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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是个不可知论者,并不着急要撼动大家对于上帝的信仰;他把进化论藏了很多年,没有出版,是怕自己虔诚的妻子艾玛(也是他的表妹)太过难受。他有次提到,跟人解释进化论感觉就像“杀了人再自首”。它不仅有可能“杀死”上帝,也会让人类的自尊心受损,他们一直以为自己是和上帝近似的高级物种。达尔文当然不是刀枪不入的,他自己就被疑虑不停地折磨。除了讲话结巴,他成年生活还被严重的疾病困扰,自己治疗的手段就是隔一段时间去冲个冷水澡。
达尔文并非十九世纪唯一一个阐发进化论的科学家,但大部分的功劳都归功于他。一部分是因为他研究得很透彻,一部分是因为他在《物种起源》(1959)中把自己的结论展示得气势澎湃、一目了然,还有一部分也因为他留了把大胡子。画卡通的人想嘲笑人类和猩猩是亲戚这个荒唐说法,达尔文的大胡子就让他们如获至宝。有人画了一个满身毛发、像猩猩一样的达尔文,于是这个画面就留在了大众的想象之中。
<b>约翰·厄普代克</b>
进化论是一场革命。十九世纪之前,大家看着精彩纷呈的大自然,认定上帝一定存在。也不一定,进化论这样说道。造成这样无穷变化的是一种过程,叫做“自然选择”或“优胜劣汰”。换句话说,条件更好的动物(更快、更擅伪装等)存活下来,并把这些特质传给了它们的后代。这一过程有时导致物种整个灭绝了(比如恐龙),而有些新的物种则会出现,比如,人类就是从猩猩进化而来的。
John Updike,1932—2009
<b>用法:</b>提到进化论的争论的时候,要把它们称为“后达尔文”的理论,暗示你很清楚进化论在十九世纪之后已经改良了很多。
小说家
科学家
<b>用法:</b>要是一件本来你就没有尝试在做的事情,却被指责做得不够好,你可以提醒他们厄普代克所说的头号书评法则。
Charles Darwin,1809—1882
约翰·厄普代克说话时会口吃是件奇怪的事情,因为在纸上这位美国小说家无比流畅,不仅仅在于他写了多少(多得不行),也在于他的句子都有一种优雅和浑然不费力气的节奏。以至于有些书评人似乎认为他写得“太”好,就好比他文字的美说明他对自己笔下的主题拷问得还不够深。另一些人——就像文学评论家哈罗德·布鲁姆称厄普代克是个“有重要风格的次要小说家”——说他关注的都是些轻巧、琐碎的主题。
<b>查尔斯·达尔文</b>
他写哪些主题呢?举例说,性和出轨,婚姻和离异。厄普代克的两大小说系列探讨的主题就包括上面提到的这些(他要说的话太多了,一次一本书说不完,往往要用“几部曲”铺开来讲)。“兔子”四部曲是他最出名的一个系列,讲述了一个普通美国人的种种经历。这个人叫哈利·“兔子”·安斯特朗,他缺点不少,但心眼不坏——读者很容易就可以代入这样一个人物。而另一个系列的主角——亨利·贝克——有点像厄普代克的反面,是个深居简出、拿过诺贝尔奖的犹太小说家,几乎很少动笔。
有些人笔头流畅,让人想不到他们是结巴。作家之中说话有障碍的例子不少,肯尼斯·泰南<sup>∗</sup>和亚当·斯密就是其中两例,接下来再介绍两位。
厄普代克是个爱交朋友的新教徒,虽然从来没有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但的确收获了两个普利策(只有三个小说家有这样的本事)。很显然他是说到做到的,因为厄普代克曾表明自己的写作目标是“给庸常以它们应得的美”(他所说的“庸常”就是普通的日常生活)。他之所以被视作一个卓越的“文人”,是因为他不仅写小说,还写了大量的诗歌、短篇和文学评论,《纽约客》给他提供了一个施展的空间。说到写书评,他给出了自己一直遵守的法则,包括不要攻击一本书没有做成它没想做的事,永远要大段地引用原作,让读者可以形成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