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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读到的是他已经逃跑了,从法律的拘禁中金蝉脱壳。”
“是的,菲茨西蒙斯先生。他还设法躲开了控告他的人们,如何做到的是一个谜,连我也不得其解。”
“您知道他现在何处吗?”
“不知道。”
“还有那个孩子——罗斯,您有他的消息吗?”
“什么意思?”
“您找到他了吗?”
显然,菲茨西蒙斯没有看到那个男孩可怕的死讯——不过,我想起来了,那些报道虽然耸人听闻,却没有提罗斯的名字。于是只好由我来告诉他实情。“很遗憾,太迟了,我们找到了罗斯,可他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会呢?”
“有人毒打过他。他被丢在河边死去了,在南华克桥附近。”
校长的眼睛忽然闪了几下,重重地跌坐到一把椅子里。“亲爱的上帝啊!”他叫道,“谁会对一个孩子做出这种事情?这世上有怎样的邪恶啊?那么我的来访就是多余的了,华生医生。我以为能帮助您找到他。我发现了一个线索——准确地说,是我亲爱的妻子乔安娜发现的。我把它带来给您,希望您知道福尔摩斯先生的下落,可以转交给他,希望他即使在自己的紧迫情况下,仍能……”他的声音微弱下去,“可是太晚了。那孩子就不应该离开乔利·格兰杰。我就知道不会有好结果。”
“什么线索?”我问。
“我把它带来了。我说过,是我妻子发现的,在寝室里面。她在翻床垫——我们每月这么做一次,给床垫通风消毒。有的男孩长虱子……我们与虱子战斗不止。不管怎样,罗斯睡过的那张床现在被另一个孩子占了,但那儿藏了一个习字本。”菲茨西蒙斯拿出一个薄本子,封面粗糙,已经褪色并皱巴巴的。上面有一个用铅笔写的名字,字体稚拙。
罗斯·迪克森。
“罗斯来的时候不会读也不会写,我们尽力教他一些基本功。学校给每个孩子都发了一个习字本和一支铅笔。你在他的本子里会看到他根本不做练习,乱七八糟的。他好像许多时候都是在乱涂乱画。不过,仔细检查之后,我们发现了这个,好像有点儿意义。”
他把本子翻到中间,露出一张纸片,整齐地叠着插在里面,好像有意要藏起来似的。他把它拿出来,打开后摊在桌上给我看。是一则广告,一张宣传某种娱乐场所的廉价传单。据我所知,那种场所一度在伊斯灵顿和齐普赛街等地区兴起,但后来逐渐稀少。广告上装饰有一条蛇、一只猴子和一只穿山甲的图案。它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