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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前英格兰尼两度悍然入侵塞斯,令塞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欧巴尼亚皇帝的出生地正是塞斯,因此塞斯人对欧巴尼亚帝国有一种天然的好感。从情感上说,塞斯人更愿意加入欧巴尼亚一方。可是塞斯公国几个月前与英格兰尼结成了攻守同盟,而迪福的父亲又是塞斯公国的子爵。更为糟糕的是,前不久塞斯公爵居然失踪了。如果塞斯公爵仍在主持塞斯政务的话,她或许会撕毁与英格兰尼的约定。可是塞斯公爵失踪了,因此也就没有任何塞斯人能够否定与英格兰尼的同盟协定。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受骑士责任所驱使、被骑士道义所束缚的塞斯人不得不加入了英格兰尼一方。这样的人虽然不多,可惜的是,迪福的父亲正是这其中的一员。
这种父子兄弟分别站在敌对阵营的情况并不罕见,所以达达尼尔并没有为此唏嘘。因为参战的军队实在过于庞大的缘故,欧巴尼亚帝国在高登郡一共设置了三个不同的集合地点。迪福要以欧巴尼亚贵族私兵的身份加入欧巴尼亚本**队,而达达尼尔则希望找到父亲的老朋友达克斯多兵团长。两位好友所要去的军营并不相同,所以在抵达高登郡后,达达尼尔和迪福便分开了。
抵达目的地后,达达尼尔不由发出了感叹:这个在空地上设立的集合地实在是太大了。达达尼尔甚至可以用父亲的健康发誓,集合地绝对比他所见过的最大的城市还要大。这很容易理解。听那些年纪较长的,见闻较广的骑士说,这是一场人类历史上有记载以来参加人数最多的一场战争。要据传闻,仅英格兰尼一个国家就动员了一百万军队参加这次战争——当然,这只是传闻之一,达达尼尔自己就听过四个版本:一百万,八十三万,六十多万和不到四十万。达达尼尔希望英格兰尼出动的军队是一百万。在他看来,敌人越多,自己就可以立下越大的功勋。
集合地设有许多军营,几乎每个军营所占的面积都比达达尼尔家乡的小镇要大得多,而且军营的热闹程度简直比小镇赶集的那几天还要热闹。前往达克斯多兵团的路上,达达尼尔看到了很多欧巴尼亚帝国所属兵团的征召处。应《讨英格兰尼檄文》而来的,除了一些国家的正规部队和贵族私兵外,还有大量象达达尼尔这样的年青人。或许是因为其他国家军队的吸引力远远比不上欧巴尼亚的缘故吧,在军营里,达达尼尔只看到了欧巴尼亚各个部队的征召点。
或许是因为年青人喜欢凑热闹,或许是因为年青人特有的叛逆心理在作怪(达达尼尔对凭借关系仍旧有些抵触的感觉,他更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经过几个王牌部队征召处的时候,达达尼尔不免多花了一些时间。
条件最为苛刻显然的是飞翼部队预备队员的征召,达达尼尔只是瞟了一眼征召牌上的要求就迅速离开了——实事求是地说,达达尼尔的身体条件很不错,只可惜小时候因为顽皮曾经从屋顶摔下来过,从此达达尼尔便患上了恐高的毛病。
看到迅狼兵团的征召条件时达达尼尔倒是有些心动,因为他既会骑马也会射箭。可是看到练兵场上几名骑士的表演后,达达尼尔立即不动声色地离开了。
猞猁兵团重步兵的征召处根本没有引起达达尼尔的兴趣。达达尼尔自认有着使不完的力气,穿上重铠举起重盾和龙枪绕着练兵场跑上三圈吓不倒这名年青的骑士。可是达达尼尔的身材只是匀称罢了,还谈不上高大强壮。况且,年青的骑士根本就没兴趣成为一名步兵——哪怕是主力兵团的王牌联队。
皇家侍卫队在这个大军营也设有征召处,可惜达达尼尔自认无法达到两个前提条件:一、长相英俊。二、家世良好(伯爵以上爵位的直系继承人或者是爵位的直接拥有者)。所以,达达尼尔径直朝着黑衣兵团征召处走去。
萨弗斯圣骑士麾下的黑衣兵团是达达尼尔最为向往的部队,在达达尼尔的心目中,如果能够成为黑衣众的一员,他甚至愿意放弃成为欧巴尼亚皇家侍卫的机会。与达达尼尔有着相同想法的人显然也非常多,因而黑衣兵团征召处也是热闹非凡。
如果还是一个多月前从来没有离开家乡的那个喜欢冲动的小子,达达尼尔肯定早已大声叫嚷着冲上练兵场去了。可是这一个月多的旅途磨练却使达达尼尔成熟了许多。好不容易挤到练兵场边缘,观看练兵场上的表演的同时向旁边的战士打听之后,一直以武艺高强而自居的达达尼尔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