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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son: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哦,对了,他的名字是sherlock。sherlock是个很神奇的人,你能想象他只是看了我两眼就能准确说出我的经历吗?我怀疑他有读心术!
issac:哦,我在看你的博客,不过,介于你写的太敷衍了,原谅我没有留言的兴致
watson:是我的心理医生一定要我写点什么,天知道我又不是作家,我为什么要写东西!
issac:拜托,最新不要和我提任何和心理医生有关的词,我最近对这个群体有些无理由迁怒。继续说说那个sherlock吧,自从看了《威尼斯商人》,我总觉得叫sherlock的不是好人。
watson:这是个神奇的sherlock,他自创了一套演绎法理论,听起来很玄。对了,网上有不少他的信息,你可以搜索sherloes。
issaes?和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小说人物同名呢。话说回来,你的名字也和那本小说里的另一位主角相同。真想知道你们住在一起会擦出什么火花……
watson:老实说,我不是很确定,他看起来不大好相处
issac:那你的同学还建议你和他合租?
watson:我真的很不确定,你无法想象sherlock有多敏锐,站姿,衣角,领带,下意识的小习惯,随身物品——这些不起眼的东西能让他拼凑出一个人的完整经历!
issac:那倒不错,和这样的人相处不费脑子。他了解你,无论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你的生活习惯个人忌讳,总比傻乎乎的不会看人眼色的家伙强多了。你不觉得有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家伙很贴心吗?
watson:我倒是觉得那家伙会是明知故犯的类型,他不像会体贴别人的人。
issac: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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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watson的私信聊天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直到issac撑不住沉重的眼皮,说了声抱歉就直接睡过去了。
所以,看着watson最后一条充满歉意的消息——“抱歉,我忘记伦敦和纽约有时差了”的时候,issac忽然觉得,watson的形象又鲜明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