德锁,这次是把门锁上,免得厂家伤心。我没有重新设定那个冒牌防盗系统,只是对那个圆柱体眨眨眼,便迈步离开,又停下来抹花了我可能留在门外的指纹。接着,我提着公文包走向逃生门,打开门走出去,等它安静地在我身后合上,然后吐出长长的一口气。
“墨西哥黑啤酒,对吧?双叉牌?”
这表示我得赶快离开。我关上灯——可不是吗,书房里也有一盏蒂芙尼的灯——朝前门走去。走到半路的时候,我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起来,我想到去冰箱里弄点东西做个三明治吃,反正他们连值钱的稀有邮票不见了都不会注意到,又怎么会注意一点食物呢。但监狱里多的是停下来吃了个三明治的人,何况离开这里后,我可以吃掉整家餐馆的东西。
“对。”
然而,政府的观点比较强硬。他们不认为拿走集邮家的邮票和偷光寡妇的房租钱有什么不同。不管我如何替自己的行为找合理的说辞,我还是得尽量避免进监狱。
“喝完了。你还有什么?”
***
我想了一下。“还剩下点苏格兰威士忌。”
你知道,我并不是在为自己作道德上的辩护。偷窃是道德所不容的行为,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我并不是在偷盖在死人眼睛上的钱币,不是在偷小孩手里的面包,也不是在偷具有深厚纪念意义的物品。这么说吧,我最喜欢偷收藏家;将他们的收藏品洗劫一空的时候,我一点罪恶感都不会有。
“单一麦芽?叫什么格伦·依莱的?”
这其实并不重要。他走进家门的那一刻不会注意到,而等他真的注意到时也说不上来东西是何时被偷的——在他去格林伯尔远足之前或之后都有可能。保险公司可能会赔他钱,也可能不会,他可能会大赚一笔,也可能亏本,甚至可能赔个精光,但谁在乎呢?反正我不在乎。一批花花绿绿的纸片会换了主人,另一批花花绿绿的钞票也会换了主人,世界上没有半个人会因为我今夜的活动而饿肚子。
“你找到了,也喝完了?”
阿普林可能要到好几个月之后才会发现这些邮票不见了。也许他拿出一本集邮册来翻阅的时候马上就会注意到,但这也不一定。我留下的比拿走的多二十倍,如果不是价值多二十倍,至少也是数量多二十倍。他有可能打开册子,翻到某一页,添上一张邮票,却始终发现不了有其他页不见了。
“恐怕是这样,伯尼。”
这个数字相当实际,但完全是我的估计,有可能错得离谱,不是太多就是太少。二十四小时后我就会清楚得多。到时候这些邮票统统得被从活页上的小塑胶衬袋里拿出来,一组一组地整理好,装进半透明的玻璃纸书衣里,再根据去年的《斯科特标准邮票目录》<a href="#zs5" id="zhu5"><sup>[5]</sup></a> ——这是出现在我店里的最近一期——查出它们的价值(我可以去买一本新的,但好像有点不值)。然后,阿普林的集邮册活页和小塑胶衬袋会和任何有特殊记号、容易被辨识出来的邮票一起销毁。一天之内,我和约翰·查尔斯·阿普林的邮票收藏之间的关联将只剩下一盒装在玻璃纸书衣里的邮票,每一张都看不出什么来龙去脉。再过一段长短不定、但绝不会超过一星期的时间,这些邮票就会有了新主人,我手上的邮票也就会被钱所取代。
“那就没了,”我说,“除非你想干掉那瓶拉弗瑞斯。我想它的酒精度有六十吧。”
那么我公文包里的东西到底值多少?十万?这并不是不可能。我可以净赚多少呢?三万,三万五?
“狗爸生的。”
我对这堆东西值多少钱一点概念也没有。从美国那册里拿出的活页中包含一张印反了的双色航空邮票,面额是二十四美分,画面中的飞机上下颠倒。我不记得这张邮票最近一次拍卖的记录是多少,但我知道价钱高达五位数。从另一方面来说,这张邮票得销赃,也就是卖给一个知道这是偷来的人,因此价钱会被压低不少。相比起来,其他大部分东西都没这么显眼,卖出的金额应该可以更接近公平市价。
“卡洛琳——”
大功告成,我的公文包里塞满了集邮册的活页,那些集邮册则回到了书桌上,按原来顺序摆放,看不出里面的内容有所减少。二十页中我才拿一页,但都是值得拿的。我相信我一定遗漏了某些难得一见的无价之宝,拿的东西也一定良莠不齐,就像我在人生里无论好事坏事都一并承受一样,但大体说来,我觉得我这番去芜存菁的工作干得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