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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当我又再次想到她的时候,我真的“当机”了,我的脑海里一下子就“蓝屏”了,我还是习惯性地说了声:是网速慢吧!可我真的不知道,究竟真的是网速慢,还是我的内存太小,或是我的硬盘根本就有问题。
突然,我的脑子中弹出了一个信息:系统提示,error520,经查字典,在我的将来模块中导致了无效页面,察看详细资料,原来错误来自我的CDROM,原因是那双眼睛紧紧地盯着磁盘上的那条伤痕,无法读出,也无法跨越。
她知道吗?每天早晨,除了我手机上设定的闹钟外,那个最好的“wakeup”键就是我家那条懒狗的舌头。
可今天早晨,当我再次感觉到小狗的舌头从我脸上滑过的时候,当我朦胧间睁开眼睛的时候,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我想到了,也许这个时候,城市那边的她正在给丈夫做早餐。
突然间,我面如死灰,如梦方醒:算了罢,网络!
不就是分手吗
说实话,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后知后觉。
很早以前,我的姐妹晓晓就告诉我说,你要提防着那个陆格。我没太在意。当时还沉浸在和陆格的海誓山盟里边呢。直到前天他给我提分手,我才醒悟,原来我们之间的爱情早就有覆灭的征兆。
我觉得我一个女孩子,总不能哭爹喊娘的祈求那个该死的陆格不和我分手吧。于是大气的说了声,分就分吧。他微笑着说,想不到你挺坚强的。我大手一挥,眼睛斜睨着他,说道,和我谈恋爱一年了你还不了解我?本姑娘什么阵仗没见过,不就是分手嘛!他嘴角邪气的上翘,转身走开。看到他拉起树后站着的那个女孩的手,我还是忍不住掉泪。他妈的陆格,算你小子狠。
和陆格的恋情就像那天空的烟花,灿烂了一瞬让我心生留恋之后,逝去。呸呸呸!真矫情。这可不是我小蛾子的作风。
怪不得晓晓那天说,小蛾子,我觉得你该早点放手,像陆格那样的男生,不会是你的。也不会是任何一个女生的。
分手后我蒙在被子里哭的时候,晓晓又把这话重复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