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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大喊:“所有人离开树林,持盾手靠前掩护。第一小队骑兵随我冲,阿拉斯率剑士随后进行第二波攻击,布莱克本就地指挥弓箭手和魔法师提供支援。巴顿率领预备队,接受布莱克本指挥。”
老兵们听到命令后迅速集结待命了,而一些刚来的新兵还乱糟糟地乱跑。我从一个家臣手中接过3米长的长矛,斜指天空,高呼:“为了塞斯!”
身后的精锐骑兵们也跟着大吼:“为了塞斯!”
“冲啊!”
虽然第一小队只有一百人,但全是我精心挑选的精锐,冒着箭雨冲到敌人阵地五十米前还剩下八十余人在马上。这时敌阵中站在第二排的长矛手向前踏进一步,采取半蹲姿势,斜举长矛。步兵克制骑兵用的长矛约四米长,在骑兵刺中长矛兵前,很容易先被刺中。
按道理我这么冲动地冲锋与自杀差不多,因为未着重铠的轻骑兵很难突破长矛兵的阵地。不过我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猛然将手中长矛掷出,籍着冲刺时的速度,长矛将敌阵的一个长矛兵刺了个对穿。然后我举起右手示意身后骑兵们放缓速度,而我自己却一夹阿呆,利用它的速度猛然冲动离长矛兵五米的地方,冷冷地望着他们。
猞猁可怕的速度是可以利用的一大优势,而我魔武双修的身份也是取胜的法宝。我口中念着咒语,积蓄着力量。现在我已经冲到敌方布下的结界内,可以使用魔法直接攻击到敌方的士兵了。而离我最近的士兵是长矛兵,他离我五米,而长矛只四米。他如果想移动刺我,我自然不会怕一个普通步兵。而那时,长矛兵的阵线也会松动。我倒乐意他冲过来刺我。
一道移动的火墙产生了,迅速向前推去。面对推进的火墙而能纹丝不动的人,几乎不存在。长矛兵慌慌张张后退了,有的甚至为了跑得快些扔下了长矛。我又一挥手,身后的骑兵加速了。现在他们的面前只剩下展示后背的长矛兵,毫无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