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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它们,什么也没拿。
餐厅也挺值得一看。餐具架上放着如假包换的银器,包括两整套纯银餐具,以及一堆真正的乔治安餐盘组合。更别提那满眼的上好瓷器和水晶了。
听见门口车道上传来车声时,我正在二楼的一间客房里,用我的笔式手电筒往墙上照,欣赏着一幅法国画家鲁奥<a href="#zs7" id="zhu7"><sup>[7]</sup></a> 用铅笔签了名的、非常棒的石版画。我看了看表,十一点二十三分。我听着车库的自动门缓缓升起,然后汽车的引擎声停止。当车库的门缓缓下降时,我不再倾听楼下的动静,而是转身走过长廊,登上通往三楼的楼梯。就在我上到三楼蹲伏在地板上的时候,杰西·亚克莱特的钥匙正好插入这个房子侧门的锁孔里。他先关掉了警报器,然后打开门,接着我仿佛可以听到他和艾尔弗丽达进屋之后,他是如何把那半打锁一一锁上的。
我把抽屉关上,没碰那只怀表。
低沉的对话声,我隔了两层楼几乎听不到。我用戴着橡胶手套的食指擦去前额的汗。当然,这仍在计划之中。我稍早之前甚至还检查过阁楼的楼梯板,以确定它们不会吱嘎作响。
这盏灯蹲坐在一张有法式装饰的小桌上。桌边的六个抽屉中有四个是假的,而在两个真抽屉当中的一个里面放了一只百达翡丽怀表,表壳上刻着狩猎图。
不过,我还是不喜欢这样。做小偷这一行必须把什么状况都预先想好,我通常都是在宝贵的独立状态下工作。如果屋主在我工作的时候回来,我通常会立刻离开。
他们真是体贴,我想,为小偷留一盏灯。
不过这一次我要待得久一点。
这盏灯让我工作起来更加容易,省掉了用手电筒的麻烦。这灯有定时器,所以白天会自动熄灭,在黄昏时会自发地亮起来守夜,勇敢地直亮到天明,仿佛在向路人宣告没人在家。
在两层楼之下,一只茶壶的哨音响了一会儿,便像叹了口气似的没了精神,想必是被人提离了炉火。我曾一度以为那是警笛的声音。太紧张了,我想,深呼吸一口,向小偷的保护神祈求一剂安神药。也许我对基希曼讲的话不无道理。也许我干这一行已经年纪太大了,也许我没有那处变不惊的天分,也许……
不过我大老远跑到皇后区来并不是要偷家具的。我来这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目的,而且根本不需要到起居室。我不需要列一份可偷物品的清单,但老毛病总是改不了,几乎无法避免。
蜷伏的姿势相当不舒服,我的脚麻了。阁楼为这整幢房子画下了一个最完美的句点。它的中央走道里铺着褪色的栗色地毯。我往屋子正面的方向走去,那儿有一盏连接着定时装置的铜座立灯,透过拉下帘子的窗户,向外透散着四十瓦的光芒。这是一间用人房——看起来似乎是这样,虽然这家人已经不再雇用住在家里的仆役了。
我走过管家的备餐室和铺着砖块地板的大厨房,穿过通向起居室的走廊。我从街上看到的灯光此时此刻正温暖地照着房间。一个蒂芙尼的铅框玻璃台灯,它本身就是个值得注意的东西。我上次在麦迪逊街一家古董店看到过同样的灯,标价一千五百美元,而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一张沙发床靠墙伸展着。我躺了上去,拉起一条绿金相间的阿富汗毛毯将自己盖住,闭上眼睛。
我并非以此为荣。我可以一口气说出很多当代绿林好汉的故事,但又怎么样呢?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不崇拜罪犯,对我来说坐牢最苦的一件事就是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我喜欢做一个诚实的人群中的诚实人,不过我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个诚实的事业能让我有这样的感觉。我希望有一个道德的职业可以取代偷窃,但是没有。我是天生的贼,而且乐此不疲。
我目前所在的位置听不到什么声音。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我听到楼梯上有脚步声,还有几次我想象自己听到了书房里球台上有球碰撞的声音。也许是我的想象力自动把空白之处填补了起来。在一个从戏院归来的晚上,亚克莱特家的例行公事往往是非常容易预测的。十一点半左右到家,到早餐台前喝点咖啡,吃些甜点,然后艾尔弗丽达会带着一本字谜书上楼,而杰西则会打上一两杆,啜饮两口某个水晶瓶里的酒,读两页某本有着皮革封面的古典巨著,然后快步上楼,和卧室里的老婆躺在一起。
把我对雷·基希曼说的话都忘了吧。没错,我是渐渐老了。没错,我是怕被恶犬咬,被怒不可遏的屋主射杀,被有关当局关在锁怎么也打不开的监狱里。是的,这些都没错,但那又如何?当我身处某人的住所,他所有的奇珍异宝像桌子上的盛宴一样在我眼前排开时,这些都变得毫不重要。天哪,我没那么老!我没那么胆小!
他会不会在楼下做一番最后的查看,确保每个门都锁好了呢?他会不会刚好检查到厨房的门闩,然后刚好发现有个聪明的家伙把它给锯断了呢?我甚至还有更可怕的想法,他会不会正拿起电话,叫当地的警察过来呢?
再也没有任何事情能与之相比。
我本来可以去看芭蕾的,看俄国人学羚羊跳舞;我本来可以和卡洛琳一起回家,吃佛兰德炖肉喝荷兰啤酒的;或者我本来可以在家睡在我的小床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