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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狗一样。”她看着我,眼睛在面纱后发光。
“那女人的钱都放在冰箱里,”克雷格告诉过我,“通常总有几百放在奶油隔板上。面包<a href="#zs1" id="zhu1"><sup>[1]</sup></a> 和奶油放在一起。”
“明智之举。不说别的,看起来就可笑嘛,那么可笑的事怎么可能对人有益。”她的嘴唇间又一次溜出叹息,“幸好至少他们只能在公园外面跑,不能在公园里面。对这点我们要心存感激。”
“聪明。”
“每隔一阵我是会想到要起来动一动。不过我通常都是吃两颗阿司匹林躺下来,这个念头一会儿就飞走了。”
“可不是吗,她以前总把大麻藏在茶罐里。要是她住在有草坪的房子里,八成会把那玩意和草种放在一块儿。”
亨丽埃塔小姐点点头。“不过我没法相信这对人有益,”她说,“看起来不舒服。你不干这种事的,对吧?”
我没检查茶罐,所以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茶。我把现金放进皮夹,回到客厅试试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里也有钱,最多两百,都是五美元、十美元和二十美元面额的。没什么好兴奋的,不过我还是兴奋起来了,因为只要把自己放进别人的住处,我就会浑身发痒,而且一旦占到别人的财产并据为己有,这种兴奋劲儿就会冒出来。我知道这样非常不道德,有时也会心生悔意,不过这无法解决。我名叫伯尼·罗登巴尔,我是小偷,我爱偷东西——爱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