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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棒啊?”
“这件真的很棒,上面的牌子还是阿尔文·泰尼鲍姆的。”
“他是最好的皮草设计师,我对皮草不怎么了解,不过我知道什么是好牌子。这件非常漂亮,我想是加拿大猞猁的毛吧。怎么了?”
“我不喜欢皮草。”
“那是一种猫,伯尼。别告诉我它有多漂亮了,猞猁跟山猫差不多,穿一件猞猁的毛皮做的外套,就好像拥有一个人皮做的灯罩一样。它们到底美不美已经不是重点了。”
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话题。“我想要给你一个礼物,”我说,“一件皮草,非常时髦的。”
又一阵警笛声在远处呜呜叫着,那是救护车的声音。近来救护车警笛的声音变得像战争片中德国纳粹秘密警察的一样。
“天哪。”
这个想法和卡洛琳人皮灯罩的画面混在一起之后,使我不得不再换一个话题。“假发在那里,”我急忙说,“橘色的,她戴去书店的那一顶。所以并不是迷药把我弄恍惚了,的确是她买了维吉尔的《牧歌集》。”
“我不知道,闯红灯吧,也许。”
“她一定是怕有人认出她来。”
“如果那样你会怎么做?”
我点头:“她可能是先戴着假发来买书,免得我在下一次的会面中认出她,不过那不太合理。我认为她是怕威尔金认出她来。他们一定互相认识,因为是他叫我到她的公寓去的,不过我希望能有更实际的证据去证实他们俩之间的关系。”
“确定。不然他会走到车子这边来瞧个仔细。”
“譬如?”
“我几乎可以在他的脑袋上看到一个灯泡的图案了,就像漫画里一样。你确定他没认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