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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利没精打采地走到我的车旁边,用靴尖触碰一块圆柱形的金属。
二是因为汤米·Q.害怕安格尔的朋友,那个人名叫路易斯,这可能才是更重要的原因。路易斯和安格尔一样,干着见不得人的活。安格尔更有名一些,他现在四十岁,已经处于半退休状态,是业内最厉害的小偷之一。只要给的钱够多,他连总统肚脐上的毛都能偷到。
“威利,我需要车。出租车司机都已经认识我了,有的都不再讹我的钱了。我为了避免尴尬甚至想要租一辆车。我当时没问你要车,是因为你说我的车一两天就能修好。”
路易斯还有不太为人所知的一面。他很高,皮肤很黑,穿着讲究,是个非常出色的职业杀手。和安格尔在一起后,他决定改过自新,现在选择的杀人目标总是很符合社会良知。
威利看起来有些沮丧。“你生气了。”他假装安慰我,“我知道你很生气,生气也没什么不好的嘛。你的车本来就不怎么样。你的车很糟糕,引擎都坏了。你轧上什么了,核桃还是钉子?”
有人传言,去年有一位名叫冈瑟·布洛赫的德国电脑专家死在芝加哥,这件事是路易斯干的。布洛赫是一个连环强奸犯兼性虐待者,在东南亚的色情旅游区,他会对一些年轻女孩下手,他经常在那里做生意。钱可以掩盖一切,他会付钱给皮条客、女孩的父母、警方、政客。
“我想取我的车。你已经修了一周多了。”
不幸的是,在其中一个国家,布洛赫没有成功收买政府人士。当时他勒死了一个女孩,把她的尸体丢进了垃圾桶。他逃离了那里,那笔贿赂也被转移到“特殊项目”中。路易斯在芝加哥订了一间1000美元一晚的酒店,在浴室里把冈瑟·布洛赫淹死了。
“鸟哥,最近怎么样?来一杯咖啡吗?”
当然,我说过这只是传言。但无论真相是什么,在人们眼中,路易斯都是很恐怖的人。汤米·Q.以后还想安全地洗澡,不想被淹死,不过他恐怕不怎么泡澡。