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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和秃比·科克伦已经在断断续续地交往。他是酒保,但见多识广,也许知道东西能够怎么买卖。也许是她的主意,也许是秃比的,但我看提出来的应该是律师。”
“我真该把你杀了,罗登巴尔。当初我要是知道你躲在衣柜里的话,当场就会把事情解决。我可以制造出你和克里斯特尔自相残杀的现场。你用刀刺她,她开枪打你,诸如此类。应该办得到。”
“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是吧?你耐心听。我敢肯定格拉堡跑了不少地方,在每家酒吧待的时间都长到足以把二十美元假钞换成真币,然后再到下一家去如法炮制。如此这般,有一天他遇到了克里斯特尔,他们便成了酒友。也许是他想炫耀,也许是她问对了问题,总之结果她知道了他做假钞的事。
“然后你还可以把衣柜里面的大笔假钞顺便拎走,能省掉你不少的麻烦。”
“你说这些跟——”
他根本就没在听:“我得除掉格拉堡。我跟他见过面。再说她有可能跟他谈过。秃比只是痛饮过一晚后偶尔会带她回家的人,不过她跟格拉堡可是真有一段。他有可能知道我的名字,甚至还能猜出我涉案了。”
“他做得不错。我看过他成品的样本,可以和政府印的玩意儿媲美。我也看过他在家工作的地方,对一个不成功的艺术家来说,那日子过得还真他妈的好。我没法证明,但我有预感他是几年前做了那些假钞模板,钞票全都自己用出去了,到酒吧、烟铺之类的地方一次花一张。记得吧,这人是艺术家,不是职业罪犯,在帮派里没有熟人,对如何出手大笔的假钞完全没有概念。他只是用他的手摇印刷机一次印上几张,然后一张张花掉。等他换够了真钞,就上街给自己买些好家具。这只是个人小作坊,如果他不是太贪婪的话,还真可以一直混下去。”
“所以你约他到我的公寓里见面?”
“格拉堡制造假钞,”我解释道,“他原本是个画家,后来改刻版画,最后决定忘了艺术,一心赚钱。以他的才华,他显然认为赚钱的捷径就是印钞票,于是他就做了。
“他以为他要见的是你。我有他的电话号码——确实没登记,不过他给过克里斯特尔。我打给他,要他到你的公寓去。我告诉他我有他的假钞,打算还给他。要通过你的门卫不难。”
“请问是什么理由?”
“向来不难。你怎么进到我的公寓的?”
“我也有理由——免得因为偷窃被捕,但我也没杀她。不过这位约翰尼有个真正的理由。”
“我把门踢开。和电视上演的一样。”
“对。”
我的防盗锁可真是不堪一击。哪天我得买个格拉堡用的那种狐狸牌警察锁,虽说那锁其实并没有保护格拉堡——
“而且至少有一个敌人,”我说,“可别忘了她是某项交易的中间人,而杀她的人绝对有充分的理由。你有你的理由,克雷格,不过你没杀她。你是被人陷害的。”
“格拉堡到达时,门卫按铃到楼上,我要他请访客上来。门卫理所当然地假定我就是你。”
“也许他和这件事根本毫无关系。说不定他只是克里斯特尔的朋友。她有很多朋友。”
“当然。”
“这是个问题。”
“格拉堡说我看起来不像小偷。可他一点也没有怀疑,”他考虑了一会儿,“杀他比杀克里斯特尔还容易。他又高又壮,不过干掉他并不难。”
克雷格说:“那你打算怎么查出这位约翰尼是谁呢,伯尼?”
“据说这种事都是一回生二回熟。”
“没错,”我表示同意,“不过要查出来可不容易。一个叫弗兰奇的女人告诉我有他这么一个人。她总是喜欢模仿爱德·麦克马洪说‘现在——是约翰尼上场’。但她昨晚喝了太多金酒,又吞了一整瓶安眠药,死了。”
“我本希望你随后会到。那我就可以布置得像是你们动手互相残杀。可是你没回家。”
“哦?”弗瑞尔的眉毛爬上他高高的前额,“那也许知道他的身份会有所帮助。”
“没有。”我说。我正要开口说当时我在吉莉安处,突然想起克雷格在场。“我担心警察会监视我那儿,”我说,“所以住到旅馆去了。”
“我不同意。我觉得她是死在了他的手里。”
“反正我也没等那么久。他的尸体躺在房间中央,让我浑身发毛。”
“那也许我们该把他忘掉。”
“明白。”
“你的一个同行。一个叫约翰尼的律师,他有时会和克里斯特尔去附近的酒吧。大家对他的了解就只有这么多。”
“于是我离开了。门卫没注意到我的来去,而且我没留下指纹。我看其实无所谓,就那么点假钞栽在我的书桌里。我是深受尊敬的律师。到时候我们对质,你说警察会信谁?”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