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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在殡仪馆里面,人生的价值全部浓缩在经过防腐处理和化妆而呈现出的安详遗容上。
——麦考夫&亨廷顿(Peter Metcalf & Richard Huntington)《死亡庆典》(Celebrations of De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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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者化上美美的妆,再特地打开棺材盖子展示在宾客面前——这让其他国家的人觉得有点奇怪的美式殡葬习俗,有的学者主张是源自欧洲王公贵族死后使用的化妆术和将尸体用石灰封存在瓮里的遗体保存法。也有人举证说,百年战争时期就有帮战死者做防腐处理的例子。更有人深信这些全是苏格兰的某解剖学家的弟弟发明的。然而,站在这个一国特有习俗的角度看,我们还是直接从南北战争前后的史实去追本溯源比较恰当吧!
十九世纪初,美国出现大规模人口迁徙。为了把亲人的遗体运送回家,有的人不得不踏上长途旅程。再加上南北战争期间有很多青年死在离家几百里的异乡,导致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在此之前,葬礼只要有制造棺材的木匠、牧师、掘墓工,再租辆车就可以搞定,但那时候,为了让尸体承担长途旅程,防腐处理势在必行,专业遗体化妆师应运而生。
遗体保存技术在此情况下出现,真可谓正是时候。而一起事件的发生让它成为全美百姓关注的焦点:那就是南北战争后不久,林肯被刺杀了。这位伟大总统的送葬队伍要经过东北部和中西部,从华盛顿到伊利诺伊州的春田。遗体的防腐处理十分重要。
这次送葬的宣传效果十分惊人。国葬之后,北方人都在客厅里挂上了总统的遗像,当圣像膜拜。而在南北战争中失去亲人、心灵伤口尚未愈合的人们,只要想起送葬队伍中总统那安详的遗容(当然他们那时候还不知道有遗体防腐这回事),就都迫切渴望日后自己死后,也能以如此美丽的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就这样,美国人民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了遗体防腐的新技术。
如果要问就此崛起的近代殡葬业的老祖宗是谁,想必大部分现役工作者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不过他们能给出的答案也只能是四年内为四千具遗体做了防腐处理的霍姆斯博士。从业者都讨厌这个男人,并不是因为他是引发业界革命的先驱,而是因为他对尸体和解剖有着超乎寻常的迷恋,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个冒牌大夫。
政府同样忧心这类冒牌大夫充斥市场,便早在十九世纪初就着手制定了遗体化妆师资格认证法令。到了一八八〇年,随着动脉注射的出现及面部修复技巧的日趋完善,遗体化妆师终于取得专业优势。这让美国的殡仪业趋于统一,也促成了其日后的繁荣。换句话说,就是保存遗体需要用到专业仪器,这使得在家自行举办葬礼十分困难。此外,为了让前来吊唁的宾客更好地瞻仰美好的遗容,必须有个体面壮观的灵堂才行。
至此,美国特有的殡葬习俗确立。经遗体化妆师的巧手打造的鲜活遗体,在音乐和鲜花的环绕下陈列于富丽堂皇的殡仪馆内,与宾客进行最后的会面。接着,在殡仪馆所属的礼拜堂内做完弥撒后,遗体就被送往公园墓地埋葬。墓地风光优美,有的宾客甚至分不清自己是来扫墓的还是来观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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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殡仪馆的太平间,美式葬礼的最大卖点正进入高潮——此时正在展示的,正是前墓园统治者及伟大领主的遗体。
史迈利·巴里科恩的葬礼预计持续两天。死后翌日下午,遗体就被送进了太平间。虽然事发突然,但家属以外的宾客也都陆续抵达了。照理说,这种大人物的葬礼,考虑到要为远道而来的宾客提供充裕的准备时间,都会死后过几天再举行,不过因为史迈利本人生前交代过一定要赶在下雪前下葬,约翰才把行程安排得如此紧张。
史迈利的灵柩摆在殡仪馆内最崇高、最特殊的“黄金寝宫”里。格林穿梭在吊唁的宾客之间,将这间“为死人打造的寝宫”又好好欣赏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