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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地里,一个零散的马队一边开着路一边前进着。四处都是绿意盎然,天气暖得完全不像十二月二十四——七族神诞日。
“看到前面那高耸的尖塔里没有,那儿就是这次的目的地,再往前二十沙漏时就能到了,别婊子养的给我偷懒,赶紧走起来。”
领队的卡珊据说是觉醒了力量天赋跟高级精准天赋的银甲神射手,曾经效忠于亚利山瑞特帝国。暴躁的脾气跟她的胸脯一样大,射穿了后勤官的耳朵后被踢出了银甲团,开始浪迹于酒馆,成了一名雇佣兵。
酒馆里没人见过卡珊开连环箭,也没人见过她穿银甲,第一次去酒馆被一名剑士当成酒妓调戏的时候,卡珊一脚踢翻了剑士,恼羞成怒的剑士还没来得及起身拔剑,一根鹫尾箭擦着脖子钉在了地板上,从那以后,酒馆再也没不长眼的雇佣兵敢小看了她。后来,那倒霉剑士竟成了卡珊忠实的追随者之一。
芬德伦是元素城邦里最接近魔幻彩虹的城市,在三百年前的时候,甚至有传闻芬德伦已经拥有了魔幻彩虹,但许多3星以上的法师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要是芬德伦曾经拥有过彩虹的话,在那场“神战”里也不会成为第一个牺牲品,虽然当时驻守芬德伦的是传奇英雄魔法元素使——帕里斯。
这个城市最终还是崩塌在了阴谋与死亡下,成为如今满地废墟又绿意弥漫的失落之城。
“你真的觉得生命之戒会在这里?”剑士达拉一脸不爽的问,从卡罗斯顿出发到现在,车队走了整整两个星期的路,总算是到地方了。
“楸!”卡珊夹了一下马肚子,并没有理会他,抬着手遮挡住正午有点刺眼的阳光,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破碎的城邦。
史书里记载,人口将近十万的芬德伦在三百年前被亡灵军团屠了城,亡灵之主菲尼斯-威尔玛还亲自施展了五级招魂术,这个元素都城一半的亡者被唤醒,成为亡灵骷髅兵,尸臭风吹百里不散,死气冲天百年不消。被后世人称之为“埋骨陈尸的芬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