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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军制,三人为一小队,那人应是小队长。三小队为一中队,每个中队单独队设一中队长。三中队为一大队,由一中队长担任大队长,其余两个中队长则为副大队长。也就是说一个大队的满编是三十人。当初来咱们镇上的李文队长就是大队长。”
王天低声向诺与卡修讲解一些关于恒辉帝国的军队编制。
正讲解时,只听一卫兵恭敬的对那小队长言道,“头儿,这间酒馆可是听说是巴哈姆要塞最有名的,甚至整个龙辉省都远近闻名呐!”
应是小队长的男子留得两撮小尖胡子,这倒是让诺想起了李文队长的样子,不过那小队长却生得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远不及李文的国字方脸。
开口就带着破锣似的嗓音对那卫兵说道,“哼,这巴哈姆要塞什么都好,就是没地方找女的,和帝都恒辉城相比这里一点乐子都没有!”
守城卫兵陪着一脸笑道,“别急头儿,过些日子大人就会给咱们调回去的。”三人穿着正是帝国的轻铠,长靴走在酒馆的地板上发出咯哒声。被称为头儿的男子背着一杆长枪,余下二人腰间挂着帝国士兵标配的单手宽剑。
守城卫兵边说着边引领那小队长到一空桌坐下,“再说头儿,这两天负责守城门可是不错的差事呢。”
“哼!一点小钱罢了,也就是趁着魂能者选拔这几天。”那小队长一脸的不高兴,摘下长枪靠到桌边,“再说有钱有什么用,这破地方都没女的。”
这时随行的另一卫兵也发话了,“这巴哈姆要塞管领云龙河,那死木脑袋装着一本正经,说什么军事重地哪来的地方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