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文学里的那个球 第29节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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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中年女人,听别人的称呼,她姓洪。
这位洪女士长着一张雍容大气的脸,不过因为家人生病的事,她看起来很疲惫。
根据电话的内容,朱卿月听到,洪女士的母亲躺在重症监护室,每天往医院交的钱如流水一般。
家里面的现金已经花完了,她手上有很多房子,也有正在经营的商铺。她打算把位置不太好的房子卖出去,生意不太好的商铺也都租出去。
等对方挂断电话,朱卿月立马上前,“你好,我刚才听到您说有店铺要转租是吗?”
洪女士疑惑的看着她,“是啊,怎么了?你要租?”
“对,我最近正好想租个铺子开饭馆。”朱卿月回答:“说来也巧,我有个朋友在这儿住院,我刚看完她,正打算去转转有没有合适的商铺呢,就听到您打电话了,所以过来问一句。”
洪女士没回应她的话,而是摸着下巴打量她,“我怎么看你这么眼熟呢?你……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朱卿月笑了一下,“可能是你听到过我在便利店打工的绯闻。”
这位洪女士觉得她面熟,应该是看过她的照片。看过照片就有印象,说明这人不是脸盲,并且记忆很好。
也就是说,只要再让这个女人看一次她的照片,对方肯定就想起来她是谁了。
与其现在扯谎搪塞,到时候被追问再解释身份,不如现在就说清楚,可以省下很多麻烦。
而且她自己大大方方的讲清楚这段经历,反而会给人她根本不在意那段经历的印象:
提到便利店这个关键词,洪女士立马就想起来了,“啊!对你是那个把烟都给弄湿了的!”
“对,就是我,”朱卿月笑了笑,继续问店铺的事,“那您的店铺租金是多少呢?”
得知为什么看朱卿月眼熟以后,洪女士下意识就想要拒绝对方租商铺的请求。因为她在听到便利店事件的时候,就对这个愚蠢的女人充满了无语。
当时她还想过,这个人一定不要找工作找到她头上,不然她肯定会狠狠的羞辱对方。
可是现在,这人倒是没把工作找到她头上,而是租店租到了她头上。
找工作和租店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一个是赚钱,一个是送钱。
最主要的是,她以为能干出把烟弄湿这种蠢事的人,大概率是个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