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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西温湿,谷物藏储不易,军粮之存却又往往浩大,因此每隔一段时间必然要将谷物烤晒,正值阴雨刚过,连日日头大旺,想来储粮官也不会失了这难得的好天气,侯城本就是上泽储军之地,百姓少居,且满城又尽是黄沙道,既然你脚上总有陈旧的干谷,除了晒谷场,还有什么地方能每天带回谷粒?”转眼不看他,这人看人都不带眨眼的,“虏族羌氏自被赶至亳山以北后,并没有放弃夺回汉西,几乎每年都会有所进犯,由此,汉西大军需常踞西疆要塞,军粮自然少不得,而军粮的第一出闸口,自然是南部较为平坦的侯城,由此转西,应该有近两百里的山路可行车马,论时间,从这里运粮,可以最快抵达西疆,而现在,西疆既有战事,却不见运粮车队浩荡出城,首当其冲自然是会猜测城中无粮…”他突然俯身过来,吓得我一顿。
“我现在到是有点相信了,这陆苍方氏确实有些本事,足不出户,竟然能将我几日的观察全盗了去。”笑得有些怪。
我不大喜欢他那个“盗”字,听罢不免有些微词,可惜终还是没说出口,因为他下面还有句话让我咋舌不已。
“你到是对我观察入微,连我脚上的谷粒都看得到。”
“…”是啊,我确实有些不正常,平白观察人家的鞋子做什么?
他到也没再追问下去,站直身子,将茶碗递给我,自己则扒着窗子一个翻身跳了出去,“敢不敢随我去西疆?”回身问了我这么一句。
“去做什么?”将茶水倒进木盂。
“既然想在人家的地盘混饭吃,自然要出点力气,帮人家把恶狼赶走。”伸展着双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