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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算公益事业目前在中国进展缓慢,请不要急着骂。批评是应该的,改正也是应该的。但是稍有纰漏就要遭遇谩骂,中国的慈善之路就长不了。当你陷于一个不敢出任何差错的境地,还能发挥多少优势呢?这是一个社会的容错能力。
因此,涉及道德的问题,不应追问人们“有没有道德”,更应该思考的是,我们的社会环境、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否进步到了让人们“可以展现道德”的时候。中国人不缺德,缺的就是让“德”展现出来的制度保障与大环境。我认为,此时此刻的中国,还没有到达这个阶段。所有糟糕事件的发生,都是在强迫我们去设法提高基础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设施。
作为媒体人,当然也应该具备容错能力。我不能明明看到问题而不指出来,但是请记住,尽管我提出批评,却依然以建设者和陪伴者的身份和他站在一起。
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讹诈救他的人?因为大部分老人没有医疗保险,他摔倒在地不能动弹的时候,最大的痛苦还不是来自肉体—中国的父母心疼孩子啊,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孩子要给自己掏钱治伤,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他扛不住—在这之前他可能行了一辈子的善,但是这一瞬间都不存在了,他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扶他起来的人。如果中国的老人都有医疗、养老保险,还会发生这么多起讹诈事件吗?
慈善事业在中国刚刚起步,就会立即达到我们所期待的高水准吗?不会。
对比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中国人很讲礼节,道德水准提升了。可是为什么中国人撞车后的道德水准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因为“交通强制险”的介入。所有汽车必须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不必再用暴力的手段争取权益,于是在这个问题上,人性里“善”的一面流露出来。
第一,很多事业的发展可参照中国经济改革的路径,慈善也不例外。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从1978年拉开大幕的,发展到第十四个年头,市场经济的大政方针才逐渐形成,“摸着石头过河”。所以第一个要借鉴的就是“敢于试错”,同时要包容。
倒退二十年,如果大街上两辆汽车追尾,司机肯定下车就打。为什么呢?不打不行!谁打输了谁赔钱。可是现在,谁还会为了追尾大打出手?经常是把车靠边一停,互相递根烟,把保险号一抄就完了。
第二是要自主。我们说“自主创新”,重点不在“创新”,而在“自主”。有自主才能有创新,不自主就不创新。科学家都听处长的,中国不会有自己的乔布斯。中国这样的民族,这样的文化,当然有条件出乔布斯,但是制度要改。那么多聪明脑袋,被一个智商没那么高的人管着,能创新吗?
老人摔倒被扶,为什么一瞬间反而要抓住对方说:“你撞了我!”因为这个老人是“坏人”吗?
第三,尝试一段时间后,一旦取得成绩就迅速确立模式。1988年党代会确立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党代会确立了市场经济,1997年最终确立了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国经济改革走过十八年,经历了尝试、宽容、自主、法律确立,最后慢慢成型。
说到这儿,如果大家不解,还可以换一个思路。
如果,我们将2008年定义为“中国公益慈善元年”,到现在刚刚走过几年,已经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慈善总会有问题,红十字会有问题,宋庆龄基金会有问题……
《人民日报》有一位知名记者,讲过一个经典案例。她妹妹在美国生活,有一次孩子回中国,住在她家。一天晚上,她临时有事出门,时间不长,就把妹妹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正好这时候妹妹从美国打电话过来,跟孩子聊天,问他“你大姨呢”,孩子说“不在家”。妹妹一听急了,“就你一个人在家吗?”孩子说:“对,就我一个人。”姐姐回来以后,妹妹对她勃然大怒,说:“姐姐你这是违法行为!”因为在美国,把未成年儿童单独留在家里就是严重的违法。
这些公益机构爆发的问题,起源于2008年每一个中国公民的慈善意识都得到启蒙,启蒙之后开始向外捐资,更多人成为公益的股民。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地震……随着捐款人群的扩张,大家开始关注这些钱用到哪儿去了。媒体报道和网络信息的快速更新,也起到了跟踪和监督的作用。
如果“小悦悦事件”发生在国外,第一会受谴责的是孩子的父母,第二才是司机与围观者。我们可以说,小悦悦的父母非常值得同情,他们在城市里打工不容易。但是,情感是一回事,法律是另一回事。站在严肃的法制角度看问题,是不关注这些点的。作为两岁多孩子的监护人,小悦悦父母的监管缺失,是这起悲剧的真正关键点。
发现病症是治病的前提,不满意就要改造它。在种种争议中,中国公益慈善以一种比想象更快的速度在改革,这是进步。人类历史上没有实现过不打折扣的理想,打折扣的过程中,也打掉了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