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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有些政治观点特别有问题,不但充满憎恶,而且也特别可恶。在给朋友的信中,他曾幻想过建造毒气室解决那些“弱者”。但不管怎么说,劳伦斯的文化影响力还是很大的,一方面他成为了在那个时代还很罕见的工人阶级大牌作家(他出生于诺丁汉郡一个挖煤的矿区),另一方面,他是作家中会对社会前景提出新鲜见解的典范,此外,作为一个思想家他挑战了英国传统中的文雅和客套。
很多人都认同这不是劳伦斯最好的作品。他最好的书应该是《儿子与情人》(1913)或《恋爱中的女人》(1920)。书名中已经透露出作者对于“爱情”的执念,而“爱情”对劳伦斯来说,意味着男女之间的一种很随性、深沉,而且一般来说与肉欲关系不小的激情。劳伦斯认为西方社会太过注重头脑,忽视了人类本来就是动物这个现实。他的口号就是“随性”,你读他的小说和诗歌很容易就能感受到这一点,因为其中一部分文字确实马虎。但这和他疯狂的,有时甚至像着了魔一般的理念系统是一致的:他认为好的人生是一种充满狂热、激情,甚至仇恨的人生。
<b>肯尼斯·泰南</b>
1960年在伦敦,法院里有一场官司要决定企鹅出版社是否可以首度在大英帝国出版D.H.劳伦斯的最后一部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部小说露骨地讲述了一段婚外恋情,发生在一位堪称男人楷模的猎场看守人和书名中那位贵族夫人之间。有些人说这是本色情读物,是因为里面大量用到了情色语言,但陪审团认为这本书只是有趣,并不危险。因此,在这本书写成三十年后,终于得以问世。
Kenneth Tynan,1927—1980
<b>用法:</b>如果有人说你写的文字不是特别讲究,你就可以声称自己追求的是劳伦斯式的随性文风。
戏剧评论家
小说家、诗人
<b>用法:</b>为了能充分表达你对一部戏剧或电影的赞赏,你可以假装肯尼斯·泰南附体,宣称:“我觉得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喜欢一个不想看《_____》的人。”(把那部剧或电影的名字放进书名号中。)
D. H. Lawrence,1885—1930
有些人坚持认为,是爱尔兰剧作家布兰登·贝汉<sup>∗</sup>第一个在英国电视上说出了“操”这个字,但更普遍的看法是,这项纪录应该归于戏剧评论家肯尼斯·泰南。在1965年的一次现场直播中,他被问到是否会排演一出演员在台上做爱的戏。泰南回答,在他看来即使真演了这样的戏,也不会比说一个“操”字更让大家震惊。卫道士玛丽·怀特豪斯宣称她觉得泰南“应该被打屁股”。她万万不会想到,这对泰南来说是求之不得,因为他很喜欢SM。
<b>D.H.劳伦斯</b>
除了他不是同性恋之外,泰南和奥斯卡·王尔德<sup>∗</sup>有很多相像之处。他是个诙谐中才情洋溢的作家,在使用炫目辞藻上天赋异禀。当然王尔德写的是剧本和诗歌,而泰南则把自己的笔力全注入在了一种更高层次的报刊文体中,他一直为《旗帜晚报》和《观察家》评论戏剧。他很推崇所谓的“愤怒的年轻人”,而痛斥他所谓的“楼亩郡戏剧”,也就是那种发生在英国乡村一幢大房子里的传统戏剧。他高呼萨缪尔·贝克特<sup>∗</sup>的《等待戈多》是部杰作,也同样为约翰·奥斯本的《愤怒的回顾》而感到兴奋,为此他在1956年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虽然有些做作:“我觉得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喜欢一个不想看《愤怒的回顾》的人。”
现在我们对电影里的角色每隔两三个单词就爆粗口也习以为常了,但曾经这样说话是会引起很大争议的。
泰南说自己写作的信条是:“写离经叛道的东西,写纯粹离经叛道的东西。”对于所有开始给报刊写作的年轻人来说是挺不错的建议。但这也指向他性格中的一个缺陷(又和王尔德有些像),就是他从来都忍不住要耍宝。这也是为什么大家记住的不是他妙不可言的文风,而只是他在电视上的那个“操”。这可能深植于他的不安全感,因为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父亲实际上叫皮特·皮考克爵士,不但没有和自己的母亲结婚,还和他真正的妻子拥有另一个不为人知的家庭。这个发现给他带来的伤害不输给接下来要提的一位作家,他直到成年之后,才发现那个他一直被告知是自己姐姐的女子其实是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