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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喜欢晚上喝咖啡,也不一定是喝咖啡,他就是喜欢在那些地方兜来儿兜去,各人的兴致不同,他就是喜欢这样。

这人,小丁,是我的同学,毕了业也便出来跟父兄学做生意。我呢,念了三年大学,没考上毕业试,索性退学了,现在职业是——说出来很难相信——写稿。

今天小丁在晚饭时间打电话给我,让我出来,我推说没空,但是喝茶可以,我还有几千字得赶一赶。

结果越想赶,越赶不出来,出来的时候,才写了一半。

做这种事就是这样。看来轻松,做起来还真不容易。

我到了咖啡店,看见小丁坐得端端正正的。

我进去,向他笑了笑,坐下来。

他看著我,一言不发。

我发觉小丁实在不应该在晚上到处兜了,他的脸色极其苍白,有种营养不良的感觉。

他最多只有比我大一岁,大家都是年轻人,实在不应该憔悴得这样子。

我向侍者叫了一杯茶,看著他。

他还是不出声,像那种传统文艺小说里的男主角。

我心里暗暗好笑。

这是一间他常来的咖啡店,这时候人不怎么多,很清静,除了杯子碟子相撞的轻脆声之外,没有什么其它的声音了。我们两个人都没出声。

我要看看是谁先忍不住开口。

这家伙,把我百忙中叫出来,这样瞪著眼朝我看,空空洞洞的,神经玻终于他说:“伟,你来啦。”

“废话。”

我坐在他面前,当然是来了,否则怎么办?

“什么事,你?”我问。

他的手指了一指,“看见那个女孩子没有?”

我并没有转过头去,“什么女孩子?”

“你看呀。”

“不看,”我告诉他,“无端端的乱看人,疯了?”

“可是你非看不可。”小丁说。

我只好微微侧身一看,见到近窗口处坐著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打扮很浓,脸一大半被长发遮著,看不清楚。她低看头,拿著杯子在喝茶,手指尖长长的,搽著银红色。

这样的女人,我绝对不感兴趣,这样的女人,在这一区,一个晚上可见到几百个,站在街角,稍微有一点耐心便可以了。有什么好看的?

“看到了。”我回过头来说。

“怎么样?”

“叫我来,就是为了看这个女人?”我反问。

“是的。”

我冷笑,“你真疯了,下次叫我出来,场天救命都不会答应你。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那么空?”

“你看仔细了没有?”他不理会我,“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每个晚上,都在这裹喝茶,都在固定的位子上,满意吗?”

“庸俗不堪,现在真的不流行这种方式了,一九一八。年还可以显得别致。”

小丁笑,“你真刻保”

“为什么不过去问问她呢?可能写小说有题材。”

“我不高兴写社会小说,也没有兴趣与陌生女人说话,你一向有这种胆识,应该你去。”

小丁问:“你支持我吗?”

“不支持,假如你要去,人家叫起救命来,我会装作不认得你。”

“算朋友吗?你!”

“不算也没关系。”我耸耸肩。

“她抬起头来了,你可以再看她一眼。小丁说。

“我劝你早点睡觉,多点休息,”我怜悯地说:“当心一点身体,对你有好处。”

“知道了。”他用一只手支撑著下巴,无精打彩的说。

我站起来,“我要走了。”

“走到那里去?”他问。

“回家。你替我付帐吧。”我告诉他说。

他摇摇头,“没想到你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笑了,老实说我也没想到他会是那样的人。

一个人跑到咖啡店来坐著,作其欣赏陌生女人状,想起来都皮肤起疙瘩,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了。

我开了车回家,看著剩下的一叠稿纸,不由得叹口气。不是小丁这个断命电话,我早就写好。算了,明天再写好了。

我合上稿纸,跑到浴室,放了一缸满满的热水。

我脱衣服的时候想,小丁平时的眼光也不错,我见过他几个女人,都长得蛮好看。

只是都同一式的打扮,同一式的谈吐。我讨厌画黑眼圈的女人,搽银色手指当然也不会好到甚么地方去。

奇怪的是,这一类的女人还真有不少人喜欢。

除了我,我是觉得女人化装过浓,有点脏脏的。

我叹口气,可惜秀兰不在,秀兰是个美女。每一寸都是活的,活的头发,清洁而闪亮;活的眼睛,明媚动人;活的笑容,令人难忘。

她跟看家人到外国念书去了。

她并不十足十是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喜欢她,像她那样的女孩子不多,这些年来,我并没有见过第二个她,所以才会额外的想念她。

我喜欢那样的女孩子。那样的女孩子,才真是值得看的,刚刚那个女人,算什么呢?

洗完澡,我看完一叠报纸,便睡了。

我的生活其实相当健康,像小丁那样,大概现在正在个第三杯咖啡吧?

我打了一个阿欠,转个身,睡著了。

我从来不拨闹钟,随便自己睡到几点钟就几点钟起来。

这是自由职业的唯一好处。所以有时候我起得早,有时候很迟,今天属于比较早的。

起来也没有事情做,昨天写剩的稿并不太多。在近周末的时候,我总是比较空的。

小丁昨天吵过我,今天大概不会吵我了吧?

我洗完脸便自己弄了早餐吃。我的功夫不错,王老五这么些年,到底惯了。

吃了一点东西,我便坐下来写稿,看著钟,一定要限自己在几个小时内赶好,不得延迟。

结果我花了两个钟头便写好了,觉得肚子有点饿,头发有点长,而且要去买点笔。

我穿好衣服出门。

我吃了一碟牛肉面,到那间老店去剪了一点头发,买完东西,时间还早得很。

这时候看电影是不错的,但是约女孩子却来不及了,这是很扫兴的事,我不喜欢一个人看电影。

女孩子应该像男孩子一样,随时打电话去都肯出来,可是她们不肯,那真没有办法。

我只好一个人买了一张票子进戏院。

幸亏那套电影不错,看了倒也不觉得寂寞。

看完电影当然是吃饭了,我的天,又是一个人。

今天我早知道有空,一定可以约到人。我有几个普通的女朋友,都很谈得来的,今天真真自个孤单了。

我一路走去,不知不觉,倒来到昨天小丁请我喝东西那间店。我想倒不错,就是它吧。

进去我叫了食物,坐著真是觉得冷清。

在学校里念的是建筑。爸一直要我念建筑,我勉为其难地念了三年,实在吃不消了,只好退学。

自从那时候开始,爸见了我就气鼓鼓的,我呢,也有点尴尬,所以,老不想回家吃饭。

有时候妈倒是来看我的,她为我弄好一点菜,然后走了,我们俩谈谈爸的坏脾气,也蛮好笑。

今天晚上也许应该回家的,我想。

然后我笑了,笑自己的三心两意。

侍者端食物来,我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我相信用脑的人得多吃东西,否则精神真的很难支持。

吃完东西,我叫结账。

我不喜欢在街上多逗留,吃完了也该回家了。

我一抬头,又看见了昨天小丁叫我看的那个女人。

我一呆。这真是巧合。偏偏我今天又上这儿来了,如果不是昨天小丁那番话,我也不会留意她。

这么说来,她倒真是每天来的了。

我看著她。

她还是低著头,我看到她的鼻子与下巴,两样都是尖尖的,倒有点秀气,不太难看。

看女人,最重要的还是看一双眼睛,一双眼睛长得好的女人,是无法抗拒的。

我呆呆的坐著。

侍者拿来了胀单,他看见我的神情,便压低了声音说:“每天这时候都来的。”

我知道他指谁,于是点了点头。

我付了钞票,便站起来走了。

她没有抬头。

我开始觉得这个女人真是怪怪的。我匆匆忙忙的一眼瞥过,发觉她穿著一双很漂亮的漆皮鞋。

不晓得小丁今天晚上会不会来这里,我想。

这傻子,什么都做得出来。

回到家里,我听唱片,与母亲通了个电话。

时间也不早了,我想,应该趁早休息,明天还是空闲的,后夭?后天可得忙了。

其实工作分开来做,会平均一点,但是我不乐意,我觉得反正是做了,多与少都一样,一星期非放两天假,好好的闲一下不可。

明天下午我也许会回去看看母亲。

我扭亮了电视,没有什么心思。

然后电话铃响了,我怕电话铃。不用说,十个倒有九个电话是催稿的,我拿起听筒。

“天,你在家吗?”是小丁的声音。

“今天我没空。”我赶紧说。

“我上你家来。”

“不行,告诉你没有空。”我紧接的答。

“有女朋友在?”他狐疑地问我:“是不是?”

“不要残忍,我现在就要睡了,改天好不好?”

“不行,我一定要来。”他竟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他按铃。

我瞪著他:“告诉你我睡了。”

我让他看我身上的睡衣,用眼睛白著他。

他笑,嘻皮笑脸的,“大作家,别生气好不好?”

“谁生气!什么事?快点讲,讲完了好走。”

“凶得很呢。”他说。

“什么事?”我问。

“我想与那个女孩子说几句话,教我一个方法。”小丁嘻著脸说。

我冷笑,“你疯了。”

他抗议,“我反对你这个说法,你是什么意思?怎么老说我疯了?”

“怎么不是呢,专做这种事,已经是够荒谬的了,居然来请教我?干吗?我做惯这种事情的吗?”

“你这人,不是老写爱情小说吗?”

“去你的,别来烦我了。”我告诉他。

他笑笑,“好,你以为我不知道?”

“知道什么?”我瞠目以视。

“你今天也去过那里看她,是不是?”他一副得意的样子。

“告诉你我是去吃饭的。”我好气又好笑。

“吃饭?那么多的饭店,那一家不好去,偏偏要去那里,很难自圆其说吧,唔?”

我笑,“你硬要那么说,我也没办法。”

“帮我一个忙。”

“算了,小丁,我是纸上谈兵,你比我懂得多,女朋友一打一打算的,何必请教别人呢?取笑了。”

“真不肯?”

“不是不肯,能力有所不逮。”我说:“请原谅。”

“你这个人。”

“对不起。”我又说。

“那么你刚才去,见到了她没有?”他问。

“看是看见啦,没留意她的样子。”我说。

“真的没看见?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乱讲,”我说:“的确没有看清楚,我去那里的确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说下去。”

“叫我说什么,我真给你烦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皱上眉头,以表示情况严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办法,我明天就跑过去与她说话了,假如她叫起来,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来,我啼笑皆非的问:“老天,这笔帐是怎么算在我头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负气。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来回来,有话好说,”会是个小说题材吗?

某男在某处邂逅某女,言情小说的公式之一,用过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叹口气。

公式第二条:某男上去与某女招呼,原来一说即刻合拍,接著演出无数悲欢离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组织一下,化为小说,胜过绞脑汁想故事情节。

一个作者,通常有两种朋友。

第一种,把故事讲完之后,永远记得加一句:“不要写出来。”

第二种没有说故事之前,已经预先声明:“我有一个好题材给你写小说。”

小丁是前者抑或是后者,马上可以分晓。

“来,”我说:“告诉大作家,你心底黑暗处的秘密。”

他陷入沉思中。

“我知道了,你当心,那位女郎可能是别人的禁肉,当心你的狗腿。”

丁某不睬我。

“也许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老妈。”

小丁狠狠的白我一眼,“亏你是写文章的,一点想象力都没有,乱讲一通!”

我笑得厉害,“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不管你我谁错谁对,反正你我都找不到好的女孩子就是了。”他呆呆的说。

“你真的那样需要一个女朋友?”

他苦笑“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生活真无聊,精神没有什么寄托,其实想穿了,做这此事情真是无聊,但是我还是在照做不误。”

我沉默,“小丁,你这脾气……”

“你不晓得,那个女孩子,的确长得很清秀,我看得出她不是正派人物,但她那种味道,很难说得出来,即使你见到了,也会喜欢的。”

我呆著,过了半晌,我说:“真有这种味道?我没看见她的脸,只见到她低著头。”

“你不会知道的,她就是那样,低著头,不声不响的,每天晚上,呆呆的在那儿喝杯咖啡,然后低著头走了。”小丁说:“我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好像一直在想。”

“你可以与她说几句话。”

“我不敢。现在我还可以离远看看她,一讲了话,也许她就害怕不来了。”

“你这个人,”我摇头,“大概除了贾宝玉,就是你最痴心了,你不是说了她不是正派人物吗?怎么会怕你呢?”

他笑笑,“那我不管,在我心目中,她还是很好的,她做过些什么?她原来是个怎么样的人?我可不在乎。”

小丁的确有一手。我也有点佩服他。到现在,我又不忍叫他神经病了。

“那你这样下去,总不是好办法。”

“也许她以后也不来了。”小丁沮丧的说。

“不会的。”我也变得傻里傻气的了,一直安慰他。

“你去跟她说话。”

“怎么可以?”我不肯。

他不出声。

“说了话又怎么样呢?”

我问:“你想与她做朋友?谈恋爱?做人总得有点目的才行,你这样毫无目的,又有什么味道?我看不出来。”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我该回家睡觉了,在这里让你讨厌。你还有酒没有?”

我把一整瓶红酒全给他了,他又倒了一杯。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你在借酒浇愁吗?喂,这酒不便宜呀。”

他不理我。嘴巴里说要走,身体却在沙发上躺了下去。我无可奈何的看著他。

他累得很,睡看了。

我替他盖上了一条被子。这天,还在下雨。下得是这么厉害。

街上很静,坐著只听见车声驶过。

小了睡著了,我想起自己还没吃过东西。

让他躺著吧,我想,我自己出去吃也就是了。

我轻轻的掩上了门。

我没有拿伞,我一向不拿伞,以前秀兰也在说我的。

我叫了一部车子,司机问我到哪儿去,不知道怎么的,我就叫他驶到那家咖啡馆去了。

路上,我说过,没有什么人。咖啡店里也没有人。

我叫了一点东西吃,不知怎地肚子不饿,我每到下雨天,总是老样子,胃口不好,心里忧愁。

吃完后我坐了一会才走,我下意识的看看那张空位子。她果然没来。

我想地大概今天不会来的了,小丁没等到她。我也没有等到她。

我只好结账走了。

雨还是很大,这样的雨,也是蛮有趣的,下了一整天,我想,我在等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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