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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不在乎,”我说,“我干吗在乎?我又不准备偷它。”
那是上周四的事了,今天是周二,天阴沉沉的,不过天气预报说午夜后才会有雨,一直下到周三晚上。第七台的天气预报管这个叫特别天气报道,我一直不明白能让任何人都在电视上看到的天气预报哪里特别了。
无所谓。高顿堂周三闭馆,所以无论下雨晴天我都不会去。我很喜欢闭馆前一天去参观。在这一天,他们很容易忽略我想要偷的东西。他们的伦勃朗,无论真假,和在墙上挂的、还有柱子上摆的各种展品一样,与我无关,是安全的。
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晚一天去也没什么大碍。
所以早上我心怀不轨地离开家,兜里装着一个小圈,上面套着各种被司法机关视为盗贼专用的金属小物,事实上随身携带它们已经犯法了。但是随身带着超市塑料袋是不违法的,袋子里装着一个棒球帽,一件运动衫和一副墨镜。不过它们对我想要做的犯法的事都有用处。
下午三点,我将我的特价书桌搬进来,给拉菲兹换了新鲜的水,锁门离去。我又拿起超市袋子,当然,盗贼的金属工具仍在贼的兜里。
巴尼嘉书店在大学区和百老汇之间的东十一街上,而高顿堂在华盛顿堡垒大道上。至于你把它归在华盛顿高地区还是内林区则要看是哪个房屋中介来烦你。从我的书店去高顿堂的最佳途径是乘直升机,你应该可以降落在博物馆的房顶上。不过我坐了L线地铁到十四街,然后倒A线一直坐到了第一百九十街。
车站距博物馆三个街区,我向反方向走了一条街找地方换行头。电话亭对超人来说可能可以用来换衣服,可是你上次见到一个电话亭是什么时候?当多米尼西亚小卖部的人说卫生间仅限顾客使用时,我掏出了一美元,买了份《西班牙日报》。他对我翻了个白眼,每个到美国的多米尼西亚人都能很快学会这个表情,向我指了指身后的一扇门。
我早上工作时穿的是卡其色裤子和GAP的T恤,T恤原本是黑色的,但多年的洗涤已使它变成了可人的深灰色。而我带来的是夏威夷大花衬衫,不过我认为这件衣服生产于孟加拉某地的血汗工厂,离夏威夷的威基基十万八千里远。衬衫上画着鹦鹉,你几乎可以猜到它们在说什么。
卫生间非常小,但是不管怎么样也比电话亭大。我把大花衬衫套在T恤上。这打扮不能算什么伪装,至少认识我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我。“怎么啦,伯尼·罗登巴尔,”熟人会说,“你穿得这么花里胡哨的干吗呢?”
不过我穿成这样不是想骗过认识的人,我也不会在这个地方碰到什么熟人。鹦鹉图案是给陌生人看的。衬衫本身引人注目,进而转移对衣服主人的注意力。
我戴上墨镜和棒球帽,帽子是蓝色的,带着橘黄色的纽约大都会队标。我出了小卖部,没有对店主看上一眼。如果他对我又翻了个白眼,我也不知道。我仍然提着超市塑料袋,但是袋子里只有我的报纸,而我的一美元已经花得挺值了。我向来时的方向走去高顿堂,路上扔掉了报纸和袋子。
买五美元门票时,我认出了几天前的售票员,并以为她也会认出我然后说,“哦,又是你啊。真喜欢你这衬衫,不过你那个拉拉发型的小女朋友呢?”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道了声谢,然后递给我门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