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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利斯·塞勒从华盛顿乘坐“东方航空”班机飞往纽约,在拉瓜迪亚机场乘出租车前往广场酒店。车子将他送至位于第五大道的酒店门口,埃利斯走进酒店。在大堂,他转而向左,走进“58大街”电梯。一同进入电梯的还有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以及一个挎着萨克斯百货购物袋的女人。男人在七楼出了电梯,埃利斯到八楼,女人继续乘电梯上行。埃利斯独自一人在酒店空洞的走廊前行,直到“59大街”电梯,乘电梯下到底层,由59大街附近的入口离开酒店。
确认没人跟踪后,他在中央公园南打了一辆出租车,到滨州站乘火车前往皇后区道格拉斯顿。
行进中,奥登《摇篮曲》中的几行诗句一直在他脑海里不断重复着:
时间与病热燃尽
个体之美远离
沉思的孩童而去,而坟墓
证明孩子生命的短促。
伪装成胸怀大志的美国诗人潜伏巴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然而,他对诗歌的兴趣却并未消失。
他仍旧留意是否有人跟踪,因为此次会面绝不能让敌人发现。他在法拉盛下车,站在月台上等候下一班。身边没有人。
由于一路上小心谨慎,埃利斯到达道格拉斯顿时已是下午五点。他从车站快速步行半个小时,脑子里不断盘算着各种沟通手法、措辞,以及可能遭遇的各种反应。
埃利斯来到一处城郊街道,从那里可以望到长岛海湾。他在一幢干净整洁的小屋前停下脚步,房子装饰着仿都铎风格的尖顶,墙上还有一扇有色玻璃窗。车道上挺着一辆日本小轿车。他走上门前的小径,此时,大门打开,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金发小姑娘。
埃利斯开口道:“你好,珮朵。”
“嗨,爸爸。”姑娘应道。
他俯身亲吻女儿,骄傲的同时总是有一丝歉疚感,将他隐隐刺痛。
埃利斯上下打量她:印有迈克尔·杰克逊的T恤之下穿着内衣。他十分确定,这在之前是没有的。埃利斯想,老天爷!她从女孩成长为女人了。
“想进来待会儿吗?”她彬彬有礼地问道。
“当然。”
他随女儿进了屋。从背后看去,她显得更加成熟动人,让埃利斯想起自己的第一个女友。那时的他十五岁,而对方也就是珮朵差不多的年纪……不,等等,他想,当时的女友还要小些,那时她十二岁,我还曾将手伸进她的上衣向上摸索。上帝保佑,但愿女儿离这些十四五岁的毛头小子远远的。
他们走进狭小但十分整洁的客厅。“不坐吗?”珮朵说。
埃利斯坐了下来。
“想来点什么吗?”她问。
“放松点。”埃利斯说,“你不必这么客气,我是你爸爸啊。”
她似乎有些迷惑与迟疑,仿佛之前认为理所当然的事,现在却突然受到责难。片刻之后,她说道:“我得梳梳头,然后就可以走了。失陪。”
“没问题。”埃利斯说。珮朵转身离开,她的客气让埃利斯心痛。这说明对女儿来说,自己仍是个外人,而非家庭正式成员。
自从离开巴黎,过去一年来,他每月至少见女儿一次。有时两人会在一起度过一整天,大多时候只是共进晚餐——今天埃利斯也是如此。为了这有限的父女时光,他得辗转五个钟头,更别提一路上还要高度戒备。当然,这些珮朵都不知道。埃利斯并无太大奢望,他只希望能够在女儿的生活中长久拥有一席之地,清清静静,简简单单。
这就意味他得换个工作来做。埃利斯放弃了特工外勤,搞得上司十分不悦:卧底特工不少,但多数拙劣平庸,优秀者少之甚少。埃利斯自己也有几分不情愿,感觉不应辜负这方面的天赋。然而,如果动不动就消失一年半载,跑到地球另一边某个角落里,既不能告诉女儿自己身在何方,又不能解释何时回家,这样肯定无法赢得女儿的心。女儿刚开始学着爱这个父亲,他不能让自己拿生命去冒险。
他怀念追凶缉恶的那种兴奋、那种危险、那种刺激,也怀念投身旁人无法胜任的重要使命时那份成就感。然而长期以来,他的所有感情关系都十分短暂。自从失去简后,他觉得身边至少需要一个能长久爱他的人。
埃利斯正坐在客厅等候,吉尔走了进来。埃利斯站起身。他的前妻一身夏日白裙,表情镇静沉着。埃利斯亲了亲她惯于被吻的一侧脸颊。“你好吗?”她问。
“就那样。你呢?”
“最近忙得要命。”她开始描述某些细节——有多少事情要做。同往常一样,埃利斯漠然听着。他喜欢这个女人,不过她无趣得要命。想来奇怪,他居然一度与她成为夫妻。不过在当年,吉尔可是英文系最漂亮的姑娘,而他自己也是绝顶聪明。那是1967年,所有人都是醉生梦死,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在加利福尼亚。大学第一年即将结束时,他们穿着白色礼服结了婚,有人用西塔尔琴演奏《婚礼进行曲》。之后,埃利斯挂了科,被学校开除,于是应召入伍。但他既未奔赴加拿大,也没有去瑞典,而是进了征兵办公室,如同羔羊送到了屠夫手中。这让所有人大跌眼镜,只有吉尔不觉得意外。那时她已经知道,他们的婚姻不可能长久,只等着看埃利斯如何逃离枷锁了。
当离婚已成定局时,他躺在西贡的医院里,小腿上受了枪伤——直升机飞行员最容易受这样的伤,因为坐的是装甲驾驶座,但脚底却没有防范措施。有人在他上厕所时将通知丢在床上。他回来时,看到了通知,还有一枚橡叶勋章。这已是他第二十五枚勋章了(这年代勋章发得倒挺勤)。“我离婚了。”他说。邻床的士兵回了一句:“见鬼,打牌吗?”
吉尔没把怀孕的事告诉埃利斯。是他几年后自己发现的。那时他做了间谍,拿追踪吉尔当练手。他查到吉尔有了个孩子,取名珮朵——这名字无疑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风格;吉尔还嫁了人,丈夫名叫伯纳德,彼时正找生育专家求医。隐瞒珮朵的存在是吉尔对他做过唯一真正过分的事,埃利斯想。但她一直坚持,这是为了他好。
他坚持偶尔要见见珮朵,还不让她管伯纳德叫“爸爸”。然而埃利斯彼时并未试图介入他们的家庭生活——直到去年。
“需要开我的车吗?”吉尔问。
“若你不介意的话。”
“当然不介意。”
“谢谢。”跟吉尔借车实在有些尴尬,但从华盛顿驾车来此太过耗时,埃利斯也不想频繁在这一区域租车,因为总有一天,他的敌人会通过租车公司或信用卡公司的记录追踪到他,之后找到珮朵只是个时间问题。另一个选择便是每次租车时使用不同的假身份,但制造假身份成本太高,再说,局里也不会为他这个普通文员搞个假身份。所以,他要么借吉尔的本田,要么雇一辆本地出租。
珮朵回来了,金色的秀发在肩头飘荡。埃利斯站起身。吉尔说:“钥匙在车上。”
埃利斯对珮朵说:“你先上车,我马上来。”珮朵出了门。他对吉尔说:“我想请她到华盛顿住一周。”
吉尔的口气和蔼而坚决:“如果她愿意去,那当然没问题。如果她自己不愿意,我不会勉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