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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甚至没有减速,他穿过路人的时候撞到了谁的包,购物袋里的东西在他身后散落一地:苹果、玻璃罐,还有一袋袋意大利通心粉。有人大声尖叫起来,出租车已经远远地把他抛在了身后,甚至可能都不是同一辆车。他脑海里的路易莎已经准备好了再次发起语言攻击:你把自己害死能证明什么吗?就在这时,一辆白色的大货车突然出现在他的左边,直直地冲了过来,明的心跳也随之停止。
他对基里尔蹦了几个单词,基里尔也回了几句。然后他说:“埃克斯塞尔西,还是埃克斯卡利伯?很抱歉,我不擅长记名字。”他的歉意只针对路易莎,“也许我之后可以给你打电话,确认酒店名称。”
俄罗斯人打开抽屉,翻出了一包烟草,包装上用棕色装饰体写着商标。他把一小撮烟草卷成一根细长的烟,问兰姆:“你是来杀我的吗?”
“在皮卡迪利附近,沙夫茨伯里大街,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还没想过这个。”兰姆说,“你值得我杀吗?”
呵呵,当然了。明想道。“所以你们住在……?”
卡廷斯基想了想。“最近的话,不值得。”他终于说道,“布鲁尔大街上有一家店,你能在那儿买到俄罗斯香烟、波兰嚼烟还有立陶宛鼻烟。”他划亮一根火柴,把火焰凑近卷好的圆柱体,点燃后迅速吸了一口气,火光暗去。“无论什么时候过去,那地方一半的客人都当过间谍。我听说过很多你的事。”火柴熄灭,他把木棍放回火柴盒里收好。“所以你为什么来找我,杰克逊·兰姆?”
“老板还行。”皮奥特说,“但是不,我们还没住进去。”他对明点了点头,“我误会了,我以为你是在问帕希金先生抵达后我们会住在哪儿。”
“聊聊过去的事,尼克。”
路易莎说:“这个老板不错,我们的老板肯定不会这么大方。”
“过去的事早就过去了。你没看新闻吗?回忆大街已经拆了,他们要在那儿盖一家购物商场。”
基里尔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明不由得想道:他能听懂我说的每一个字。
“就算你把俄罗斯人带离故土,他还是会觉得自己是个该死的悲剧诗人。”兰姆评价道。
“我是说,”明继续道,“我能理解你们的老板想住在那里,但他竟然会提前十四天让你们也住进去吗?”
“你可能觉得很好玩吧。”卡廷斯基说,“不久之前Mall这个单词还是林荫大道的意思,是女王骑着马闲逛的地方。但现在却变成了购物商场,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每一家都有曲奇店、汉堡店。你知道最有趣的是什么吗?最有趣的是你们还觉得美国征服的国家是红色俄罗斯。”他朝废纸篓吐了一口唾沫,不知是为了表达不屑还是因为嘴里抽的烟。“你想拉着我去回忆大街,”他继续道,“你这是在强人所难,知道吧?”
皮奥特看起来疑惑万分。
兰姆说:“是吗?我倒是觉得让你闭嘴才是最难的。”
“现在?”
他等着卡廷斯基锁好门,跟着他下楼来到街上。卡廷斯基带着兰姆路过了六家酒吧,终于遇到了一家让他满意的。进店后,他先是观察了下周围,然后走向了一个角落里的座位。也许他是第一次来这家店,也许他只是想让兰姆觉得他是第一次来。他点了红酒,要不是兰姆根本不在乎别人的饮酒习惯,肯定会感到惊讶。
“大使馆那里,在海德公园。”
兰姆在吧台给自己点了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因为他想给卡廷斯基留下自己是个酒鬼的印象,也因为他确实想喝大杯威士忌。回忆是把双刃剑,他需要喝一杯。他的威士忌先上来了,于是他两大口喝光了杯中的酒。酒保在倒红酒时,兰姆又点了一杯威士忌,然后拿着两杯酒回到了座位。
“你们要住在哪儿?”
“蝉。”他说着把红酒滑到卡廷斯基面前。
皮奥特礼貌地转向他:“抱歉,你刚才说?”
卡廷斯基的反应慢了一拍。他拿起酒杯,晃动着杯子,仿佛里面装的是什么琼浆玉液,而不是廉价的酒吧红酒。他抿了一口,然后问:“什么?”
“你们住在哪儿?”明问。
“蝉。你在摄政公园做口供时提到了这个词。”
天哪。明想道,他在搭讪路易莎。
“是吗?”
他微笑起来,眼角的笑纹加深。
“是的,我看过录像。”
“是的。”
卡廷斯基耸了耸肩。“所以呢?你觉得我会记得二十年前某次审讯时说过的话?我这辈子都在努力忘记,兰姆。而这些,你说的这些都是陈年往事了。熊已经睡着了,为什么还要拿树枝戳它?”
“很……壮观。”
“有道理。所以你的签证什么时候更新?”
事实上,那栋建筑就在她肩膀后方,从他们坐的位置就能看到它的顶端。
卡廷斯基疲惫地看了他一眼。“哈,所以光是把人榨干还不够,你还得回来把骨头也碾碎。”他喝了一大口红酒补充水分。喝得很豪爽,像个真正的酒鬼。喝完后他擦了擦脸颊。“你被审讯过吗,杰克逊·兰姆?”
“当然。”
这是个愚蠢的问题,兰姆直接无视了他。
“你肯定也看到了,对吧?”路易莎问。
“他们觉得我是敌人,也是这么对我的。我听到的、看到的一切,他们都想知道。过了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他们是在找把我送回去还是留下来的理由了。就像我说的,他们会把你榨干。”
没有人记笔记,他们聊了时间和地点:帕希金什么时候抵达,会搭乘哪种交通工具前来。“车。”基里尔突然说。这是他说的唯一一句英文:车。然后他们聊了针塔,也就是会议召开的地点。
“你是想说,你当时是在编瞎话?”
他亲切地点了点头。
“不,我是想说,所有我知道的,或者自以为知道的,甚至连我自己也不明白的信息,我全都说了,毫无保留。如果你看过录像,你就知道的和我一样多。甚至更多,因为我全都忘得差不多了。”
“那么,我们可以聊正事了?”
“蝉的事也忘了?”
皮奥特耸了耸宽阔的肩膀,一边思考路易莎的提问,一边环顾四周高耸的建筑,头顶的天空,繁华的伦敦市。“不带枪。”他说。
卡廷斯基说:“不,这件事我还记得。”
路易莎说:“那就这么说定了。”
明在那个瞬间距离死亡有多近?谁也说不清楚。货车司机用力踩下脚刹,没有撞到明,取而代之的是湍急的气流。然后他扬长而去,只留下身后的一片狼藉。后面传来了鸣笛声,但是明管不了那么多了。濒死体验在伦敦的街道上一毛钱两次,过不了几分钟你就全忘了。
明摇了摇头,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今天天气不算暖和,但胜在晴朗干净,所以早上他骑车去上班的时候感觉神清气爽。他是最近才开始骑车的,为了抵消吸烟带来的负面影响。在路易莎面前接受基里尔递来的烟几乎相当于承认自己对未来没有长久的打算。
至于现在,他追求的东西早已变成速度本身。明的双腿轻松地蹬着踏板,拳头和车把手逐渐融为一体,轮下的道路渐渐消失,劫后余生的感觉就像一杯龙舌兰,在他的身体中流淌。他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一声介于大笑和大喊之间的吼叫,像一只野兽。路人盯着他,有些人在此之前从未见过骑得这么快的自行车,他们很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